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促进禁毒形象大使队伍的行为,进一步推动禁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禁毒办负责禁毒形象大使的日常管理与考核。 2、受聘禁毒大使期间应关心和支持禁毒事业,更加积极主动参与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关爱帮助吸毒人员,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宣传毒品危害,倡导禁毒意识,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抵御毒品的侵害,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为推动我国禁毒事业的发展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3、不得以禁毒形象的名义参与或参加商业性活动,违者将予以解聘。 4、实行禁毒宣传登记制度,每次活动填写"禁毒宣传服务活动记录",由禁毒办实行考勤。 5、活动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当确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应主动联络禁毒办,做好应急处理。 6、连续两次不参加活动,将报上级部门予以解聘。 7、此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