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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墓出土玉圭初步研究


  玉圭是一种扁平长条形玉器,下端平直,上端作等边三角形[1]。玉圭作为一种礼仪用玉,发现于龙山时期,盛行于战国时期,汉代仍有使用,之后几无发现,直至宋代以后多有仿制。明代恢复用玉礼制,玉圭复又成为重要的玉礼器,明墓中多有出土。
  关于明代玉圭,前人也做过一些研究工作:张广文先生《明代玉器专题连载之五——明代的玉礼器》[2]、徐琳<明前期礼仪用玉研究》[3]中都对明代用圭制度有所涉及,陈建平<出土明代玉圭:大明王朝恢复汉制的实物例证》[4]对明代玉圭做了简要介绍。本文欲在前人的基础上,结合文献记载与明墓出土玉圭情况,对明代玉圭使用制度及相关问题做进一步的考察。
  一、明代玉圭的出土情况
  明代玉圭均出土于帝王墓葬中,据目前公布资料统计,明代帝王墓中出土玉圭共计3l件。
  帝陵中定陵出土玉圭共8件,分属明神宗、孝端后、孝靖后三人[5]。亲王随葬玉圭见于鲁荒王墓[6]、郢靖王墓[7]以及梁庄王墓[8]、蜀懷王墓[9]四座墓葬。亲王妃随葬玉圭发现较多,郢靖王妃、梁庄王妃、宁康王妃[10]、宁靖王夫人吴氏‘川、益端王妃[12]、益庄王妃王氏和万氏[13]、益宣王元妃李氏和继妃孙氏[14]、益定王次妃王氏[15]均随葬玉圭一件。
  蜀王世子朱悦燫[l6]、南城株良益藩郡王[17]刀各随葬玉圭一件。郡王妃中,兰州肃藩郡王妃[18]、乐安昭定王妃宋氏[19]各随葬玉圭一件。安徽歙县明墓出土玉圭一件[20],此墓墓主身份虽不明确,但从墓中出土内官监造金帔坠来看,墓主应为郡王妃及以上身份。
  墓葬中玉圭的出土位置并不固定,有的出土于漆木箱内,有的出土于棺内。蜀王世子、鲁荒王、郢靖王随葬的玉圭均盛于漆木匣中,与冕、牟、腰带、玉组佩等物共同放置于漆木箱中,组成一套冠带佩饰,是亲王礼服所用。孝端后、孝靖后的玉圭同样与玉带、玉组配等共同放置于随葬木箱内。万历随葬玉圭盛于木匣之中,放置于棺内头部一侧。益定王次妃王氏、益端王妃彭氏、益宣王妃李氏、益庄王妃王氏与万氏、宁靖王夫人吴氏、兰州上西园郡王妃随葬玉圭均位于棺内,放置于头部左侧或胸口位置。将玉圭放置于胸口,当是模仿墓主生前手执玉圭情形。
  二、明代玉圭的形制与等级
  明代玉圭的使用制度有严格的等级规定,只有皇族成员才可使用[21],不同级别使用玉圭的尺寸、纹饰、玉质不同。《明会典》中对于用圭制度的规定与《明史·舆服志》相同,惟《明会典》更加详细。
  《明会典·皇帝冠服·衮冕》中,永乐三年定"玉圭长一尺二寸,剡其上,刻山四,盖周镇圭制。以黄绮约其下,别以袋韬之,金龙文";嘉靖八年定"圭,白玉为之,长尺二寸,剡其上,下以黄绮约之,上刻山形四,盛以黄绮,囊藉以黄锦"[22]。
  定陵万历棺内出土的一件玉圭为白玉质,正面刻四山纹,纹样描金,长27.3、宽6.4厘米(图一),形制与《明会典》规定相符(图二),当为所谓的"镇圭"。圭上下左右各刻一山,象征东南西北"四镇之山"。《明会典》规定圭长一尺二寸,明一尺约32厘米[23],定陵所出镇圭长仅27.3厘米,似与规定不符。《皇后冠服》中载"玉谷圭长七寸(周尺)",推及皇帝所用玉圭,也当为周尺,周尺一尺大概为23厘米[24],一尺二寸为27.6厘米,与出土镇圭尺寸颇为接近。
  皇帝皮牟服"玉圭长如冕服之圭,有脊并双植纹,剡其上,黄绮约其下,及有韬,金龙文"。定陵万历棺内所出的玉圭(图三),白玉质,正面中间有脊,两侧各有一道凹槽,槽内突起一条抹角圆棱,长26.8、宽5.9厘米,纹饰与《明会典》"玉圭图"[25]相符(图四),尺寸比万历镇圭略小。
  与镇圭和双植纹圭同出的还有丝织玉圭套、套手玉圭套、玉圭袋,可与《明会典》中的"黄绮约其下"、"盛以黄绮"、"囊藉以黄锦"相对应,惟玉圭袋纹饰并非全为《明会典》中所定的金龙纹,有菱形卐字纹和织金龙纹。
  《明会典》定皇太子用圭长九寸五分,亲王玉圭长九寸二分五厘,世子、郡王玉圭长九寸,对玉圭纹饰并未提及,当为素面。皇太子用玉圭尚未发现实证;鲁荒王墓出土两件玉圭,白玉圭长25.4厘米(图五),墨玉圭长29.6厘米(图六);郢靖王墓出土两件青玉圭(图七),长度分别为24.2和24 .15厘米;梁庄王墓出土三件(图八),其中一件青白玉圭长25.7厘米。以周尺计算,九寸二分五厘约为21.9厘米,鲁荒王三人随葬玉圭明显逾制,鲁荒王墓随葬墨玉圭长度甚至超过了万历随葬的一尺二寸的镇圭,是出土玉圭中尺寸最大的一件。鲁荒王卒于洪武二十二年,其随葬玉圭应属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前所制,因此与定制不符。其余亲王墓由于被盗的原因没有素面玉圭出土,因此难以判断亲王随葬玉圭逾制是否是普遍现象,郢靖王与梁庄王随葬玉圭逾制或与其为始封亲王有关。
  六代蜀王怀王墓出土一件青白玉圭,表面中有脊,背面平齐,长19.8厘米,尺寸相较于鲁荒王三人随葬玉圭明显变小,不足周尺七寸,表面中间有脊,也与《明会典》规定不同。
  蜀王世子朱悦燫墓出土玉圭尺寸,简报中并未提及,但从盛放玉圭的漆盒长22.9厘米推测,玉圭的长度应略短于漆盒,在20厘米左右,这与周尺九寸20.7厘米相近,朱悦燫墓随葬玉圭应与《明会典》相符。南城株良益藩郡王墓出土素面玉圭(图九),青玉质,长20厘米,符合定制。
  关于后妃、王妃等人用圭,永乐三年定皇后礼服"玉谷圭长七寸,剡其上,琢谷纹,黄绮约其下,别以黄袋韬之,金龙文";皇妃礼服"玉谷圭长七寸,剡其上,琢谷纹,以锦约其并韬";太子妃、亲王妃、郡王妃与皇后、皇妃用圭相同。定陵所出孝端、孝靖二后的谷纹圭均为白玉制,两面各饰谷纹五行八十一枚,下部套有织金黄绮套,通长分别为22.4、22.5厘米。孝靖后17号箱所出的玉谷圭白玉质,两面同样饰谷纹81枚,长16.3厘米。二后随葬长22.5厘米的谷圭合明尺七寸,周尺近一尺,以周尺算则逾制。孝靖后17号箱随葬谷圭长度合周尺七寸,应是孝靖太后死时所随葬的,是孝靖太后王氏身为皇贵妃时所用,与皇妃冠服相符。万历四十八年王氏被追封为孝靖太后,迁袝定陵,为其增置陪葬器物,其中玉谷圭与孝端皇后随葬玉圭尺寸相同,合明尺七寸。可以推测,虽然《大明会典》中规定皇后与皇妃用玉圭长周尺七寸,但至少在万历时期,皇后使用长明尺七寸的谷圭已经成为定制,以示与普通皇妃之别。
  亲王妃均随葬青玉圭一件,玉圭长度均在15-16厘米之间,与规定的周尺七寸相符(图十至图十三)。除益庄王妃王氏随葬玉圭外,亲王妃随葬玉圭均饰谷纹五行,谷纹数量不一,少者如益庄王继妃万氏随葬玉圭饰谷纹66枚,多者如郢靖王妃随葬谷圭饰谷纹83枚。其中益宣王妃李氏、宁靖王夫人吴氏随葬玉圭底端均套一黄色锦套,即为"以锦约其下"。郢靖王妃随葬玉圭局部可见鎏金痕迹,可能有鎏金装饰。
  益庄王妃王氏棺内出土玉圭两面各直线4条,左右刻12、13条平行斜线与直线相交,构成五行蒲纹,做工粗糙(图十四)。以蒲纹分格,框定谷纹位置的现象在玉器中较为常见,出土明代玉谷圭中也有发现,王氏随葬玉圭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仅雕出了蒲纹,谷纹未雕。
  郡王妃中,兰州肃藩郡王妃随葬玉谷圭长15厘米,一面雕有谷纹[26];乐安昭定王妃宋氏随葬谷圭为土黄玉质,长16厘米,两面饰谷纹五行,也与谷圭长七寸的规定相符。安徽歙县明墓出土玉圭(图十五),长15.5厘米,青玉质,两面饰谷纹,与亲王妃、郡王妃随葬玉圭形制相近。
  除玉圭的尺寸与纹饰之外,玉圭的玉质也体现等级身份之别。《明会典》规定镇圭为"白玉为之",对其余人等用圭的玉质则没有具体要求,仅规定皇嫔"圭用次玉"。由此推测,亲王、郡王、皇后、王妃用圭的玉质也应随等级降低而下降。从出土玉圭情况来看,万历随葬镇圭、双植纹圭与二后随葬谷圭为白玉质,鲁荒王随葬白玉、墨玉圭,蜀怀王、梁庄王墓出土玉圭为青白玉质,其余亲王、郡王墓出土玉圭均为青玉质,玉质劣于皇帝用玉圭。白玉似为皇帝、皇后及皇妃专用,鲁荒王随葬玉圭时间最早,在定制之前,因此用较为特殊的白玉、墨玉制作。
  《明会典》规定的用圭制度来源自《周礼》,《周礼·大宗伯》载:"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27]《周礼·玉人>中载"镇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圭九寸,谓之桓圭,公守之……谷圭七寸,天子以聘女"[28]。
  定陵镇圭长一尺二寸,上刻四山,与"王执镇圭"相符,《周礼·大宗伯》注"双植谓之桓",定陵所出双植纹圭应当便是桓圭。《明会典》规定皇帝纳后、皇太子纳妃以及亲王婚礼的纳征礼物中均有"玉谷圭一枝"以及配套的玉圭套、木匣、圭垫等,与谷圭"以聘女"的功能相符,后妃、王妃所用谷圭尺寸也合乎《周礼》记载的七寸。
  明代玉圭玉质的等级差别,也可在《周礼》中找到相应的记载:"天子用全,上公用龙,侯用瓉,伯用将。"[29]"全"为纯色,"龙""璜""将"均指杂色,明代帝、后、妃用白玉,亲王、郡王、王妃使用青白玉或青玉,体现了玉圭纯色与杂色之差。
  三、 明代玉圭的使用
  出土明代玉圭的作用,可分为祭器和瑞器两种。以玉圭祭祀天地的传统由来已久,<周礼·大宗伯》载:"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30]明初依《周礼》定礼制,同时又有所简化,洪武元年拟定祀典,祭礼过程用玉三等:"上帝,蒼璧;皇地祗,黄琮;太社、太稷,两圭有邸;朝日、夕月,圭璧五寸。"[31]"朝日、夕月"所用"圭璧"形制无从详考,亦无出土实物可证。万历棺内出土青玉素面圭一件,长25.8厘米,底部有对穿三孔,可能与"青圭礼东方"的祭祀功能有关。
  《明会典》记载郊祀、社稷等祀礼中,皇帝多有"搢圭"、"出圭"之举。以郊祀中的合祀为例,祭祀中的奠玉帛、进俎、行初献礼、亚献礼、终献礼、饮福受胙各步骤皇帝均需"搢圭",《明史·礼二》郊祀条例中也有相关记载:"(奠玉帛)皇帝搢圭,盥手,悦手。出圭,升坛。……皇帝诣吴天上帝神位前跪,搢圭,三上香,奠玉帛,出圭,再拜复位。……(进俎)皇帝诣神位前,搢圭奠俎,出圭,复位。……"[32]在郊祀各坛陈设之中不见玉圭,而皇帝大祀冕服,中祀皮牟服,"搢"、"出"之圭当为衮冕所用镇圭或皮牟服所用双植纹圭。"搢圭"应指将圭插入腰间,"出圭"则是将圭从腰间拿出,执于手中[33]。
  玉圭作为瑞器,是帝后、藩王、王妃礼服的一部分,是使用者身份地位的象征。皇帝在祭天地、宗庙、社稷、先农以及正旦、冬至、圣节、册拜等大型活动时服衮冕,执镇圭,朔望视朝、降诏、降香、进表、四夷朝贡、外官朝觐、策士传胪、等场合服皮弁服,执桓圭。亲王助祭谒庙、正旦冬至等朝贺以及受册、纳妃服衮冕,朔望视朝、降诏、降香、进表、四夷朝贡服皮弁,执玉圭。
  后妃、王妃等使用的玉谷圭是皇室聘女所用,纳征时授予后妃、王妃,之后便作为后妃、王妃礼服的一部分,在受册、助祭、朝会等活动中所执。玉谷圭作为服饰礼仪制度用玉,同样是身份等级的象征。
  除了上述实用玉圭外,藩王墓中还发现了明器玉圭。郢靖王妃漆箱内随葬凤冠、组配、腰带、玉圭,器形较小,均为明器。玉圭灰白色,素面,玉质较差,长7厘米。此玉圭应为随葬所用礼仪性明器,与凤冠、组佩、腰带等作为亲王妃身份之象征。后室西壁龛出土玉圭与铜锡明器同出,长7.5厘米,截面为梯形,器形不甚规整。景陵王妃贲氏墓祭祀坑内发现一件滑石圭,与铅锡明器同出,白色,长6.3厘米[34]。
  四、结语
  明初恢复汉族统治后,统治者恢复汉人旧制,依据《周礼》在礼仪上进行复古,玉礼器作为礼仪和典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复兴。作为明代最重要的玉礼器之一,玉圭的尺寸、造型和使用有着严格的规范,明代帝陵和藩王墓葬中出土了数十件玉圭,其形制与文献记载大致相符。玉圭作为礼服的组成部分,既是身份等级的象征,又在祭祀礼仪中发挥着礼器作用,对出土明代玉圭的研究,使我们对明代舆服制度和祭祀礼仪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1]夏鼐:《商代玉器的分类、定名和用途》,《考古》1983年第5期。
  [2]张广文:《明代玉器专题连载之五——明代的玉礼器》,《紫禁城》2008年第4期。
  [3]徐琳:《明前期礼仪用玉研究》,《故宫学刊》2013年第2期。
  [4]陈建平:《出土明代玉圭:大明王朝恢复汉制的实物例证》,《东方收藏》2010年第5期。
  [5]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定陵博物馆、北京市文物工作队:《定陵》,文物出版社,1 990年。
  [6]出东博物馆:《鲁荒王墓》,文物出版社.2014年。
  [7]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荆门市博物馆、钟祥市博物馆:《郢靖王墓》,文物出版社,2016年。
  [8]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荆门市博物馆、钟祥市博物馆:《湖北钟祥明代梁庄王墓发掘简报》,《文物》2003年第5期。
  [9]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成都市三圣乡明蜀"怀王"墓》,《成都考古发现(2005)》,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596页。
  [10]江西省博物馆、南城县博物馆、新建县博物馆、南昌市博物馆:《江西明代藩王墓》,文物出版社,201 0年,第24 25页。宁康王朱觐钧墓被盗,器物出土位置不明,报告中将谷纹圭认定为朱觐钧墓随葬品,但从其他藩王墓玉圭出土情况来看,谷纹圭为王妃墓随葬品的可能性较大。
  [11]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南昌明代宁靖王夫人吴氏墓发掘简报》,《文物》2003年第2期。宁靖王夫人吴氏为宁靖王侧室,关于夫人等级的用玉礼制文献并无记载,于长英《明代藩王命妇霞帔、坠子的探索》根据吴氏墓中出土的凤冠、霞帔、玉圭、玉佩等判断吴氏葬式规格应为亲王妃或世子妃,可能是朝廷对于历经几代的老夫人的恩赐。
  [12]江西省博物馆:《江西南城明益王朱祜槟墓发掘报告》,《文物》1973年第3期。
  [13]江西省博物馆、南城县博物馆、新建县博物馆、南昌市博物馆:《江西明代藩王墓》,文物出版社,2010年,第1 24 1 30页。
  [14]江西省文物工作队:《江西南城明益宣王朱翊矧夫妇合葬墓》,《文物》1982年第8期。
  [15]江西省文物工作队:《江西南城明益定王朱由木墓发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2期。
  [1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四川省博物馆成都明墓发掘队:《成都凤凰山明墓》,《考古》1978年第5期。
  [17]薛尧:《南城县株良发现明代王墓》,《文物工作资料》1 964年第2期。
  [18]甘肅省博物馆:《兰州上西园明墓清理简报》,《考古》1960年第3期。
  [19]江西省博物馆、南城县博物馆、新建县博物馆、南昌市博物馆:《江西明代藩王墓》,文物出版社,2010年,第18-22页。
  [20]方晖:《安徽歙县明代贵夫人墓》,《中原文物》2003年第4期。
  [21]公主不用玉圭。
  [22](明)申时行等:《大明会典》,万历十五年内府刊本。本文所引《大明会典》内容,皆引自此本。
  [23]杨宽:《中国历代尺度考》,商务印书馆,1958年,第105页。
  [24]杨宽先生在《中国历代尺度考》中认为周尺当为据新莽嘉量求得的刘歆铜斛尺,一尺约为23.09厘米。
  [25]张广文先生文中认为"玉圭图"绘二圭,一龙纹,一条纹,条纹圭下部绘海水江牙纹,实际上"龙纹圭"当是圭袋,圭下部海水江牙纹当是圭套纹饰。
  [26]简报中称玉圭"正面雕有圆点纹",应是仅一面有谷纹。
  [27](汉)郑玄注:《周礼注疏·大宗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 0年,第679-680页。
  [28](汉)郑玄注:《周礼注疏·玉人》,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622-1623页。
  [29]同[28]。
  [30](汉)郑玄注:《周礼注疏·大宗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 0年,第687页。
  [31](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志第二十三·礼一》,中华书局,1974年,第1235页。
  [32](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志第二十四·礼二》,中华书局,1974年,第1252-1253页。
  [33]张广文先生认为"搢圭"应指将圭插入圭座,"出圭"则是将圭从圭座中拿起,但据《明会典·郊祀》各坛陈设中并无圭座,且分献官也有"揞笏"、"出笏"之举,笏并无座,"揞"当是指将玉圭或笏插入腰间。
  [34]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武汉市江夏区博物馆:《武汉江夏二妃山明景陵王朱孟熠夫妻墓发掘简报》,《江汉考古》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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