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人寿")是由广东珠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韩建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新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等6家股东共同投资的综合性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28.5亿元人民币。 珠江人寿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目前唯一的一家总部设在广州的寿险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正式开业。 珠江人寿为客户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科学合理的保障计划,并通过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为个人及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保障。 珠江人寿将围绕"成为最具竞争力和价值的金融保险集团"这一总体发展愿景,依托公司股东的强大实力,本着"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稳健发展、追求实效"的经营理念,竭诚为社会的繁荣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企业文化 共同愿景——成为最具竞争力和价值的金融保险集团 通过良好的沟通,共同目标的确立,增强团队的凝聚力,成为最市场上具竞争力的公司。 努力为股东资产稳定迅速增值、为客户提供品质最好的产品和服务、使员工获得快速成长、积极回馈社会,成就企业存在的最佳价值。 作为企业发展的目标,在建设成一家成熟寿险公司的同时,着力规划发展产险业务,进而迈向综合金融集团。 战略思维——系统思考 成本优化 借力发展 务实创新 要有合理的决策机制,用系统性和综合性的眼光看待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把握大局,抓住问题关键。 经营管理中,要始终树立成本观念,建立成本标准,实施严格监督,通过科学有效的手段最大程度优化资源投入,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 作为广东省内首家寿险总部企业,要善于运用股东及政府资源优势,站在较高的起点上参与市场竞争。 必须时刻保持危机感和创新意识,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态度是推动公司发展的动力源泉。 企业使命——为股东谋利 让客户满意 使员工幸福 获社会认可 公司的经营管理要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重要目标,以优异的业绩回馈投资者,使股东获得稳定回报,资产增值。同时在与股东单位的紧密合作中实现互利共赢。 客户的选择决定企业的生死。唯有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建设,把客户感受放在工作首位,才能得到市场的认同。 员工是企业的最大财富,公司应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公平的发展机遇,帮助员工们在实现企业价值的同时成就自我价值。 企业应当成为一个优秀企业公民,为社会公益给力、与环境友好相处、促社会和谐发展。 核心价值观——和谐共处 效率为先 服务至上 互利共赢 珠江人寿从无到有,由弱变强,是各方优秀人才、各类深厚文化理念和各种先进管理经验共同作用的结果。有了和谐的创业和发展环境,组织中的每一个人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将个体经验融合于大环境中,大胆创新。在此基础上,大家千方百计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市场应变能力,自上而下地形成一心一意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为公司发展壮大贡献全部的才智与精力。 公司内部形成"管理即服务","后台服务前台,全员服务基层"的共同认识;市场竞争中,形成"客户至上"、"服务是第一生产力"的竞争意识。同时要意识到为员工、为伙伴、为投资人创造价值是公司的天然使命,只有多方沟通合作,互利共赢才能形成合力,创造企业最大价值。 企业哲学——凝聚力量 创造价值 作为行业新军,珠江人寿的主要竞争优势在于拥有一支思想统一,目标一致,具有先进经营管理理念,丰富市场经验和强大执行力的优秀团队。各级管理者必需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加强与员工的交流与沟通,勇于并善于吸收各种优秀文化和先进观念,营造"尊重信任,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的工作氛围。 作为现代企业,必须善于整合多种资源,把关注股东价值、员工价值、客户价值、市场价值以及品牌价值作为一切经营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明确的目标。 企业精神——尊重 信任 进取 成就 尊重:珠江人寿始终将"和"的精神贯穿于经营管理行为中,对内,尊重员工智慧,重视员工价值;对外,尊重客户感受,关注客户利益,以务实的态度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信任:唯有相互信任,企业内部关系才可以简单而和谐,减少内耗和沟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自觉做到有令必行,令行即止。形成心无旁骛,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 进取:在公司内部建立"务实创新,力争一流"的进取文化,统一思想,自我加压,时刻保持进取之心,一路攻坚克难。 成就:保险是一项特殊的事业,公司最大的成功不仅是通过经营管理创造物质财富,更重要的是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成就他人,让股东、客户、员工和社会大众分享企业成长带来的利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服务网点 目前设立的分支机构在珠江广东、深圳两省市。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常见问题 Q:什么是"等待期"?关于"等待期"有什么要注意的? A: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是指在保险公司承保、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时期。在等待期内,即使被保险人发生了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 在保险条款中设置等待期,不是保险公司为自己增加一个拒绝理赔的理由,也不是我们通常说的"霸王条款"。恰恰相反,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诚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有效防范"带病投保"的现象。有少数客户在自己身体健康时不愿意购买保险,当身体出现问题时,马上主动向保险公司投保,并刻意隐瞒病史。如果保险公司理赔了,就损害了其他诚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Q:理赔申请有时效限制吗?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Q:什么是责任免除项目,为什么要仔细阅读"免责条款"? A:责任免除是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大家首先要有一个概念,保险并非有险必保,也并非有保必赔。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查阅保险条款中内容,明确自己所购买的险种保险责任以及除外责任,尤其是,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一般在这些条款中规定了保险公司责任免除的内容。只有弄懂了"免责条款"中的内容,才会知道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