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咨询:我于2012年正式退伍,至今尚未就业,养老保险也未办理接续手续,请问该如何办理?根据有关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的规定,凡是本市户籍暂时没有就业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本市接续缴费。需携带部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本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养老保险个体处办理接续手续。 非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如有接收单位可按以下程序办理:携带部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居民身份证到该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企业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如尚未就业,按照有关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的规定,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个体处窗口办理转入手续,符合补缴条件的可以进行补缴,补缴后在所在地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即可。 专家解答: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费如何确定 来信咨询:我爷爷退休前是辽宁省直属事业单位的职工,不久前因病去世,请问如何领取丧葬费?标准又是多少? 专家解答: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相关规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丧葬费补助费标准按所在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发放,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从2011年8月起,离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根据办理程序,凡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在规定办理时间内,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审核表》、《事业单位职工增减变动明细表》、《死亡证明》、死亡人员《户口簿》本人注销页复印件到所在参保分局事业科办理。 考上异地公务员,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来信咨询:我参加外地公务员考试刚刚被录取,请问之前在本地缴纳过的养老保险该如何处理? 专家解答:根据来信中提到的情形,您在本地缴纳的养老保险可办理暂时封存。 如果您之前有工作单位,应先办理离职手续,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人员增减变化表及相关手续,到参保所在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手续。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暂时封存;如果您之前无工作单位,一直是以个体身份通过银行代扣代缴的,则无需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任何手续,只要本人把代缴银行卡中的存款取出即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将视为暂时封存。 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养老金能否补发 来信咨询:我于今年5月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请问,在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这段时间的养老金能补发吗? 专家解答: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退休条件,因用人单位未及时上报而延迟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其退休时间仍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间确定,从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次月起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延迟期间的退休待遇由企业负担。延迟期间企业缴费部分不予返还,个人多缴部分不记入个人账户,其本金和利息返还给本人。 与此相对应,如果是由本人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社保经办机构不会补发延迟期间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