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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摘 要:民商法是针对我国民事商业行为所制定及颁布的一项法律法规。作为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项法律政策,民商法所包含的连带责任亦具有十分重大的应用价值。当前,民商法连带责任在实践应用中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为了保障我国民商法的法律时效性,我们有必要对民商法连带责任中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
  关键词:民商法;连带责任;问题;对策
  连带责任是民商法当中的核心内容,尽管我国的民商法中,对连带责任的明确早已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划分及规定,然而隨着社会经济市场的快速发展变化,传统的连带责任界定标准已然无法适应当前日益复杂的社会发展情况,导致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多,严重降低了民商法连带责任的法律时效性[1]。为此,国家立法部门及政府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民商法连带责任进行分析及改进,以更好的提高连带责任的法律效力,为我国的民事主体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民商法连带责任的概念分析
  连带责任在我国的历史由来已久,早在战国时期,商鞅便提出了"连坐"的治国政策,"连坐"政策的实行标志着我国连带责任法律雏形的形成[2]。只是在当时社会发展背景之下,连带责任主要是被应用于思想政治领域,而在如今的社会实践当中,则更多的是被应用于市场经济当中。一般情况下,当债权人与债务人产生经济纠纷问题时,连带责任主要被用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经济权益。具体来说,就是指在同一项经济行为当中,存在多个债务人需要共同承担对债权人的债务偿还义务,且各个债务人之间具有共同的连带责任,债权人无需按照偿还顺序或者债务人之间约定的偿还比例进行债权追究,并享有指定连带责任当中任一债务人进行偿还的法律权利。由此可见,连带关系当中任一债务人的法律过失就必然导致全体债务人都将承担法律过失责任,相应的,一旦某一债务人偿还了所有的债务,那么其他连带债务人的偿还责任也将随之消除。
  二、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民商法与程序法的协调问题
  民商法是用来规范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的实体法律,而程序法则是用来指导民事主体如何实现合法权利以及承担相应义务的主要规章[3]。显而易见,民商法与程序法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重要关系,要想民商法当中的连带责任能够充分的发挥出应有的法律效力,就必须协调好民商法与程序法二者之间的共性关系。然而,在当前的社会实践当中,我国的民商法与程序法在实施的时候依然存在着协调性不高的问题,严重的甚至直接造成民商法当中的连带责任丧失了应有的法律效力。
  (二)债务人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
  尽管民商法当中的连带责任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社会民事经济纠纷当中,各个债务人之间实质上所犯的法律过错都不尽相同,甚至部分债务人本身就没有法律过错,因此,各连带债务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应当依据过失程度而有所不同。比如,甲将自己的私人车辆借给了朋友乙进行使用,而乙在车辆的使用过程当中,由于违反交通道路规定超速行驶将受害人丙撞伤,严重威胁了丙的生命财产权利,后丙将乙及车主甲作为连带债务人共同告上了民事法庭,理论上来说,甲与乙在此段经济关系当中,需要对丙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但实质上,甲并未产生法律上的过错,处于道德标准,连带责任也应当依据过失程度对甲的法律责任进行适度的调整。
  (三)诉讼时效问题
  我国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都为两年,然而在《担保法》规定当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是在主债务履行期到达之后的半年之内,这就与常规的诉讼时效存在一定的冲突,给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此外,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当中,依然没有对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加以明确的、系统的规定。
  三、民商法连带责任的完善对策
  (一)改进诉讼程序,协调法律关系
  维护及提高民商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协调性是完善民商法连带责任的关键所在,为此,相关立法部分及执法人员要加强改进当前的民商法诉讼程序,以更好的满足不同民事主体的各种诉讼需求,并针对实际情况,对诉讼程序进行多样化的设计及实施,从而提高民事诉讼效率。此外,在改进诉讼程序的过程当中,还需始终以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主要目的,以进一步明确民商法连带责任的诉讼程序要点,为程序法的有效落实提供必要的基本保障。
  (二)保障各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在依据民商法连带责任进行责任判定的过程当中,要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各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之外,还应当针对连带债务人法律过失的大小,对各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并制定严格的法律赔偿标准,以更好的保障各连带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法律保障制度
  由于民事经济纠纷的产生形式十分多样,因此,在民事纠纷的案件审理过程当中,时常容易产生连带责任界定模糊的问题,给案件的审理及判定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因此,立法人员还应当逐步完善及明确民商法连带责任方面的有关规定,针对具体的实践情况,采用更加精细化的界定标准,以确保各项连带责任都"有法可依、有理可据"。同时,在完善法律规定的过程当中,也应当对法律制度保留适当的维度空间,在充分的结合诉讼时效、诉讼程序以及诉讼范围的基础之上,对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合理的改进,以确保新的诉讼制度及诉讼程序能够更加有效的维护各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民商法当中的连带责任是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因此,我国立法人员要对当前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改进及完善,逐步健全民商法连带责任规章体系,进一步明确各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优化民事诉讼程序,从而为人们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民事法律服务。
  参考文献:
  [1]战明.浅析现代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问题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6(17):287.
  [2]朴升旭.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16(27):229.
  [3]吕馨妍.浅谈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交际,2017(15):45+44.
  作者简介:
  黄翠芬(1982.5~ ),女,汉族,云南曲靖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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