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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探讨


  【摘 要】职工福利费是企业对职工劳动报酬补偿的辅助形式。鉴于不同人员的开支认知、企业开支传统及财税部门监管等因素影响,不同企业的福利费开支项目可谓五花八门。随着财税部门对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制度的不断完善、监管日趋严苛,势必迫使企业持续规范、改进职工福利费开支管理工作。本文依据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的主要财税制度规定,对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的主要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关键词】福利费开支项目;开支程序;财税制度衔接
  一、确保福利费开支项目合法、合规
  (一)福利费开支制度依据
  遵循《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法规精神,以《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规定为基础,合法、合规开支职工福利费项目。
  (二)福利费开支项目解析
  企业开支职工福利费应严格遵循以下要求:
  1.文件已明确开支项目的,企业可按规定开支相应的福利费项目。
  (1)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计提福利。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开支的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以及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独生子女费等。
  (2)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
  2.文件未明确具体开支项目,但开支项目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的,可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开支相应福利费项目。按此原则开支的福利费项目,须在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进行披露。
  3.文件已明确规定不允许纳入福利费开支的项目,企业绝不在福利费中开支。
  (1)应当纳入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相关支出,如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等。
  (2)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支出,如职工个人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职工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职工个人购买住房、支付住房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三)结合企业实际确立福利费开支项目
  1.企业在确立福利费开支项目时,必须将项目建立在相关制度允许开支的基础之上。要特别克服以惯例代替制度规定的惯性思维。严格遵循242号文件规定,参照当地物价水平、职工收入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要求,确立福利费开支项目,绝不擅自扩大福利费开支项目。
  2.对于国有企业,在确立福利费开支项目时,对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中禁止开支的费用绝不在福利费中开支。
  二、规范福利费开支程序
  (一)重视福利费管理制度建设
  制订福利费管理制度,明确福利费开支项目、标准、审批程序及审计监督。
  (二)坚持福利费预算管理
  福利费开支项目应当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并严格按批准预算执行,确保无预算不开支、有开支必经授权。定期向职工公开福利费使用情况。
  (三)强化福利费开支的过程管控
  依据首签负责制原则,福利費使用部门必须确保所开支项目内容真实;福利费专业管控部门必须确保企业所开支福利费项目合规、合法,并依据企业制定的福利费项目标准对相应项目进行标准管控;财务部门必须守住福利费开支的最后防线,切实履行好福利费开支的审核把关及比例控制职责。对于性质特殊或亟需开支的福利费项目,必须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方可开支。
  (四)规范福利费的会计核算管理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会计人员要在熟悉、掌握并不断更新福利费开支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对所开支福利费进行明细核算,准确反映开支项目和金额。
  三、重视福利费开支与税务制度的衔接
  (一)与税务制度衔接的重要性
  对福利费开支,财务制度重点确保开支项目的合法、合规,税务制度重点界定开支项目的税前扣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识别福利费开支项目的财税制度差异,有助于提前识别、防范与福利费开支项目的税前扣除风险,进而有助于对开支项目的提前筹划。
  (二)对财税制度差异的解析
  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进行对比,财税制度对福利费开支项目整体一致,但也存在一下差异:一是242号文对开支项目的界定更为具体、更具操作性,如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明确界定为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两部分,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补贴需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住房、交通补贴仅为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部分。二是也存在242号文明确可开支而3号文并未明确可开支的项目,如职工疗养费用、通讯待遇、独生子女费及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项目;对该部分项目的开支要高度关注,提前思考开支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三)对识别差异的应对
  1.重视与当地税务机关对差异的持续沟通。依据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情况,据实暴露差异,针对性与税务机关进行差异沟通。其中,对开支的职工福利费,进行明细、准确会计核算,并将年度开支数控制在年度工资数的14%范围内,是与税务机关进行差异沟通的有效前提。
  2.依据税务制度对福利费的扣除规定,结合与当地税务机关的适时沟通意见,确立企业年度福利费的税前扣除项目,按时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四、结语
  随着企业各级人员制度依从性意识的不断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不断增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开支工作必将更加规范、合理,进而不断推动企业和谐、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周俊华.浅谈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财务管理[J]. 中国城市经济. 2011(11X):108-108.
  [2]张玉琼.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收处理差异分析[J]. 当代经济. 2010(22):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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