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高,新的相关诉讼制度设计的指导原则要求指出,由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需要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特殊保护与要求,而检察工作指导新法执法实践。根据相关的规定和原则,必要的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在新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实施下,使得执法水平的现实性和立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差距,影响了司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针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制度方面的发展,本文主要探讨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在新刑事诉讼法完善下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法;制度完善 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中对一些章节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作出了特殊规定,这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法提出了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对策。明确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方向;建立社会调查,有适当的成人在场等具体刑事诉讼制度是对近期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完善。检察机关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实施少年刑事诉讼特殊程序至关重要。在新的法律观点基础上,结合制度实践,并提出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发展的趋势。 近年来,在我国法制环境下,不断完善和完善社会犯罪的背景有所降低,但未成年人犯罪率仍保持上升趋势,目前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任务相当紧迫,特别是人性化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亮点。目前我国出现未成年人高犯罪率的情况,主要与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有关。随着中国法制的不断完善,少年刑事诉讼制度已经建立起了一定的诉讼制度和程序,取得了相应的成果。但是,就具体情况而言,包括青少年犯罪率和刑事诉讼效率,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因此,完善现行制度下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制度已成为其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现状 自古以来,我国的法律就是恤幼慎刑的思想。然而,在我国刑事司法文书中,对少年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没有专门的规定。 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还未成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个阶段,他们对法律和社会的认知较差,思想和行为极易被外界因素所干扰,缺乏一定的自控和自保能力。因此,未成年人犯罪时,既是受害人又是犯罪主体,青少年的程序和判断存在某些特殊性受到这种特殊性影响。因此,由于未成年人犯罪不断增加,为维护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应进一步强化诉讼制度的优化和完善。 在对少年刑事诉讼制度认真了解之前,需要进一步理解少年刑事犯罪的概念。上个世纪颁布的一些反对青少年犯罪的法律并不是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以传统意义上的少年司法制度为例,它是一种专注于未成年人犯罪后的过程,并且简单来说,是将犯罪后的手段落实到少年司法层面。如果从这种行为的处理本质来看,这是一个纯粹的追究惩罚司法系统… 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 当前,中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仍处在起步期,需要不断完善。首先,相关组织滞后。虽然我们国家设立了少年法庭,也有专门的部门处理轻微的刑事案件,但内部专业人员十分短缺,无法组建专业工作组。 其次,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特殊地保护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法同样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与成人犯罪没有区分,往往会忽略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因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受到积极影响。第三,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没有被充分保障。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监护人及时可以被告知他的存在,这正是由于非强制性规定,案件处理人员很少考虑监护人是否在场。监护人在场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嫌疑人仍处于特殊阶段,律师需要帮助处理预审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但是,法律启动得太迟,无法启动法律援助,这会影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最后,在法院的裁决生效之前,少年犯会存在多次"污染"的问题。尽管我国对与成年人不同的少年犯和被告人作出了一些特别规定。然而,由于中国没有独立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对少年犯的拘留,逮捕方式与成年人基本一样适用。此外,当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成为共犯时,未成年人必然会受到成年被告人的不利影响。 三、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与建议 目前,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首先,我们应该在形式上进行改进。在我国之前的刑事诉讼法中并未设立专门针对规则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相关内容的规定,而只能根据一些章节起诉,需要尽力去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也就是说,新的刑事诉讼法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刑事诉讼形式中的微小缺陷,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性保护。例如,在新的刑事诉讼法中提到了用于指导少年刑事诉讼的指导原则,其中详细提及了未成年人犯罪与成人犯罪之间的区别,最大的区别在于犯罪的动机,少年犯罪往往比较盲目和随意。其次,它在刑事诉讼所涉及的具体制度和规则中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进一步加以区分。 第二,是在内容方面有待改进。新的刑事诉讼法所针对的少年刑事诉讼制度的原则可归纳为两方面内容,一是刑事诉讼具体的制度和规则,二是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建立的基本原则。首先依据社会现实问题来确立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这也是我国刑法符合国际标准的表现形式之一,联合国及相关文件普遍建立了这样的要求。在新的刑事诉讼法中,注重加强和改进實体的联系,考虑到未成年人实施加工制度的身心特点,真正意义上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新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分立原则的设置,较为简单的是,未成年人犯罪与成人刑事案件分别以两种不同方式,采用不同程度的诉讼和具体规则。而且,新刑事诉讼法保留了之前大部分的刑法,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方面,进一步确立了法定代理人制度,这进一步体现了对刑法的尊重和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特点的刑事诉讼制度,应完善刑事诉讼制度,保护未成年人,完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实施。 第三,保证告知制度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落实。为保证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效地维护其合法权利,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应当适当采取正确的告知制度,维护未成年人诉讼维权,包括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相关法律政策等方面,纠正青少年错误思想,提高对法律的认知。 四、结语 结合国外的实践,本文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存在的少年刑事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目的是更好地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和避免未成年人犯罪的机会,保护未成年被告人和受害人的利益,使青少年更好地回归社会。为此,有关部门应在清楚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上明确了其特殊性,加强对未成年人诉讼维权的重视,从司法人员,法律的内容和制度等方面,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尚伟杰.新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完善的影响[J].法制博览, 2016(15). [2]张乔萌.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现状、缺陷和完善[J].博览群书(教育), 2015. [3]桂万先,李艳.实然与应然:新刑事诉讼法适用下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检讨与展望[J].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3(07). [4]张宏赡.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完善对策分析[J].职工法律天地, 2017(8). [5]陈巧玲,都静.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立法完善[J].青年文学家, 2013(5). [6]曹政文.论新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J].法制博览, 2015(26). [7]王鹏祥.论新《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J].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