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利益争议是法律允许个人或社会群体进行自治的同时,为了交易进行要求其达成合意,而当事人却无法达成合意时出现的规则形成和利益分配争议。利益争议以尚不存在分配利益的规则为存在前提,且这种没有分配利益的规则并不是法律漏洞。本文针对利益争议的范畴和处理措施进行深入分析,进一步明确劳动争议中利益争议的解决效果。 关键词:利益争议;预防措施;有效途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大企业的发展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也注意企业与职工之间存在的利益争议问题。在发生利益争议的时候,要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来妥善处理利益争议。避免利益争议激化与扩大,从而提高的稳定性,保障职工利益实现双赢。只有全面协调劳动争议中利益争议,才能够更好地促进快速发展。 一、劳动争议中利益争议范畴 利益争议的范围在法律关系上属于契约关系,所以对于利益争议的研究基于契约自由的基础之上。利益争议要求双方当事人将期待中的权利上升为合同的权利。对于利益争议来说并不具有可衡量性与可塑性,所以也属于事实争议以及权利确定争议。 为了能够避免利益争议,企业与员工之间在用工关系确认之前要及时地签订合同,建立书面劳动合同能够保证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双方利益关系均衡。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明确在用工之前或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应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合同的签订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要求的条款进行确认,避免合同条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书面合同应该要及时保存备份,并且给劳动者提供存根。 二、劳动争议中利益争议的处理方式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能够明确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利用劳动规章制度。也能够促进人力资源管理更加的完善。通过在规章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将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福利待遇管理、休假管理、职工奖惩以及其他的相关规定纳入到整个的规章制度体系之中,确保职工的工作与生活能够相互协调相互适应。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让劳动者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尽管企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进行生产工作,但是还会有利益争议的产生,这样就要保证劳动双方能够充分地进行协商调解。通过协商调解能够权衡双方之间的利益,尽量解决利益争议。 当利益争议发生之后,当事人要及时的向单位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的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共同组成。职工代表要具有一定的正义感,并且在职工群体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工会代表要对《劳动法》法规和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全面了解,并且在申请调解的过程中要保证公平公正,及时分析双方可能存在的利益争议,并且提出恰当的解决对策。保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针对双方进行自愿调节,当调解成功之后,应该及时制作调解协议。并且签字盖章,双方各自保留。 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争议没有通过调解而妥善处理,或者职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就直接进入仲裁程序。 首先企业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调解的问题,如果不能够通过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解决,就只能进行仲裁。不能调解调和的案例,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时,双方要自行进行处理。并且仲裁法庭要针对事实基础进行和解,也可以由仲裁主持庭进行调解。在达成调解协议的时候,应该注意法定期限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当事人申请仲裁时,要在这利益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之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不服从仲裁之后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仲裁无法有效解决利益争议纠纷的时候,劳动者可以在5日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包括不服部分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但是其他部分具有法定效益。在诉讼阶段,由于许多的劳动者因为利益争议案件的赔偿费用较低,所以会额外提出其他的主张。企业一定要注意这种情况,避免未经仲裁不能诉讼的问题。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仲裁争议案件的时候,当事人应该增加诉讼请求。诉讼请求与劳动者争议具有不可分割性,应当合并审理。如果属于独立的利益争议,应该告知当事人,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申请诉讼。利益争议解决的最后阶段,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诉讼阶段进行合理解决。 企业首先要做好相关的准备资料,做好取证工作,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条款进行解释说明,避免利益争议发生之后由于缺少证据而导致败诉。 举证对于企业非常关键,如果企业举证无法支持自身的利益,很可能造成诉讼失败并且承担败诉的后果。所以企业要抓住劳动诉讼阶段的最后机会为解决争议打好基础。同样企业不能够忽视诉讼阶段的调解工作应该针对企业职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可能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达成庭外和解。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确实是无理要求,企业只能够据理力争,最后根据法院的判决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结论 本文针对利益争议预防的有效途径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且分别从和解、仲裁、诉讼等几个环节的利益争议处理进行深入的分析。通过利益争议和解以及预防,可以极大提高利益争议的解决效果,并且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发展的过程中,只有全面按照法律的要求来建立自身的劳动者管理制度,可以在争议发生时积极地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与处理。 参考文献: [1]刘焱白.工会参与群体利益争议处理的法律保障[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8(02):45-52. [2]宋湛,刘怡然.利益争议处理中调解组织和机制的十国比较[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8,32(01):28-35. [3]刘晶.广州开发区群体性利益争议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暨南大學,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