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就业质量是检验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最为重要的指标。本文基于对某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3-2015年刑事执行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深入调查与分析,阐述司法警官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问题与原因,提出了切实提升大学生高质量就业的途径与措施,为走出就业困境提供参考。 【关键词】司法警官;职业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司法警官职业院校是以培养合格的司法行政人才为目标的政法类警察职业教育基地,设置刑事执行专业主要是为监狱、公安等警察队伍输送和培养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及警察技能的应用型职业警察人才。随着高校毕业生人数的逐年递增,2014年全国大学毕业生突破700万人,2015年继续上升到749万人,就业市场化竞争异常激烈,就业之难已成为常态。司法警官职业院校特色教育带来的专业设置的特殊性,人民警察招录人数受政策编制限制,招录条件逐年提高,就业门路狭窄,形势严峻,就业可谓难上加难。如何从困境中寻求突破,切实提升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水平,已成为司法警官职业院校检验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课题。 围绕学生高质量就业的问题,某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与具有良好公信力的中国第三方教育数据咨询和质量评估机构——麦克思数据有限公司(MyCOS)合作,组成项目团队,开展应届毕业生半年后跟踪调研,建立了社会需求与培养能力的数据参照体系,对毕业生就业和学院培养能力进行了实时监测和深入分析研究,为提升高质量就业提供了可靠依据和研究基础。与此同时,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2013-2015年刑事执行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进行深入调研,对刑事执行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走访监狱单位、律师事务所、国营机场等用人单位,动态掌握了2013-2015年刑事执行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深入分析,从人才培养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切实提升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学生高质量就业的途径和措施。 一、司法警官职业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的现状 大学生高质量就业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概念,反映和体现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主要包括学生就业率、专业对口率、薪酬水平值、工作适应性、职业稳定性、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内容。通过对某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多项具体指标的考核测算,获得了刑事执行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指标数据,较为客观地掌握了当前司法警官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状况。 (一)就业率高,专业对口率低 就业率是评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好坏的一个核心指标,专业对口率是指大学毕业生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的符合程度,见图1。 图1 2013-2015年刑事执行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一览表 2013年至2015年刑事执行专业毕业生人数保持在200-300人之间,就业率均超过92%,超过一半以上的毕业生通过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形式进入经济组织就业。但是进入政法部门工作的人数很低,不到毕业生就业总人数的30%,专业对口率严重偏低。 (二)薪酬水平值低,用人单位满意度高 薪酬水平值是用人单位给予毕业生的工资待遇的平均值,用人单位满意度主要是指毕业生入职一段时间工作表现的满意程度,见图2。 图2 2013-2015年刑事执行专业毕业生薪酬水平值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统计表 2013-2014年薪酬水平值在逐步提高,2014年和2015年薪酬水平值保持相对稳定,这主要是受到全球经济下行影响对就业工作的冲击和国家政策的保障。由于刑事执行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实行的是警务化管理,学院重视学生警察意识的养成,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服从意识,在踏实的工作中普遍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 (三)适应能力强,职业稳定性高 工作适应性和职业稳定性是大学毕业生就业后对工作的取向与发展,反映了毕业生个体职业规划的发展水平和高校培养能力的主要体现。我们主要到刑事执行专业毕业生专业对口单位——某省某监狱进行了调研,跟踪了动态的毕业生工作适应性和职业稳定性情况,见图3。 图3 某省某监狱1985-2015年录用历届刑事执行专业毕业生工作适应性和职务稳定性情况统计表 由于受到国家政府机关职位控编数、录用政策、毕业生学历普遍较低等因素的限制,1985年至今录用了64名刑事执行专业毕业生,占监狱警察总数的14.65%,担任中层领导干部人数占34.37%,表明近40%的毕业生经过自身的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在职业生涯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存在问题 (一)就业面狭窄 刑事执行专业属特殊专业,专业性强,行业特征明显,毕业生只能在监狱、劳教和其他警察类行业中寻找就会机会。而受人事管理的限制,招警人数逐年下降,招警条件逐年提高,需求不平衡,更多的毕业生无形地推到激烈的就业市场中去了,造成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如某省女子监狱2013-2015年连续两年招录10名刑事执行专业大学毕业生学生,就业形势和激烈程度可见一斑。 (二)就业竞争力不强 从学历的角度看,目前全国的司法警官职业院校普遍都是高职高专教育,毕业生的学历层次偏低,参加社会竞争的能力不强,很难与高学历的毕业生竞争就业岗位。 (三)就业观念陈旧 有的大学生甚至学生家长仍保留着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传统就业观念,错误地认为"进了警校以后一辈子就是穿警服了",墨守成规,非"警察"不干,非"铁饭碗"不捧,非公务员不考,不愿接受灵活的聘任制等就业形式,结果往往造成"有业不就"。 三、原因分析 (一)培养模式单一 目前,就司法警官职业院校而言,更多的偏向于学历教育,过于强调通识教育;专业设置普遍比较狭窄,势必导致专业所设课程广度受限,学生课程选择面窄;过分注重行业特点,忽略学生的多远教育和发展。在这种培养模式下,学生个性张扬和创新精神受到限制,学习动力不足,知识能力结构失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对复合型人才需求的现状。面对竞争激烈的就业形势,毕业生的就业面临极大的挑战。 (二)就业指导不强 由于我国高校就业指导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缺乏经验和理论指导。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受以往"学生就业包分配"、"皇帝女儿不愁嫁"等思维模式的影响,就业指导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专业化程度低;就业指导的内容局限于提供政策法规、就业信息、组织招聘活动等短期性之道,忽视对学生就业技巧方面的培训和学生的择业观教育;就业指导形式单一,没有结合就业指导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开展形式活泼多样的教学活动。 (三)就业期望值过高 学生不切合实际的就业期望值,是导致司法警官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难、就业质量不高的主观原因。穿了几年警服,非警察职位不考;户口在大城市,非留在大城市不可;不是公务员单位不去,不是工资待遇好的单位不进。期望值过高,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往往给学生产生诸多的心理问题,如矛盾、焦虑、依赖、盲从等,影响着就业择业,甚至对学生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极为不利。 四、措施途径 (一)积极推进教学改革 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应从内部改革专业结构,形成多元化的人才培养结构,促进学科专业设置和发展与大学生就业的有效衔接,从各个环节加强对大学生专业能力、适应能力和求职能力的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既要实施以培养监管一线人才为主的培养模式,也要实施以培养市场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为重点的培养模式,多管齐下,多元发展,使培养出来的学生能够胜任日益发展的监管工作,使培养出的人才适销对路,减少人才市场的结构性矛盾,从而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 (二)建立全程就业指导体系 大学生择业观的形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教育、培养和积累。就业指导是一个职业指导、培训、咨询与信息反馈的系统工程,具有教育过程长效性和对象全员性的特点,贯穿于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就司法警官职业院校而言,从新生一入学开始,便将职业生涯规划和警务化管理意识养成教育作为入学教育重要内容,对学生进行职业理想培养、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引导,帮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的培养方向和就业前景,树立自主择业意识、风险意识和竞争上岗意识,培养学生预备警官意识和职业生涯规划能力,提高学生学习内动力,不断完善能力结构。在大学中期阶段,应将职业指导课程列为主要教学课目,以职业指导专题讲座、技能竞赛(包括公务员笔试面试技巧、职业技能练兵、举办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等)为补充,扩充学生的专业积累,帮助学生认清就业形势和就业需求,引导学生及时调整学习策略和职业定位,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择业观,提升学生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为就业打下坚实基础。在毕业阶段,应偏重于对就业政策讲解、信息咨询、择业技巧传授等方面的培训,重视开展个别咨询和心理辅导,帮助学生提高职业成熟度和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如此同时,把就业指导作为一门学科加以建设,将就业指导课程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加强就业指导学科的理论和实践研究,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司法警官职业院校毕业生特点的就业指导理论体系。 (三)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体系 就业质量是检验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最为重要的指标。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应树立正确的办学理念,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生命线"来抓,将毕业生就业质量作为整体工作的首要任务,建立科学有效的毕业生就业质量体系,以就业质量为导向改革教学培养模式,着重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和已就业多年校友之间的密切联系,注重与用人单位建立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重视就业基地建设,为毕业生建立长期稳定的就业渠道。要建立开放式的质量评价系统,积极促进用人单位参与学校的培养改进工作,及时将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变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的动力,从而有效地推进人才培养水平,实现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持续高效。 【参考文献】 [1]程良越.大学生职业发展与训练.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张小建.职业指导应有基础.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999 [3]江长明 宋二根. 警院学生就业问题研究. 学术论坛. 2014(17) [4]吴慧明. 高校学生就业能力对就业质量影响的调查研究. 教育论坛.2016(1) [5]楚旋 张莉. 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研究述评. 比较教育研究.2016(4) [6]李淼. 警察院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之初探. 教育理论研究. 20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