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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措施


  1.0目的。
  对供应商进行开发、评估和审查,以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各种材料符合我公司规定的要求(包括质量、价格、交货、服务等)。)并促进我们产品所用材料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2.0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向公司提供生产资料(原材料、生产辅助材料)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2.2考核奖惩的顺序分配原则上不包括客户指定的供应商或市场垄断供应商。
  2.3季度评估期间交货批次少于三个的供应商不包括在评估范围内。
  3.0定义。
  3.1新供应商:指之前没有和我司有业务往来,或者半年以上没有业务往来,这次采购的材料与之前采购的完全不同的供应商。
  4.0责任
  4.1供应商评估小组/
  4.1.1供应商评估小组由采购与开发部、质量控制部和PMC部组成。
  4.1.2调查、评估和选择新的供应商。
  4.1.3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调查、评估和检查。
  4.1.4与各供应商建立或终止业务合作。
  1.2质量控制部门:
  4.2.1在供应商评价期间提供各种材料质量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数据,参与供应商质量管理的评价。
  4.3开发部:
  4.3.1确认我公司提供的供应商新材料样品,制定采购材料的技术标准,参与供应商工艺技术管理的评价。
  4.4采购组:
  4.4.1负责并领导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评审和审查,对已建立采购合作业务的供应商进行检查。
  是为了进一步维护、协调、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5.0操作程序。
  5.1新供应商的开发。
  5.1.1对于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采购机构应收集/查询对方的基本信息。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规模、资金状况、设备生产条件、供货能力、企业信誉和质量/技术支持能力。
  等等。,并将查询结果填写在供应商查询表上。
  5.1.2采购部门应根据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审查采购的可行性。经调查,有兴趣的主要供应商将由采购部牵头,组织供应商评估小组指派的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和评估(零星/辅助消耗材料生产厂家除外)。参与评价的部门指定人员必须独立、如实地评价企业的生产规模、质量和技术状况,并将评价结果客观地记录在《供应商现场评价表》中。采购需报总经理批准,批准的厂家可视为初评合格的供应商。
  5.1.3经总经理批准的合格厂家,经过初步评审,可视为合格供应商。采购部将根据批准有效的《供应商现场评估表》更新《合格供应商清单》,并将更新后的《合格供应商清单》移交人事行政部进行控制。控制后,将作为与合格供应商的采购合作业务分配给采购。同时分发给品控部,由品控部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检验,并送财务部存档
  5.1.4人事行政部对所有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建立"在线供应商基本信息卡"进行管理和备案。
  5.1.5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制造商,买方可要求其填写"在线供应商基本信息卡",并连同相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然后在"合格供应商目录"中申请注册,无需现场审核:
  A.客户指定的供应商。
  B.外国供应商/外包商。
  C.贸易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5.1.6除5.1.5规定的条款和总经理可以开展的具体业务外,所有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办理采购业务。
  5.1.7成为合格供应商后,采购机构可提供样品给开发部试用。相应的新材料试用相关操作,请参考《新材料试用管理规定》。
  5.1.8样品应按有关规定通过初审,并按《材料和物品报价审批操作流程》进行价格审核确认后,方可小批量采购。
  5.2供应商供应评估和定期评估。
  5.2.1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或正在交易的所有供应商(除情况5、1、5外)应根据实际交易情况每季度评估一次。
  5.2.2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定期评估:
  A.订单状态、交货日期、合作和服务通过采购进行评估,主要依据是供应商交货系统。
  仪表分析表";
  b.质量评估:品管部应在评估期内提供每种来料质量的相关信息,并填写在供应商质量评估表中。
  子表",经品控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给采购,并录入《安利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
  5.2.3除5.2.1中的程序外,对产品有影响的主要材料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采购部有必要组织品控部和开发部指派专人进行现场评估(至少每年一次),并将现场评估的结论客观公正地记录在《安利供应商定期评估表》上,由采购部提交总经理审批。为确保这部分主要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质量能够持续稳定提高,满足我公司的质量要求,经批准后,再录入《安利供应商周期评价汇总表》的现场评价栏。根据5和1执行操作。
  5.2.4《翁丽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根据质量、交货时间、服务(合作程度)和评分进行评估。其中,质量分布:占30分;交货率得分:30分;服务(合作度)得分:20分;价格水平分布:20分。
  4.2.5质量分数:品控部门统计进货批合格率分数和零退货率分数(取消),进货批合格率x质量分配比,见《供应商质量分数表》。如果某供应商交付100批,通过90批,则为(90/100)X质量得分=27分。
  4.2.6交货率得分:根据《供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的数据进行采购,并分配"按时交货率"x交货时间得到。
  4.2.7服务(配合度)评分:根据《供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中的数据,生产批次受影响一次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4.2.8价格水平评分:当整个市场下跌时,供应商自行降价的,不扣分,通知供应商配合降价一次扣2分,通知其降价且拒绝降价的评分为0。
  4.2.9供应商评价总分为:质量得分+交货得分+服务得分+价格水平得分。分数应记录在《安利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中。
  4.2.10在线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中等级的标记和定义:
  一级供应商:总分N90以上;
  二级供应商:70W总分W89;
  三级供应商:60W总分W69;
  不合格供应商:总分在W60以下;
  3.2.11经评估的《昂立供应商定期评估总结》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有效的在线供应商定期评估总结将提交给人事行政部,以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分发给采购和质量控制部进行操作。
  3.2.12不合格的供应商暂不列入翁丽合格供应商名单,由采购部、品管部、开发部协商一致后出具《供应商处置申请表》,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2.13当《供应商处置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包含不合格供应商时,品管部应向人事行政部提交《供应商处置申请表》,将不合格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将《合格供应商名单》更新至相关单位。如果被总经理批准作为供应商纳入临时保留,则无需更新《合格供应商清单》,但不合格项目必须记录在供应商文件中。当发布通知以了解采购中的采购订单时,应区别对待。
  3.3.1新外包厂商的选择和评价。
  A.选择外包厂商应遵循"质量保证、交货保证、效益明显"的原则。B.对于有合作意向的外包企业,通过采购的方式调查基本情况,按照5.1的相关条款执行。
  C.评审完成后,供应商评估小组将客观公正地将评估结果记录在《安利供应商预评估表》中
  另一方面,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作为通过初评的外包厂商使用。
  d)对于通过初评的外包厂商,由采购部挑选1-2个产品提交企业打样,由品控部进口样品。
  如果确认合格,经采购总经理批准后才能进入《翁丽合格外包厂商名单》。
  4.3.2对外包制造商的定期评估。
  A.列入安利合格外包厂商名单的外包厂商每季度评估一次。
  B.在定期评估中,除了对5.3.1.B中规定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查之外,"评估期"应由买方提供。
  品控部提供"本次评价期质量合格率"、"重大质量事故记录"等相关信息,并录入《翁丽供应商中期和中期评价表》,报总经理批准。
  C.上述评估资料完成后,一式两份交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和财务部备案。
  5.4供应商交付和交付控制;
  5.4.1在确认我公司发出的采购订单后,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订单备注栏中的特殊条款和已签署的《供应商合作协议》。
  5.4.2如果供应商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原确认交货日期交货,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我公司确认,否则视为延期。采购经理除了根据情况起草《供应商罚款通知书》外,还会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情节特别严重的,采购部门有权通知财务部暂停付款或扣款。
  5.4.3供应商交货日期的跟踪和控制应按照《采购作业流程》执行。
  5.5订单分配、评估和处置操作;
  5.5.1根据评审结果向供应商分配订单时,不包括2.2中规定的供应商。
  5.5.2同种材料供应商多,季度得分相等。然后根据其单价、支付方式、交易条件确定其订单分配。
  5.5.3连续三个季度被评为一级供应商的,未被评为不合格或二级、三级的,认定为主要供应商,增加其采购配送比例。如果等级下降,订单应相应降低。
  5.5.4如果供应商连续两个季度被评为三级供应商,采购将发布纠正和预防措施,限制其整改。必要时,安排供应商评估小组对此类供应商进行现场指导和改进,要求供应商限期改进缺失部分,并在下一季度的评估中提升等级;否则,他们将减少其原始订单数量或停止采购合作业务。
  5.6供应商控制;
  5.6.1所有供应商的控制和管理应通过采购统一实施(包括新供应商的开发、选择、评价和日常维护,
  联系人等。)。
  4.6.2所有供应商在与公司开展正式合作业务之前,应按照上述程序完成审批。
  显示相应的购销业务。
  5.0相关文件。
  5.1新材料试用管理规定
  4.2物资报价审批操作流程
  4.3采购操作流程
  5.0相关表格。
  5.1供应商调查表
  6.2供应商现场评估表
  6.3合格供应商清单
  7.4在线供应商基本信息卡
  4.5供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
  7.6供应商质量评分表
  7.7在线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
  4.8在线供应商定期评估表
  7.9供应商处置申请表
  7.10供应商处罚通知
  7.11在线供应商预评估表
  4.12在线供应商预中期评估表
  7.13翁丽合格外包制造商名单
  5.0管理措施。
  8.1所有未按此程序操作的操作人员将被罚款10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适用《赔偿管理制度》。
  8.2采购、品管部、开发部、人事行政部未及时交付本工序各种表格和订单的,罚款5元/次。
  5.3《合格供应商名单》中未办理"采购订单"业务的(5.1.6中的情况除外),处以20元一单的罚款。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赔偿管理制度执行。
  8.4如果样品不是由开发部提供试用的,或者样品不符合试用条件的,对当事人处以20元/单的罚款,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赔偿管理制度执行。
  5.5采购未按本规定每三个月对《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或交易中的所有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估的,处以50元/单的罚款。
  7.6在供应商开发或评价过程中,所有责任人未能客观、公正地记录供应商现场评价的结论。
  记录,影响真实结论,将罚款100元/单。
  7.7任何被评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如不符合《供应商处置申请表》的结果,将被处以50元/单的罚款。
  6.8在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有异常未及时上报请示,造成影响的,处以50元/单罚款。类似事项重复发生的,对部门直接主管处以100元/单的罚款,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赔偿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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