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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维权途径分析


  工会是工人阶级自发结合的群众组织,其基本职责是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影响到工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一环境下,企业工会应该着重发挥维权职能,摸索新思路来满足职工维权需求,保障职工基本利益,是企业的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企业工会维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弱化工会维权职能,无法保证工会维权的主体地位
  在许多企业内部,工会的存在不完全是维护劳动者权益,而是作为企业的一个部门来发挥政府行政助手的作用。工会的工作重点不再是维权,而是按照企业领导意愿来工作,重心在于做好宣传教育来配合企业的日常工作。
  不完善的维权职能法制
  在劳动法律体系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会法》有着与《劳动法》同等地位,是一项基本法律,作为重要依据来促进工作人员或组织来完成维权工作。但是对现行的《工会法》分析可发现,在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在实施过程中的操作性较难,不能从根本上制裁侵权者,这就无法保证工位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过高的维权成本,维权意识薄弱
  职工的维权过程通常伴随着高额的维权成本,这样高成本的维权使得企业职工在这一过程中承受较大的经济压力和时间压力,严重的滞后了职工维权行为,最终可能会放弃维权。维权意识薄弱主要表现在职工的法律意识不强和对工会认识不足,首先,多数职工对《工会法》《劳动法》的内容知之甚少,也不会主动去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在遇到侵权行为时无法合理、有效地利用法律武器。其次,多数职工对企业工会的职能和作用认识不足,在遇到侵权行为时不能借助工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过低的工会组建率
  按照《工会法》的相关要求,在我国境内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内的职工都有权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不应受到任何个人或组织的阻挠限制。但是在部分企业内,工会的组建会遇到较大阻力。这类企業对工会的理解存在偏差,不能正确认识工会维权对企业的重要性,错误地以为该组织的根本目的是与资本对抗。而在部分组建了工会的企业中,工会的职能、作用和地位都不明确,忽略了工会对企业发展的作用,无法对工会的工作给予全面支持。过低的工会组建率就使得职工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提升工会维权工作的思路
  明确工会的独立地位
  党组织对工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思想上和政治上,而工会在开展相关工作中应该充分独立。工会应该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促进职工与企业、政府和党组织之间的沟通,这也是工会的行为准则,从大方向上保证工会方向正确才能正确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
  要从根本上扭转工会与企业对立地位的观念,充分认识到工会不仅仅是以企业工作部门的形式存在,保障工会与企业之间的独立性。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是对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进行调节,能有效促进企业的管理。
  加大立法力度,完善监督职能
  应加大立法完善的进度,对现行的《工会法》和《劳动法》进行完善,提升其操作的可行性,此外,还要加强相关法规的立法进度,如《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法》《劳动合同法》等。加强工会的监督作用,发挥网络、媒体和群众的作用,监督侵害职工权益的各种行为。做好维护职工权益的宣传工作,并不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惩。
  提高工会和职工的维权能力
  首先要提升工会队伍素质。面对新时期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要求工会工作人员有着良好的素质,第一是能充分利用党的思想来对工会工作的观察、处理分析进行指导,第二是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工会理论知识,第三是具备较强的管理知识,第四是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其次是要提升职工的维权意识。工会要加大普法知识宣传,强化企业职工的维权意识,使其明白自己的合法权益所在,如何通过法律武器来进行维权。在普法教育方面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讲座、宣传单、板报等形式。
  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
  新时期工会维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做好弱势职工群体的维权工作,对于困难职工,第一是了解其生活,做好职工下岗再就业,为困难职工和大病职工提供救助,助其申请低保。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此类职工的子女正常上学、生活。第二是建设帮扶中心来为困难职工提供常年服务和救助。第三是建立职工维权服务中心,为职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在当前企业发展中,女工权益受到侵害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女工维权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就业方面,女工的性别和年龄受到双重对待,女工在接受晋升、培训方面的机会较少,企业管理层女工比例较低。在企业用工中,许多企业不与女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是劳动合同履行率较低。对于女工经期、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很多企业存在终止怀孕女工劳动合同的行为。这使得女工权益保障面临较大难题,主要可通过相关法律来消除年龄、性别歧视,完善女工的生育保险法律,给予特殊时期特殊保护。工会应为女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其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得到维护。
  (作者单位:大庆油田工程建设公司油建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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