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将红河镇和鄌郚镇列入扩权强镇试点镇。实施扩权强镇后,两镇人均税收收入增加677.5元,同比增长36%,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31%,主体税种占税收收入比重提高幅度为47%。两个试点镇对推行扩权强镇具有非常好的试点引领作用。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扩权强镇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深化扩权强镇改革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暂行办法》等文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落实管理权限,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按照"依法放权,充分放权、权责一致、有效承接"的原则,将39个县直部门(单位)的103项权限授予试点镇。红河镇建成了占地2400余平方米的政务服务大厅,鄌郚镇投资3600万元,建设了集乐器发展中心、综治维稳中心等六大职能于一体的便民服务中心。试点镇将下放权限全部集中到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以来,两试点镇服务大厅共办理服务项目24619件。 (三)强化土地支撑,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好省和潍坊市对试点镇的土地扶持政策,并每年从该县建设用地计划中拿出5%,切块下达给试点镇。先后为红河镇落实土地指标58.7亩,优先安排实施了红河—于河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拆旧261.1公顷,复垦耕地166.6公顷。鄌郚镇也按照集约、节约用地原则,集中规划了占地1000亩的鄌郚乐器特色产业园,一期3万平方米的车间和乐器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已建成,已有6家企业达成入园意向。 (四)加大财政扶持,完善镇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县镇财政收支结构,试点镇产生的税收和非税收入属于县级及以下收入部分,全部留给试点镇。试点镇硬化道路面积达到187万平方米,硬化率达到96.35%,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红河镇铺设管网13400米,全部接入日处理污水3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100%,鄌郚镇也配套完成了9公里的污水管网建设,并已开始试运行;红河镇镇区燃气普及率达到85%,并依托乐港热电厂进行集中供热,供热率达到55%,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 (五)创新融资机制,助推产业聚集。积极为试点镇提供金融扶持,成立了昌乐县锦源顺农田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和昌乐县兴鄌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累计融集资金7500余万元,集中建设发展产业园区,积极引导镇域内和周边乡镇的企业向园区集聚,培植起兆田育苗等12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高山生态养殖等6处新型特色农业园区,新规划白浪河源头万亩生态林场等5处生态观光园区,目前正在实施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等3个农业开发项目。两试点镇先后发展市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55家、农产品品牌13个、有机食品转换基地4处、有机蔬菜认证22个类别、"三品"认证总面积3万亩,产品聚集效应初步显现。 二、问题和建议 一是专业人才紧缺。管理权限下放乡镇后,试点镇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不足的问题日益显现。近两年,通过招录公务员、高层次人才等方式,两试点镇先后录用16人,从招录数量来看不少,但从招录人员专业分析,试点镇发展急需的工程、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补充,建议进一步落实乡镇人才发展扶持政策,增加事业编制,开展多形式选派专业人员到乡镇基层创业发展。并进一步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二是资金投入不足。经过两年的实践和探索,镇级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得到了改善,但仍不能满足小城镇建设发展的刚性需求,资金缺口比较大。以往省专项资金直接拨付,试点镇就可以直接把这笔资金投入到民生项目建设中。而今年省里调整了专项资金拨付办法,试点镇需先配齐市县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后凭支付发票再去申请省专项资金,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压力越来越大。建议进一步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对试点镇的帮扶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帮扶发展的合力。 三是土地指标受限制。上级分配的每年新增土地指标约400亩左右,折算下来每年下放至各试点镇的新增土地指标也仅有20亩左右。试点镇每年可用于大项目建设的土地逐步减少,影响了试点镇的发展速度。另外,试点镇基础设施缺乏配套,难以承载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建议从政策层面强化保障,尤其是从市级层面进一步加大对试点镇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编办作为牵头部门的作用,把扩权强镇作为编办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一名副主任来抓这项工作。扩权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为试点镇出谋划策,为县委、县政府当好推进小城镇建设工作的参谋助手。 二是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认真分析研究扩权强镇改革实施以来在运行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和办法,力求在试点镇建设上实现大的突破。着力围绕试点镇机构设置、综合执法、干部队伍培训以及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财政政策、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开展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及时将试点镇取得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广到其他镇街,充分发挥好试点镇对全县镇域经济发展的带动示范作用。 三是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对试点镇下放权限的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健全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整改,协助试点镇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全方位聚集政策、资金、人才资源,加快推进试点镇小城镇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