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以为我失去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却不知道在无形中收获了生命里最值得珍惜的感情——最真的友情和最美的爱情。 那些人,原和我是两条平行线,本来是永远不可能有交点的,却因为同样失败走到了一起。我以为会和他们度过我人生中最痛苦不堪的一年地狱般的生活,却没想到居然和他们一起谱写了我生命里最美的华章,一起度过了青春岁月里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那份爱,我深深地埋在心中,它就像一枚没有地址和邮票的空白信封,只能在黑夜的邮筒里挣扎,却没想到现代网络的发展打开了我们彼此之间的心窗,让我们的爱长上翅膀,在幸福的殿堂上自由地飞翔。 - ---题记 第一章 那是一个黑色的六月,我高考失败,突然间感觉好象什么都没有了。我的希望,我的方向,我的前途,一切的一切,我当时以为最重要的东西在我走出考场的那一刻都烟消云散。我好象整个人被抽空了一般,无语,无泪,无奈。 我最后选择了复读,更准确的说是我别无选择。这样的情景像极了一个在悬崖底的人经历了百般阻挠,万般艰苦,终于爬到了崖顶,却在即将看到曙光的那一刻,手突然一松,整个人又跌落了崖底,伤痕累累却还要重爬一次。是啊,轻松自由的大学生活就在我触手可及的那一刻突然消散,而痛苦不堪的高三,我又要重过一次!唉,我除了叹息我还能干嘛呢?我已经没有力气挣扎了,也没有资格挣扎,因为我是一个失败者,而在我们家失败者是没有权利说话的。 我是怀着这样的心情来到AA补习学校的。第一天我就认识了她——我以后最好的朋友——卓吕谭。那天她是第一个到校的,填好了一些表格,她就帮班主任接待后来的同学,我就是她接待的同学之一。她很有耐心地教我该填什么,该往哪儿填,我都一一照办。我似乎什么都不懂,她却似乎什么都懂。在以后的交谈中,我告诉她,那天我还以为她是一个老师呢;她却说,那天的我虽然浑身上下都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冷漠气息,可她依然固执地认为我柔弱得像只受伤的小羔羊,惹得她母性泛滥,特想靠近我、温暖我、照顾我。她的确也是这么做的,那天是她帮我搬的行李,是她帮我整理的床铺,也是她帮我买的饭票。她的热情、她的真诚、她的善良,虽然不至于那么快融化我冰冷的内心,但足以让我觉得她是一个不错的人,至少我不讨厌她,因为我让她靠近了我。 我们的位置是随便坐的,因为她是我在这里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认识的人,所以我们就理所应当的成为了同桌。我永远不会忘记她那天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对我说:"阮星竹,你以后有什么事都可以来找我,我一定会罩着你的,我会为你两肋插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惹得我噗嗤一声笑。我后来告诉她,她那天的架势像极了黑社会大姐大;而她却说,那天我笑起来真好看,像个天使,惹得她特想特想和我成为好朋友,而如果我真的能成为她的好朋友,那将会是她这一生最幸运的事。我后来才发现,这原来也是我的心里话。 第一天报到后,就是简单地开个班会,大肆地宣扬一下这个学校和这个学校的老师,最后就是报各位同学的学号。学号是按成绩排的,我是三号,我们班有70个人,10个重点线以上的,吕谭是63号。所以她是非常崇拜我的,她老是很不解地问我:"你的分数这么高,为什么还要复读呢?"我只能苦笑:"你不知道我读的高中是90%的重点率,我已经是倒数了,我父母都觉得丢脸死了。""唉!果然是不同层次的人。"她不禁感叹,"如果我有你这样的成绩,我父母早就谢天谢地谢祖宗去了!"笑笑,我无语。 我们的寝室是四个人住的,除了我,吕谭,还有两个叫吴佳婷和刘姗姗。她们是高中时的同学,所以特别的要好,似乎有永远说不完的话一般一直黏在一起聊个不停。吕谭是一个特别外向的人,不一会儿就和她们打成一片。三个女人一台戏,果然不错,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可热闹是她们的,我什么也没有。我向来都是一个无论沧海桑田,陵谷变迁,照样朗月照花,古井无波;任凭人间如何纷纷扰扰,熙熙攘攘,依然此心如一,万事不扰的人。我习惯做一个旁观者而不是一个参与者,我以前的同学都说我是一个清高得近乎冷漠的人,我想也许是吧。所以当时的我根本不会也不想参与她们三个没营养的聊天,我只想早早上床睡觉,她们有她们的喧哗,我有我的清静。可是吕谭却不肯放过我,在她们从以前的学校老师同学聊到最新的八卦娱乐新闻后,她们开始争执于我们班的帅哥,三个人吵了老半天都没有结果,于是吕谭硬要我来评评看。可是说真的,今天一整天我都没有抬起头好好看过我们班的人,不要说我们班的帅哥了,就是走在路上,哪个是我们班的,哪个不是我都不知道。"不清楚。"所以这是我唯一能给的答案。"不会吧!"吴佳婷和刘姗姗异口同声的惊叹,好像看外星人一样不可思议地盯着我,"你这一整天都在干嘛啊?这么重要的事都不关注下!"我无语,不屑地笑笑,真是一群俗气的女生,来这里到底是为了学习还是为了看帅哥啊,无聊。"在星竹眼里,成绩才是最重要的。"吕谭的声音适时地响起,打破我们之间微妙的尴尬。"这就对了!"刘姗姗马上激动道,"我说的萧云就是我们班的一号呀。"是一号,那就是第一名了!于是那一刻,"萧云"这个名字就这样毫无预兆地冲进了我的脑海里,我后来才知道原来记住一个人只要一秒钟就可以的,而忘记一个人也许一辈子都做不到。 第二天,就开始正式上课了。由于我基础好,听起课来十分的轻松。吕谭似乎听得很吃力,不过这根本降低不了她下课的激情和活跃,老师一说完下课,她就兴奋地缠住我,扯东扯西的没完没了。我其实不想听,但又不好意思打断她的滔滔不绝,于是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有意无意地扫视着这个宽敞明亮的教室和一群并没有因为高考失败而颓废反而因为到了一个新环境认识新同学而异常兴奋地同学们,天马行空地想着这就是我接下来要学习的地方,他们就是我这一年要相处的同学们……突然,我听到有人叫萧云的名字,打断了我像鸟儿脱笼般的思绪,其实那个人叫得一点儿都不响,特别是在这个嘈杂的像菜市场的下课时间,可是对我来说就是特别清晰,因为那是刻在我脑海里的名字。原来今天是他值日,我们的值日是按学号排的。我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转头看他,而他就像一阵风一般从我身边快速掠过,留下了一地的阳光和香皂的味道,在这个炎热而烦闷的夏天,让人不自觉感到一丝清凉和干爽。我的眼睛莫名地定格于他急切地擦着黑板的背影:干净的白衬衫,深蓝的牛仔裤,红白相间的运动鞋,180左右的身高站在讲台上更是显得高挑挺拔,胡乱而急切的痕迹描绘的都是力与美的完美结合,也彰显着这个年龄段的男生特有的急躁和活力。我永远不会忘记他转头的那一瞬间:白皙的肤色,清秀的五官中带着一抹俊俏,帅气中又带着一抹温柔,但在温柔与帅气之间,又有着他自己独特的空灵与俊秀!他嘴唇的弧角相当完美,似乎随时都带着笑容,这种微笑,似乎能让阳光猛地从云层里拨开阴暗,一下子就照射进来,温和而又自若。我第一次这么认真这么仔细这么痴迷地盯着一个男生看,第一次发现自己的脸会因为看着一个男生而发红发烫,也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心跳会因为一个男生而急速加快,久久不能恢复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