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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妥善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和社会稳定


  【摘 要】伴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快速推进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同时,其负面效应也日益凸显,医疗纠纷数量急剧上升,医疗纠纷赔偿额急剧增长,医疗纠纷管理已经不单单是医院管理的问题,更是成为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本文以浙江省某三甲医院近五年的医疗纠纷为研究对象,对医疗纠纷产生原因、纠纷处置路径及其利弊进行分析,从患者、医院、社会三个维度寻求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的措施,确保医疗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医疗纠纷;三位一体;医疗安全
  浙江省某三级甲等医院是大型综合性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02亩,在职职工3000余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86人,核定床位1000张,实际开放床位1650张,全年门急诊病人143.9万人次,出院病人5.58万人次,平均住院日9.15天,手术4.17万台次(含门诊和介入手术)。本文以浙江某三级甲等医院2013-2017年发生的396例医疗纠纷作为研究对象,用文献卷宗研究、定性和定量描述性分析的方法。本文从医院管理角度出发,采用广义的医疗纠纷定义,即患者及其家属在因病就医过程中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之间产生矛盾而发生的分歧和纠纷。
  一、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医疗纠纷的增多,其产生的原因越来越具复杂化和多元化。通过对396例纠纷进行统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医患沟通不到位34%,诊疗争议13%,治疗效果不满意9%,服务态度7%,有创操作并发症6%,宣教告知不到位6%,院内跌倒4%,诊疗不规范4%,手术效果不满意4%,医德医风3%,药物不良反应2%,误诊2%,大剂量处方2%,错误给药2%,医院管理2%。
  二、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和利弊分析
  医疗纠纷处置和发展是一个动态的,渐进性的过程。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不断理顺"三调解一保险一诉讼"机制,逐步形成经济补偿1万元以内的医疗纠纷院内调解,超过1万元经济补偿的医疗纠纷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纠纷调解赔处中心调解并建立相应的医疗责任保险赔付制度,另外针对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开展医学鉴定和司法鉴定,通过民事诉讼化解医疗纠纷,实现纠纷化解多元化模式。
  通过对396例纠纷化解途径进行统计分析,院内化解占53%,医学调委、调赔中心、法院庭前调解、卫计委、公安调解占22%,医学鉴定、尸体解剖、司法鉴定并通过民事诉讼占13%,医疗责任险近占12%,并在近两年逐年递增。有经济赔偿纠纷共计128例,占纠纷总算的32.32%。万元以上纠纷赔偿案件81例,占有纠纷总数的20.45%。医院近5年医疗业务量显著增长,但医疗纠纷次数和赔款数均却没有增加,赔款额度明显低于三甲医院的标准(三甲标准:每年不超过业务收入2.0‰,医院是0.7‰)。近五年无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集体越级上访事件、无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发生,该模式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作出巨大贡献。但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主要包括:1.当前医疗纠纷处置仍以医院为主战场,未能从根本上化解医疗纠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给医院带来安全隐患,扰乱正常医疗秩序。2.第三方调解在纠纷化解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但第三方调解未能及时转出矛盾点,存在主动性不足、周期长、程序复杂等问题。3.近年推广的医责险有效将医疗纠纷处置从院内转移到院外,但是险种单一,如院内跌倒等意外事件均不在保险范围。保费过高,超出医院历年自行处理纠纷的全年赔付额,医院参保积极性受到影響。另外,保险公司仍无法满足患者过高诉求,患者及家属重新要求医院解决的现象频繁。
  三、意见和建议
  医疗纠纷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也不论是何种类型,更不论最终采取什么方式予以解决,都将给医患双方带来许多不良影响,同时也间接地影响社会其他方面。因此,必须从患者、医院、社会三个维度多措并举,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医疗纠纷造成的不良影响。
  (一)增进医患沟通是妥善化解医疗纠纷的关键。加强医患沟通是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1.加强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提高广大医护人员的沟通能力和风险意识,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2.推广疑难、重大手术谈话制度,落实对重点病人的谈话制度,鼓励患者及家属参与诊疗过程,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知情权和选择权;3.塑造以病人为中心,提供人性化服务的医院文化,真正做到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服务病人。4.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道德和修养,坚决杜绝要红包,拿回扣等行为,增进医患互信。5.高度重视纠纷苗头的早期介入,及时汇报,加强医患沟通,力争消除医疗纠纷隐患,将纠纷化解于苗头阶段。6.广大医患工作者要尽可能多的和患者及家属交流,拉近和患者的距离,帮助其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同时让其对自身疾病有充分认识。
  (二)提升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严格执行患者安全目标管理。医院要注重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严格执行患者安全目标管理。1.制定并实施《不良事件无责报告制度》、《护理不良事件的预防制度》等多项制度及规定,设定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的制度和工作流程。每季度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改进措施情况,对医疗纠纷案例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对重点或存在不良影响的案例指定科室进行PDCA管理。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月报制、近似差错日报制、不良事件24小时日报制,一级不良事件30分钟内电话汇报,12小时内呈报,畅通申报渠道,提高上报效率,分门别类讨论分析,提出改进措施。3.对医疗纠纷案件实行责任评鉴与追究制度,季度召开医疗安全委员会,专题剖析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进行无记名投票,评定个人和科室的责任档次和经济处罚额度,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的避免在医疗纠纷奖惩过程中出现的定责难,执行难等困境。
  (三)弘扬尊医重卫,严厉打击医闹和伤医生行为。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舆论工具,强化法制和尊医教育,宣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精神,打击不法医闹和伤医行为。经常报导卫生系统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积极引导全社会对医务工作者的理解和支持,对目无法纪、打砸医院的典型事例要及时披露和曝光,弘扬社会正气,保障医院秩序,鼓励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同时,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强医警联动。加强医院自身安保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安保特勤队伍,提高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对能力,维护医务人员人身财产安全。
  (四)不断推广和完善医疗责任险,完善"三调解一保险一诉讼"机制。《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提出:"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可尝试引入全面医疗风险保险模式,为患者提供医疗意外的保险,还包括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权益保障。进一步解决医疗责任险存在专家评鉴库不完善,调解理赔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足、社会认可接受度不高等问题。
  四、结束语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系统性,患者、医院、社会必须携手共进才能有效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我国和谐、稳定、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柯厶,中美日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研究[J].医学与哲学,2012,12,32(A).
  [2]谭宗梅,刘国秋.基于社会文化功能的和谐医患关系构建研究[J].中国医药导报,2011,31(5):67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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