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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一中民办分校何来解决教师编制问题


  近日,尚未正式开学的衡水一中邯郸分校,因为一则招聘启事引发关注。该校在招聘骨干教师时,开出最高年薪50万的"高价",并免费提供住房。邯郸市教育局回应称,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处于"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状态,高薪招聘不会破坏师资力量的平衡。(5月20日北京青年报)
  前不久,衡水一中在浙江开办平湖分校,50万重奖学生,一时引起社会热议。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反对衡水一中的"应试教育",并旗帜鲜明地表态,质疑平湖衡中提前招生不符合教育厅相关规定。现如今衡水一中邯郸分校又重金招聘骨干教师,又一次让衡水一中卷到风口浪尖。
  如果说重金奖励优秀学生,有"掐尖"之嫌,扰乱了区域教育生态,破坏了教育发展的平衡,那么,相较而言,高价年薪招聘教师似乎无可非议。优秀师资是实施优质教育的基础性保障,也是支撑学校发展与生存的动力。不像公办学校在教师管理与使用机制上存在不少局限,民办学校用人较为自由,这是其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体现。因此,民办学校通过经济杠杆吸引人才到学校任教,这体现了学校的战略眼光,也充分展现了学校管理机制的优势。
  然而,据报道,校方在公告中表示,学校在高价年薪的基础上,首先将"解决教师编制问题",这样的说法不免让人费解。既然衡水一中邯郸分校是一所民办学校,那么,民办学校的师资管理与使用就是由学校自主支配,具有高度的自主权,又何来"编制"制约?"解决教师编制问题"又从何谈起?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并应当经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所以,严格意义上讲,公办学校是否有举办民办学校或是参与社会资本投入举办的民办学校的权力尚需要质疑。而所谓的"解决教师编制问题"更是无稽之谈。若果真如此,那么,这不能不说是公共财政投入的流失。
  衡水一中邯郸分校到底属于公办,还是民办?分校与校本部到底是何关系?有何关联?这些问题都亟需理清。因为,衡水一中是所公办属性的"优质高中",虽然饱受争议,但其较高的升学率依然令家长趋之若鹜,衡水一中的品牌正是其办学的资本与无形资产。事实上,衡水一中的民办分校,正是通过品牌授权的形式,与社会资本共同办学,衡水一中输出的是品牌、文化、管理等要素。而衡水一中的教师属公办教师,受"编制制约",其工资待遇是公共财政投入,因而,理应为公办学校服务,只能在公办学校任教,不能随意到民办分校任教。
  民办教育是公办教育的有效补充,民办学校拥有更加灵活、开放、自由的办学自主权,这也民办教育生机焕发的关键。可如若公办民办不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联合办学,性质不明,那么,无论是对区域内的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会产生严重的不公平,从而扰乱区域的教育生态。这才是衡水一中办分校更值得关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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