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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网约车的法律思考


  摘 要:网络已渗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约车"这种新型出行方式应运而生。应该说,一个新生事物在蓬勃发展的同时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网约车"的安全保障问题需引起适度重视,应及时考虑应对。
  关键词:网约车;问题;解决机制
  一、网约车概述
  网络汽车是网络预订出租车的縮写。在建立多元化服务体系方面,出租车将分为游行出租车和出租车的在线预订。随着一些出租车软件的出现,在线预订车也出现了,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监管框架和监管方法构成了巨大挑战。
  2016年7月28日,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促进出租车行业和互联网的发展,规范网络预留出租车运营服务,确保运营安全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教育部等七个部门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出租车经营服务在线预约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吸引了大量关注参与网络车运营的私家车,新规定澄清了私家车符合条件并可转换为网络车的运营。新规定赋予网络汽车的合法身份,并将汽车登记为"租赁乘客的预订"。从那时起,网络汽车的法律地位已经明确界定。
  "分流"是指私家车共享。它不是为了盈利,这是旅行提供者和旅客的自愿民事行为,这不是商业乘客活动。它应主要在通勤时间或假期期间,每辆车的每日骑行数量有一定限制,旅行费用的一部分仅限于燃料费,道路和桥梁费等直接费用,这些与网络客运服务有很大不同。
  在服务方法,车辆标准和价格机制方面,网络车和游轮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巡洋舰喷洒并安装特殊的出租车标识,主要是通过"扫路"方式对游客进行,等待机场,中心站等的乘客,还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提供预约服务;它明显不同于车辆标志,它不能"扫地"并等待车站,它只能通过预约提供服务。网络车辆高于邮轮出租车,为市民提供差异化的旅行服务。邮轮由政府实施。定价,具有一定的基本安全功能,网络车实行市场调整价格,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出租车是一种运营服务,网络汽车是一种租车方式。提供服务的车辆应该是操作车辆。在传统意义上,私家车是指个人拥有的非经营小型客车。中国对运营和非运营车辆实行严格管理。这两者在许多方面是不同的,例如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测试,退休年限,保险税和费用。因此,私家车不能从事网络汽车的操作,但是可以根据程序应用满足关于汽车的汽车进入条件要求的私家车。通过考试并注册为乘客租车后,您可以获得网络预订租赁。然后,汽车运输证书可用于在线汽车服务。虽然车辆仍然由个人拥有,但它已经转变为操作性质。
  二、网约车的现存问题
  (一)网约车的安全问题和相应法规问题
  近年来,网络汽车的安全性一直猖獗,其安全性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监管要求,网络汽车的安全性始终悬而未决。虽然它改善了互联网的进入门槛,但它已经事先解决了严格安全的问题。但是,对于如何监督以及如何追究此事后,没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仍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这意味着网络汽车的安全性仍然缺乏细致的制度保障,而过去暴露的各种安全问题仍难以消除。
  立法缺席且不完善。配套法规推迟了。交通运输部公布了"网上预订出租车运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但引入时间推迟,导致"网络到车"平台远离灰色监管领域,造成许多安全问题。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式颁布了"出租车运营服务网上预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那时起,"网络汽车"在中国法律层面的法律地位终于确立了。虽然"暂行办法"在平台性质,驾驶员访问,车辆访问和信息安全保护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但在实际实施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跟踪和测试相关的实施方法。
  (二)网约车的监管问题和乘客的权益保护问题
  行业灵活性和监管难度。"临时措施"为"网络相关车辆"的驾驶员设定了更严格的准入条件。为了提供安全的驾驶服务,它需要三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并且在连续三个整合期内没有积累12分。没有交通事故,药物滥用和醉酒驾驶记录。然而,"网络汽车"具有很高的灵活性并且难以控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些人登记有非法犯罪记录,以及使用合格的文件来执行"网络汽车"服务。一些乘客称之为"网车",但来的是"汽车"和三轮车;一些"黑莫"从业者使用"网络汽车"应用程序来提取和交付货物。
  事实上,由于过去网络汽车平台缺乏规范的监管,网络乘客存在问题和纠纷,而且往往没有投诉。但是,当网络汽车平台处理乘客投诉时,没有相应的投诉机制和补偿规定。这不仅使乘客难以投诉,而且难以捍卫他们的权利,如何补偿他们都是由平台决定的,这使得难以保护乘客的权利。遗憾的是,尚未颁布保护乘客权益的新规定,保护乘客权益的问题尚未解决。这对大多数乘客来说显然不公平。投诉和反馈机制不健全。目前,"网络汽车"平台的监督和投诉机制效果不佳。平台下车辆的内部控制不严格,乘客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相关需求。此外,"网车"平台尚未建立透明,详细的投诉反馈机制,对旅客投诉处理没有明确的反馈时限。
  三、解决网约车问题的对策和机制
  实施政府建立标准,平台管理和政府监督。这样,一方面,它适应"网络汽车"的运行特点,降低了监督成本;另一方面,通过监督和法律责任的双重约束,平台得到提前积极动态管理,确保车辆和驾驶员符合安全标准。在管理方面,它分为平台的日常管理和政府的动态管理。只要法律规定并有效实施合理的车辆,驾驶员准入标准和保险要求,该平台由商业信誉、政府监督和法律责任驱动,并有动力通过管理提高"网络相关车辆"的安全性。建立健全"网络汽车"平台安全管理体系。配合政府对外监督,形成合作监督关系。政府制定或监督标准和要求的制定,在网络平台上实施和实施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作监督降低了政府的监管成本,为网络平台提供了一个大的自治空间。同时,通过市场竞争和法律责任,网络平台将各种监管目标落实到位。
  推进"网络相关车辆"的科技监督。通过面部或指纹识别等科学手段,加强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相关车辆"的安全隐患,充分保障旅客的权益,保障旅客的出行安全。同时,"网车"平台可以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实时进行在线监控。
  严格执法,适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解决网络汽车安全保障问题的过程中,完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不够的。有关部门还必须通过适当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科学地合作,严格执法,保护服务提供者。建立一个合法、安全、健康和优质的在线汽车服务。
  参考文献:
  [1]胡发富.刍议"顺风车"若干法律问题[J].江苏法院网,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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