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城镇化经济建设深入发展的今天,传统的农民向城镇市民的转型,目前已然成为城镇化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而传统农民向城镇市民转化,这种身份的转型,可以说是离不开继续教育的。在分析城镇化进程中转型农民的继续教育新需求基础上,通过透析转型农民继续教育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从而深化对转型农民继续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关键词】城镇化;转型农民;继续教育 【中图分类号】G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794(2016)12-0082-0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强调,城镇化是释放中国经济活力的重要举措,城镇化进程是传统农村向现代城市文明的变迁过程,是国家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大战略的关键所在。美国社会学家索罗金曾指出,社会流动会带来社会成员角色的转化。城镇化进程在带来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给农民的生活方式带来深刻的变化,城镇化在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农民向城镇市民过渡的市民化过程。在农民向城镇市民转型的过程中,教育水平的提升可以说是一个关键环节。因此,通过继续教育来提高农民现有的教育水平,此举是推动农民成功转型的关键。 一、城镇化进程中转型农民再教育新需求 面对新的角色转换,转型农民在继续教育方面有一些新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升文化水平和职业能力的诉求 传统农业种植主要依靠经验积累,对专业知识更新较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对转型农民的专业知识储备和职业能力的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转型农民一般学历较低,甚至很多人都未接受过学校文化教育,从某种程度上说,新一代转型农民虽然整体文化程度有所提升,但是整体文化水平仍然不高。 根据官方统计,新一代转型农民中,高中文化程度的仅占20.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多达66.7%。当代转型农民在物质生活方面有了更高的定位,对精神生活也有了更多追求,自我发展的需求越强烈对教育的需求就会越多。因此,他们非常渴望通过接受继续教育来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精神境界和职业技能,从而拓宽就业领域、提高就业层次、提升自我价值,进而真正适应经济结构转型后的人力资源市场需求。 (二)社会角色转化的教育需求 随着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城市生活对转型农民的吸引力越来越大,他们迫切地渴望能够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然而,转型农民的现实处境中面临着多重的困境,却让他们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根据2012年国家统计局调查,新生代转型农民的自我认同始终徘徊于农民和市民之间。一方面,他们已经不甘心生活在农村;另一方面,他们又常常不能被城市原有居民所接纳,在城市中的交往范围仍然局限于转型农民群体,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获得城市的认同与尊重。 二、城镇化进程中转型农民继续教育的现实困境 目前来看,当代转型农民所具备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城市工作和生活的需要,他们强烈希望通过继续教育所提供的补偿教育来改变现状,完成其角色身份的转型。然而,当下我国继续教育机构在针对转型农民补偿教育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管不力,尚未形成教育合力 转型农民的继续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区、继续教育机构和转型农民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最终得以实现。为了各尽其责,各尽所能,政府必须统筹全局,对各个行为主体的权责加以界定和规范,从而有效提高转型农民的继续教育质量。各级政府都需将转型农民的继续教育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转型农民的继续教育仍然没有得到政府应有的重视和引导。 首先,各级政府对转型农民继续教育缺乏长远规划和规范指导。尽管城镇化建设已经历经多年发展,但目前各级政府对转型农民的继续教育仍然没有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现状制定长远的战略规划,零星的教育促进策略也未形成长效的发展机制,政策出台也大多着眼于短期策略,多数以暂时适应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性号召为出发点,真正切实可行且具有长期指导作用的方法却少之又少,所以收效甚微。 其次,各级政府对转型农民继续教育缺乏法律指导和规范。这种情况首先表现在缺乏专门立法保障,对教学大纲设置、教育设施建设、培训市场准入以及行为主体的权责分配等都缺乏明确的规定。在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多数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着教育秩序混乱的现象,教育教学内容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培训过程也缺乏完善的管理规范和考核评价措施。加之各类培训机构教育设施良莠不齐、师资质量也不尽如人意,培训质量很难保证。 再次,各级政府在引导转型农民继续教育的过程中缺乏科学的定位,无法起到统筹全局、整合各类资源,进而形成教育合力的作用。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各级各类企业在转型农民再教育方面,普遍存在严重的功利化倾向,所以造成了仅仅满足于适应当前的岗位需求,不愿在提升人力资源质量方面进行过多投入的局面。 (二)教育收费居高不下,相关主体投入乏力 首先,虽然转型农民具有积极的继续教育愿望,但高昂的学费却让他们望而却步。权威机构的调查表明:一方面,绝大多数转型农民表示他们希望获得更多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从而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他们自我价值得以实现的意愿更加强烈;另一方面,非公立性质的教育培训机构收费过高,远远超过了转型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其次,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各级政府对2亿多转型农民的继续教育并不够重视。由于财力的限制,各级政府对转型农民继续教育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教育资源的分配也往往不均衡。从全国范围来看,东部地区教育资金相对充裕,而作为转型农民主要输出地的中西部地区资金拨付则相对比较紧张;从同一地区而言,地方政府对教育资金的拨付往往存在着重高校继续教育机构轻社会办学机构的问题,资金的分配上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因此说,单纯依靠政府划拨经费,是难以保证转型农民接受继续教育的多元化需求的。 再次,从企业角度而言,为避免员工流失,他们会竭力压缩培训费用,通常采用成本较低的岗前培训模式或者以老带新的"线上模式"对转型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有的企业甚至不给员工进行任何教育培训,即使员工主动参加与提升职业技能相关的培训,还是要自己承担因误工或者其它原因所带来经济损失,承担各种风险。 (三)教育短视化和目标片面化 首先,转型农民继续教育的相关社会主体在转型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方面存在短视化的严重倾向。转型农民扎根城市的最大难题在于就业问题,主要障碍之一是缺乏系统的职业教育培训。由于信息不完善和不对称,转型农民输入地和转出地的政府和企业没有实现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和沟通,双方都难以把握转型农民的就业倾向及其职业教育需求;加之提供长期的系统培训需要较大的成本,一旦受教育客体选择离开,提供教育的相关政府和企业就不得不承担相应的巨额成本。 其次,针对转型农民的继续教育存在目标片面化的倾向。一方面,如今的短期岗前培训并非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只能让转型农民适应当前岗位需求,一旦转型农民更换工作单位和岗位,其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仍然不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针对转型农民的社区教育尚未开启,市民素质教育几乎为零,导致转型农民的市民化进程步履维艰。 (四)教育内容和形式违背市场需求 目前的社会发展状况下,转型农民、尤其是新生代转型农民对继续教育有较强的个性化诉求,对培训课程内容和形式也具有个性化的需求。根据孙学敏课题组对新生代转型农民的相关研究,新生代转型农民对职业地位提高、工作环境改善的相关专业培训具有较强需求。然而,社会培训机构并没有针对转型农民的新需求作出相应调整,没有将传统转型农民和新生代转型农民区别对待,从而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新生代转型农民在教育培训方面的积极性;从企业培训方面来看,企业的培训教育局限于工作过程中的口头传授形式,因为传授内容过于简单,从而严重影响了新生代转型农民对高技能的需求。 三、转型农民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 由于转型农民继续教育存在诸多现实问题,导致转型农民"返乡潮"与企业的"用工荒"现象频频出现,严重影响了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深入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重新审视整个社会针对转型农民所进行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现农民城镇化角色转型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转型农民与城市的和谐共存、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具体途径如下: (一)统筹社会资源,建立多方主体相互合作的继续教育培训体系 1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监管职能 从城镇化建设全局来看,转型农民的继续教育是实现社会转型的重大公共服务工程。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承担主要责任。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各级政府应根据国家现有法律,结合地区实情或者部门实际制定与新形势下转型农民继续教育相匹配的规章制度和相关配套措施。从而统筹社会资源,规范社会相关责任主体的权责。 另一方面,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充分调动继续教育市场活力,让市场来合理调配继续教育资源。同时,政府要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估标准,严格教学监管程序,规范各类培训主体的办学行为。 2充分利用高校优势,推广校企联合模式 从继续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方式来看,可以强化用人单位和培训机构、高校强强联手的合作策略,可采用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专项研发和高科技产品孵化基地(中心)等各种有效的方式,充分发挥高校的优势。 首先,可以在企业中设立专门针对转型农民的培训机构,职业学校的教师也可以到这些机构进行适应企业需求的专业知识讲授;然后,企业针对专业知识进行实训和顶岗实习,切实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在满足转型农民自身发展的基础上,企业可以在政府引导下,针对企业具体人力资源需求与职业学校进行深度合作,进行针对性地培养与教育,从而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共同、协调发展。积极探索用人单位提供实训基地到期回收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此举可以切实有效地为转型农民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有效培训服务。 3在转型农民居住集中区建立社区学院,采用社区学院与转型农民所在企业联合培养的继续教育模式 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和发展需求,基于政府关于城镇化的发展要求之上,针对转型农民个体技术偏好,制订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转型农民所处的社区学院负责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重点进行职业发展规划和市民素质的教育。可采用社区学院、企业和转型农民三方订立合作协议的方式,明确规定受教育者应达到的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标准;同时,三方在培训费用的分担方面也要明晰,在尽可能减轻转型农民继续教育费用的基础上,有效实现其职业素质和市民素质的双向提高。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不仅减轻了人力资源成本,其社会责任感也得以提升,社区的公民教育也能够落到实处。 (二)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经费筹集机制 首先,各级政府应从综观城镇化全局发展的高度出发来对待转型农民的继续教育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地方财政的职能作用,健全转型农民继续教育的资金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从教育事业经费中设立转型农民培训专项资金,将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这样,既可以用于人社部门的专门培训,也可以遴选一批具备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委托他们进行转型农民继续教育培训,并将财政拨款直接补贴给培训机构。财政部门可以联合审计部门严格监管资金的使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其次,要切实制定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各种社会资金参与转型农民教育培训,拓宽专业培训的经费渠道,促进和引导社会力量对继续教育进行有效投入,实现继续教育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再次,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用工单位应抛弃"只管使用、不顾培养"的功利观念,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本着成本分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并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中的有关规定,保障转型农民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做好资金预算,探索企业促进职工职业技能提升的"培训资金银行"的新模式。同时要采取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方式,企业可以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教育培训经费,并由职工支付相应利息的方式保障企业在员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投入。 最后,转型农民个人也可以通过灵活的方式承担部分培训费用,例如:分期付款或与相关银行签订协议进行贷款。转型农民是转型教育的最直接受益者,因此,对于一些与提升整体职业能力无关的专业技术工种,转型农民应自己承担费用,当然承担的方式可以灵活变通。例如:通过与用工企业签订合同,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让企业承担相应学费比例,转型农民学成后再回报企业。 (三)完善教育机制,实现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的有机统一 1实现教育目标的多元化 首先,相关主体单位应该实现职业教育培训目标的多元化。从各级政府角度来说,应该从城镇化建设的大局出发,加强就业信息沟通,引导各类继续教育机构逐步建立涵盖岗前、岗中和前瞻性培训的全景化教育培训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联网的转型农民继续教育档案,对转型农民的职业技能提升经历实行全面跟踪,更好地为转型农民提供系统的职业教育培训。 其次,相关主体单位也应该通过多种方式,有效实现转型农民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多元化。转型农民所在地应该在政府的引导下,加强企业、继续教育机构和社区的联系,充分发挥企业、社区和继续教育机构的各自优势,从而推动转型农民就业能力、城市生活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的全面提升,为塑造合格的市民贡献继续教育的力量。 2实现教育内容、形式的多样化 从教育内容方面来看,首先,继续教育应充分考虑转型农民,尤其是新生代转型农民的培训需求,举办针对不同层次人群的多元化需求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大力发展与物流运输、家电维修、金融服务以及家政服务等行业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满足转型农民职业转型和社会经济转型的双重需要。 同时,在学历教育方面,既要发展专科层次的继续教育,也要发展本科甚至专业研究生阶段的继续教育,以满足不同学历层次的转型农民需求。培训内容可充分利用大数据方式,多渠道收集、整理就业信息、科学预测职业发展前景,并结合转型农民特定需求,针对性地安排教学内容,让转型农民能够切实得到职业技能和素质的提升。 其次,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训的同时,可依托社区教育学院对转型农民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实用法律知识以及情商教育等方面的公民素质培训,增强培训内容的实效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培训方法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力争做到面授与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相结合;短期培训与系统教育相结合(短期培训主要针对受教育者的职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系统培训则有针对性地对不同文化水平、不同教育需求的人群进行定制化的教育,从根本上提升受教育者的生存能力、工作能力和城市生活能力。 【参考文献】 [1]华芳英.论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社区的变化及对社区教育的诉求[J].成人教育,2012(3):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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