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老师撰文指出,目前各种名师工程应运而生,五花八门的名师称号令人眼花缭乱。名师的成名,路径不同、早晚有别。大器晚成者有之,一赛、一课成名者也不少。有的名师光彩夺目之后便"昙花一现",销声匿迹,成了"过期"或"变质"的名师,而有的名师却能长期在教育教学岗位上闪闪发光。 名师成长需要不断地学习、反思和实践。名师的成长经历虽然各有不同,但其共同的特点与标准应该是非常明晰的,就是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对教师专业发展的不懈追求,其内心一定有强烈的成长欲望以及持续为之付出辛勤的汗水。正如一名教育学者所说的那样,名师不是讲出来的,不是评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回溯一位名师的成长,离不开教学的实践,离不开学习、研究和反思,离不开专家长者的引领,更离不开自身孜孜不倦的追求和不断勇于突破自己的成长意识。我认为,之所以会出现少数名师获得荣誉后"昙花一现"销声匿迹的现象,不是名师的水平能力出了问题,而是主管部门对名师这一块的后续评价考核机制出了问题。 观察发现,很多地方名师的产生与评先表模程序差不多。一般情况是上级制定标准、划拨名额、下发文件,然后,基层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提供佐证、填写申请材料,递交上级审查,最终确定人选。 这样从下而上的认定办法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让少数教师钻了空子。首先,名师的评选没有一个明晰具体的量化标准。现在很多评审材料都让基层单位把关,很多名师就是因为上了几节优质课,发表了几篇论文,或者教学成绩较为优秀就被推为了名师。 其次,名师推选的决定权主要还在基层单位的领导手里,评定的标准与推选的对象也与领导的个人主观意向有关。一些学校对名师的内涵理解不够,容易带上急功与私利的色彩。而且,由于人数多、工作难度大,上级的监督审查力度不够,也只是象征性地例行加上个意见、盖个章,然后就是毫无悬念地等额通过。这样的名师评选只会制造教师专业成长的泡沫,让一些评出来的名师名不副实,不但起不到应有的辐射示范作用,还引发许多负面影响。 鉴于此,笔者建议尽快完善和规范名师的评选和考核任用机制。 先说评。名师在基层、在教学一线产生,有关部门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不但要从德能勤绩等综合素质方面全面考查,还要考虑示范辐射作用,要充分征求师生群众的意见。上级部门要做好详细的调查、考察、公示等工作,确保评选出名副其实的、有理想追求、有思想见地、有创新精神、有较稳定的专业发展后劲的优秀教师。 再说用。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一方面要为名师的持续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为名师的成长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要落实名师的跟踪考核机制,对名师进行定期考核和监督,不符合考核要求的要取消其名师资格。 最后说生长。名师不只是一个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和担当。每一位名师都要珍惜这份认可,要葆有自身持续成长的动力,特别是不忘发挥自己的示范引领与带动作用。只有这样,名师才不会"变质",才能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