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8月8日四川九寨沟发生了7.0级地震,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文主要阐述地震产生的各类危害以及造成的损失,明确了旅行社、保险公司以及政府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深入探究了旅游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并对灾后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地震;赔偿;法律 一、九寨沟地震引发的法律问题 2017年8月8日21时,四川九寨沟发生了7.0级地震,通过调查,九寨沟景区有近六万人因地震受困。在旅行社,政府的各界努力下。初步确定,死亡25人。造成房屋損坏2.4万间。地震属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无法挽回的。我们不得不思考像地震这种不可抗因素发生后给我们带来的相关法律问题。像:旅行社,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灾后乘机造谣谋取私利的不法分子。 二、灾后各方的法律责任 1、旅行社的职责。九寨沟地震发生时,某旅行社第一时间与导游李尹韩联系,要求确保每一位旅客的人身安全,在司机与导游相互配合下,最终确定了每一位旅客的安全,并将旅客转移至安全地点。感动之余,我们也有了深入的思考,旅行社在地震中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根据《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旅行社有义务在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并通知其家属。尽最大可能保护旅客的财产安全。赴九寨沟的旅行社积极履行相应义务,尽可能保障了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1]。 2、保险公司的理赔。九寨沟地震后,阳光保险,太平洋保险,华夏保险等根据政府指示启动了地震紧急预案,积极投入到救灾以及灾后赔偿的工作中。开通了绿色通道,快速理赔。太平洋保险通过多种方式获取伤亡人员信息,排除险情。不少游客购买的是旅游险,旅游险将地震列入了免赔范围,因此得不到赔偿。但如果购买的保险中包括地震等,则可以根据《保险法》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2]。 3、灾后房屋等财产问题。九寨沟地震后导致2.4万间房屋损坏,多间房屋不同程度的损伤。这类情况在地震中应该如何界定呢,在地震前按揭买的房子损毁,是否需要继续偿还房贷。根据房产专家以及业内人士介绍,即使地震导致房屋损毁,贷款者仍有义务偿还后续贷款[3]。赵秀池指出,地震房屋损毁,如果房屋尚未交付,责任有开发商承担,如果房屋已经交付,责任则由业主承担。 4、稳定社会治安,人人有责。九寨沟地震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这也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通过网络制造传播谣言,引起社会恐慌。地震后,山东临沂李某出于好玩将信息修改,散发谣言称凌晨两点预计发生8.5以上大地震。虽然漏洞百出,但却引起了一定的恐慌。通过网警的调查,对李某进行了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属于违法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虽然处罚并不严重,但面对谣言,政府和百姓都是受害者,会影响人们正常生活,损害社会治安,在谣言面前,我们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三、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议 1、健全完善旅行社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地震是不可避免的,其破坏力巨大。由于地震破坏力巨大,已经超出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能力,所以中小型保险公司不销售此类保险。在投保前使顾客明确免赔范围,不能出现模棱两可的局面,避免纠纷[4]。虽然有地震险这一险种,但据了解,我国很多地区几乎没有人购买这种保险。对于这种情况,可加大地震险的宣传力度,强制相关部门及人员购买地震险,带动周围群众。 2、建立我国的地震保险法。我国的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而且损失严重。但是我国的《预算法》并没有明确包含地震灾后重建的情况,这势必会影响到其他的经济发展。虽然有一些非官方的社会救助,以及自发捐款,但只能解决一小部分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有效实现灾后重建工作。所以建立地震保险法势在必行。从我国的《防震减灾法》中是可以看出我国主张建立这一法律的。根据现有研究表明,我们国家无论是从技术,实践还是政策上都是可以实现的。通过借鉴日本等国家的经验,建立我国的地震保险法,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5]。 3、严惩造谣,危害社会治安人员。随着科技越来越发达,信息的传播方式也多种多样,一些不法分子也有机可乘通过网络传播谣言,人们对于地震存在着恐惧心理,谣言一出,肯定会造成社会恐慌,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对于这类人应该加大惩处力度,明确造谣者,传谣者应负的法律责任。作为高中生首先要做到,不造谣。对于谣言及时制止,切不可传播。 四、结语 地震是不可避免的,但地震过后,带给我们的除了灾难,更多的是思考。首先应该完善我国的保险机制,广泛宣传保险政策,使各阶层群众都能清楚,并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自己应有的赔偿。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投保,将损失降到最低。其次,政府可以完善灾后救助机制,地震后就业等方面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就要发挥政府以及个人的作用。第三,设置我国的地震保险法,是我国的经济稳步发展,减轻地震等重大灾害带来的影响。第四,地震本就对人们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谣言势必会带来二次伤害。杜绝谣言,人人有责。作为高中生,首先要关注法律方面的新闻,尽可能了解关于法律方面的知识,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尝试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建议。只有这样,才能在未来的路上,为我国的法律事业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 田帆.日本保险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C].浙江省2012年保险法学学术年会,2012. [2] 刘丽,黄明健.日本大地震对我国构建地震保险法律制度的启示[C].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1年会—2011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筹备会议,2011. [3] 洪露.住房按揭贷款违约损失率预测模型研究[J].金融论坛,2014(01):62-68. [4] 米锋,韩征,孙丰军.林木损失额价值计量及损毁程度系数研究—以北京地区为例[J].林业经济,2008(05):60-63. [5] 杜淑英,张秋红,王全虹.护理证据相关问题引发的法律思考[J].中华护理杂志,2009(12):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