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认为她不诚信,如果以虚报个人资料是的公司处罚制度遂将其解雇,违法吗。(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表示王女士是否生育与录用与否无关,也就无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甲公司则认为,公司于8月25日已找朱小姐谈过,告知其因不能达到岗位的工作要求,公司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8月31日是书面正式通知。月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是,劳动者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隐瞒生育状况的做法都是不诚信的行为,不应得到提倡。劳动合同这个词在大家的生活中出现得越来越多了,大家都知道在工作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可以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是怎么样呢。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鉴证人:(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机关各一份。案情: 甲与某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已过试用期),甲每天劳动时间9小时,一周工作6天,公司不给加班费,也不倒休。(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⑵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由此可知,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存在以上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那么,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的赔偿范围的确定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劳动者不服提起相关劳动仲裁的,需要仲裁机构确定相关的赔偿数额。另外,若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单位能否辞退哺乳期女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