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科学评估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级统计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状况,进一步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有效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2013年试点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3﹞133号)安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职业健康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成评估组,于2014年1月-8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2013年试点的基础上,以抽样调查的方式,对2012年底前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划转的25个省份(不包括北京、天津、浙江、福建、云南和西藏)2013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了量化评估。 2014年9月2日,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总结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了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报告》,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评估指标与方法 此次评估是对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首次开展的评价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没有经验可循。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与中国安科院加强调查研究与科研攻关,历时2年,经多次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论证,制定了评估指标、评估方法。 评估共设7项指标,包括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用人单位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以及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 评估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对每一省级统计单位,按照统计学分层抽样原则,选取2个地市,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内按行业、规模比例随机抽取60家用人单位进行资料审查、10家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抽查。 评估设计满分100分,按照资料审查、现场抽查的分值分别占70%和30%,计算各省级统计单位的评估得分。得分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 评估结果分析 此次评估工作,掌握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明确了差距,发现了问题,为今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为有的放矢开展工作提供了依据。 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 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规划》,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的情况较为突出。从被评估省级统计单位的总体情况看,建材、金属制品、轻工等行业的用人单位及小微型用人单位,迫切需要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水平。 从被评估省级统计单位的总体情况看,各项指标的实施情况距离《规划》目标有不同程度的差距,特别是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与《规划》目标水平差距较大。 职业病危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评估结果,评估组分析了当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层职业卫生监管效果有待提高,特别是对小、微型用人单位的监督和指导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提高。二是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有待加强。三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集中表现在管理体制存在问题,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等。 继续深入推进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在会上指出,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是全面推进职业卫生工作取得新成效的重要举措,今年的评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下一步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由总局继续进行2014年和2015年的评估工作,为省级开展评估积累经验。要引导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用人单位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强化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控制,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同时,杨元元还强调,要用好此次评估分析结果,深入剖析当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要尽快启动"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目标的研究论证工作,从实际出发,在充分调研和统筹谋划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规划目标,引导和促进我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健康发展。 编辑 韩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