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是山东省的一个县城。在大跃进时期,建立了一批国有小企业,如小机械、小水泥、小化肥、小纺织、小农药等"五小"企业。这类国有小企业不能适应市场需要,困难很多,亏损严重。 时任县委书记陈光下定决心,要采取改制出售的办法进行改革,以解脱困难。当时就有人起来反对,给陈光扣上"陈卖光"的帽子,认为是走资本主义道路。1992年我应山东省委书记,省长的邀请,给省级和厅级干部做一次改革报告。 我讲完后有一位同志起来提问:"诸城的改革议论纷纷,你认为诸城的改革是姓‘资还是姓‘社?"我回答,诸城的改革姓资还是姓社,判断的标准,只能按小平同志说的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 我看到一个对300名诸城青年职工的问卷调查,问卷的题目是:"假如有人偷国家工厂的东西,你怎么办?"答案有三个选择:(1)与小偷作斗争;(2)装作看不见;(3)你偷我也偷。问卷回收的结果:选择与小偷作斗争的只有14人;选择装作看不见的220人;选择你偷我也偷的66人。 这说明,这种企业财产的组织形式,职工并不关心,所以有人说:"国外有一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 以上两件事说明,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上没有完全搞清楚。总认为,国有化才是社会主义。 其实,恩格斯早就说过:"自从俾斯麦致力于国有化以来,出现了一种冒牌的社会主义,它有时甚至堕落为某些奴才气,无条件地把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是社会主义。显然,如果烟草国营就是社会主义,那么拿破仑和梅特涅也应该算入社会主义创始人之列了。" 恩格斯还指出:"俾斯麦并非考虑经济上的必要性,而只是为了使铁路能够更好地适用于战争,为了把铁路官员训练成政府的投票家畜,主要是为了取得一种不依赖于议会决定的新的收入来源,而把普鲁士的铁路干线收归国有,这无论如何不能是社会主义的步骤。否则,海外皇家贸易公司、皇家陶瓷厂,甚至陆军被服厂,以致在上世纪30年代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时期由一个聪明人一本正经地建议过的妓院国营,也都是社会主义的设施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39页,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 资本要向效率高的地方流动,这是由经济规律所决定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应该是常态。但我们有的同志习惯于国有资本固化,一说要退出就认为这不是搞社会主义了。 其实,原来国有资本是实物形态,现在变卖后成为货币形态,再投入到急需的领域,或投入到公共服务、改善民生方面,这不是资本流失,而是合理流动,也是结构调整的需要。国有资产只有在流动中故意低价贱卖或权钱交易,不仅是流失和浪费,而且造成贪污,在改革中,要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