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安市不断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但乡镇层面的公益性农技体系还处在起步阶段,广大农民依然缺乏完善的技术服务和生产指导。 机构小、牌子多、人员少、能力弱 2009年机构改革后,乡镇在整合涉农站所的基础上,统一设立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防疫等问题的日益突出,又依托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通过加挂牌子、赋予职能、充实人员、完善条件、增添设备方式,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机构普遍设置小、很难协调综合有关力量开展农业服务工作;各类加挂的牌子不少、但无经费和设备跟进,其职能很难到位;农技人员少,一般一个乡镇只有3—5人而且年龄大、专业多不对口,只能做点业务总结、报表统计等工作,有的地方多数人员还在其他部门长期帮忙。2013年,全市87个乡镇实有农业技术推广人员1077人,而真正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仅376人、平均一个乡镇只有4人。越是农业乡镇由于其财力弱,供养人员少、农业技术人员就更少。尽管省、市有一定的以项目形式的农技转移资金,但量少、漏多,不能持续保障工作开展。 管理差、财力弱、制度虚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大都由乡镇政府管理,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多数乡镇政府对农业的重视程度相对弱化,主要精力用在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等方面,对农业管理与服务处于被动应付或者有心无力的境地,从领导分工上看一般多是排名靠后的副乡镇长负责,行政推动力差、管理不足。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待遇、工作经费均已经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可以保障基层农技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补贴,但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只能"养人"不能"养事"。不少乡镇农技机构要么没有车辆、设备、要么因无经费而将车辆、设备放着当摆设。"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经费有保障"才刚刚破题、缺口还很大,不能够彻底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农技人员实行聘用制度,推行竞争上岗,但实际操作中,由于人员少、工资低等无法真正推行公开选聘、建立工作考核责任。配套的制度,如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还是挂在墙上的时候多、落实少。 做实做强乡镇农技体系 2013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从法律层面规定了农技体系建设的制度性问题,当前需要各级政府制定好建设计划,尤其强化对乡镇的机构管理和设置,配强配足人员、加大经费和物力投入,使其切实发挥作用。 在以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的前提下,需要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研院校等其他社会力量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整合人才、技术、装备等资源优势,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发挥科技对农业的支撑作用。各类型的农技组织都需要在乡镇基层有服务平台和管理机构,离开了乡镇农技体系很难发挥好作用,特别是我们的农业生产将长期以家庭为主的小农户经营模式,公益性农技体系必将为主体且需要不断加强。在提供公共服务上,乡镇政府一方面要给广大群众提供生活服务,另一方面还要提供生产服务,两者缺一不可,这不同于城市社区。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乡镇政府需要履行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任务必定越来越多,急需设立农业服务和农民指导等机构,以保证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