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们之间真的很清白,芭蕉打开了话匣子,然后拼命抽烟,一边哭泣,一边咒骂这个混帐的世道,混帐的男人。 对于安慰失意落魄的女人,我并不擅长,为了缓解尴尬,我甚至讲出了"你们之间,是怎么结束的"之类的傻话。 芭蕉姐摇摇头,然后哽咽的更厉害了,"不知道…仿佛全天下的初恋都是无疾而终一样,他们其中的一个总有一天会找到更好的,更适合自己的。就像命中注定一般的,恋爱来了,恋爱又走了,像风,像雾。要是知道走着走着就会曲终人散的原因,你以为我还舍得让它结束吗?" 闻言,我挠挠鼻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 不过爱常常就是这么虎头蛇尾,开始的时候轰轰烈烈,似乎要昭告天下一样,结束时平淡无奇,甚至连痛哭凝噎的勇气也没有。只有那少数几只沉醉在桑葚的甜蜜中的本乌鸦,才会在舔舐伤口和垂死挣扎中暗自落泪,自怨自艾。 那一晚,芭蕉姐向我大吐苦水,期间,她上了两次wc,以及一次沐浴。这个成熟知性的女人沐浴更衣以前,我尚且能够安分守己的耐着性子,目不斜视,神态恳切的直视她的双眸;但当芭蕉姐裹着浴袍从浴室里走出,我业已没了听故事的心思。 我口干舌燥,目不斜视——神态萎缩且急的抓耳挠腮般的死盯着那具曼妙的身姿。 女人曼妙的身姿被宽窄适度的白袍子包裹成某种令人亢奋的曲线,这种若有若无,若隐若现的弧度让我想起了伊甸园中那条心怀不轨的蛇。芭蕉姐诉苦似的故事已经变得索然无味,我的脑子已在精虫们欣喜若狂的亢奋声中沉沦。我直勾勾的盯着眼前的这具身体,不禁暗自感叹,成熟的少妇果真同青涩袭人的小姑娘是完全两种不同的物种。 某一刻,我甚至隐隐期待着在这个夜晚,同这条蛇展开一段"跌宕起伏"的故事了。 我道貌岸然的把持了大半夜,虽然手里一直紧紧的握着手机,但心里却没有一丝的想念,想念那个我最挚爱的女孩。 大概是由于我的目光过于赤裸裸的缘故吧,男人就是这样,越是难以启齿,便越是明目张胆。芭蕉姐被凝视的面红耳赤,她不住的把额前的青丝挽到红润的耳根后头。但事实上我俩真的一清二白,我依旧听着故事,虽然心绪早已抛飞到九霄云外,她依旧向我敞开心扉,将坏情绪一次倾斜个够。 直到芭蕉姐忽然之间感到深深地厌倦,而后她对我讲:"我累了。" 我点点头,熄灭了灯。 黑暗中,芭蕉姐沉默良久,又问了句:"为什么非要一个人出来呢?背井离乡的不孤独?" 我裹着被子,但依旧感到背后嗖嗖的凉意。 "因为非要逃离不可了!:"我含糊的回答道。"你是讲逃离?而不是旅行,对吗?"芭蕉姐从被子里冒出一个头,月光透过窗帘间的缝隙,在她脸上刻下一道疤。 "是的,我简直受够了。为了念书,我待在一个地方十几年,那种狭小的天地简直压抑的我快要窒息。在一个地方生活久了,那里的人和事仿佛便没了起初的新鲜与好客,便不住的挑衅你,找你的麻烦,那副张牙舞抓的模,活脱脱一个不可理喻的熊孩子。" "我…遇到了一些事,在生活中…想要绞尽脑汁去解决,我事先优柔寡断了太久,当我下定决心的时候,事情已经不可挽留。那些曾经以为不可或缺的人和事悄悄从我指间溜走,仿佛不曾来过,从此便要烟消云散,不再回头一样。时间真是值得憎恨,是天底下最无耻的窃贼。" 我坚信芭蕉姐听不懂我在讲什么,因为连我也觉得自己很酸。可实际上,她竟然深以为然般的称是,并且有自己的一套见解:"你是对的,我们都会遇到些棘手的事儿,然后在你我瞻前顾后,犹豫不决的时候,那一切又都仿佛提前结束了一样。留下来的人满腹惆怅,离开的人频频回首,相思断肠。" "兴许是件坏事,偷走了就偷走了吧。" "可若是好事也不一定啊,就这么被偷了,不会扼腕叹息?" "也许正是不能肯定事情的好坏,它才如此的令人挂怀,以至于念念不忘。" 我们喝了很多酒,当然主要是芭蕉姐海量,喝了酒,开了房,还分享了彼此的故事,讲了些或中二,或文艺,或怨天尤人的话,然后纷纷上眼皮打下眼皮,也就沉沉的睡了。 是我把开房想龌龊了,梦中,我不停的问自己,一个毕业生,刚刚从象牙塔里走出来,怎么思想如此不纯洁? 我开始鄙视自己,从一个梦境到另一个梦境。 第二天晌午的时候,我醒了过来,摸了摸钱包,所有的现金都被洗劫一空了。大概五六百块的样子。不过窃贼没有拿走我的手机,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因为那里面存放着我多年的积蓄。 钞票不翼而飞,但也并非一点蛛丝马迹也没有留下,钱包里多出了一张纸条,落款是芭蕉姐:"你是我见过的最榆木疙瘩的客人,再见,别来找我,这不是玩笑。" 当睡眼惺忪的我反复盯着字条看时,脑袋里昨日残留的酒精便被怒火引爆,我在刹那间愤怒而后又是空虚般的一阵悲哀。 没有洗漱,我穿上衣服,径直走出宾馆,跑进了那家超市。我看到芭蕉姐依旧笑盈盈的招待往来的顾客,即便见我气势汹汹的来了,也笑容不减。 "骗子!" 我怒火中烧。 芭蕉姐一副熟视无睹的模样,她的这种态度令我感到头皮发麻,坚信自己绝非第一个受害者。 "你最好别闹事,马上离开,不然有你苦头吃。" 她轻声警告我,但我又怎么听得进去? "把钱换来!不然我可不客气了!" 我同她嚷,是寄希望她能够顾及声誉而乖乖就范。可惜这仅仅是我一厢情愿。我这边的热闹的的确确引来了不少眼球,但顾客们步履匆匆,似乎早已司空见惯。 有几个凶神恶煞的男人晃悠悠的靠过来,芭蕉姐见状,脸色一变,"你最好马上走!"她语速飞快地警告我道。可我还以为她心虚了,胆怯了,便越发得意洋洋的,恐吓道:"你最好把钱原封不动的换过来,否则我就报警!" "相信你也不愿意让大家知道自己是个骗子,小偷吧?不然的话光是街坊邻里的口水便能把你淹死。"我瞅了眼靠过来的几名汉子,心里还庆幸着因为自己的"急中生智",而给芭蕉姐造成了"舆论压力"。 不料,汉子们并不是赶过来主持公道的,他们似乎盯上了我,不怀好意的那种。直到这时我才后知后觉,才意识到这个清晨的冲动之举,实乃羊送虎口,愚不可及。 我想跑,但办不到。他们铁了心要消遣我! 在一轮冷嘲热讽和推搡过后,汉子们给了我两记耳光。这种行为无论是在那个国家,那种文明里都被视为是对一个人最大的侮辱之一。其精神上的攻击力远高于皮肉之苦。我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怎么可能忍得了这种屈辱? 我被激怒了,用额头凶猛的冲撞了那个头目的鼻梁骨,我虽然不是地地道道的优等生,但也绝非劣迹斑斑之辈,自此之前,我很少有打架的经验,也算是误打误撞吧。正因为没打过架,所以下手不知轻重,一上手,便是不死不休。 我还伸手插了头目的眼珠子,然后一记撩阴腿,结结实实的。我听到了蛋碎声和男人最最凄凉的哀嚎声。感谢李小龙,感谢成龙,感谢李连杰,感谢吴京和甄子丹,感谢他们所有人,是功夫电影教会了我打蛇打七寸。这出其不意的几招,打的他们傻了眼,似乎是没料到刀俎上的鱼肉也敢于跳出来用鱼刺来战斗! 那个头目鼻血横流,两眼翻白,他张大了嘴巴,捂着自己的篮子,晕厥了过去,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那一刻,我真是威风极了,我想。 但也就到此为止吧,我的好运气! 我并没有越战越勇,面对三四个成年汉子的左右围攻,我想效仿李小龙那样左右开弓,结果我吃了九拳十几记飞踢;我还曾试图像成龙那般借助地形和身边的小工具反败为胜,打一场漂亮的翻身仗!结果我的眼眶被打裂,小腹也被狠狠地膝顶了一次,连苦胆水都被顶出来了。 终究还是双拳难敌四手。我到底是一介凡夫俗子,我像一条狗一样被打翻在地,不住的哀嚎。不过,我虽然没能像偶像们那样武功高强,但骨气还是有的。我团缩在墙角,死死护住重要部位,任由他们拳打脚踢,我就是不认怂,不求饶。有那那么几个瞬间,我想到了苏武,文天祥甚至林觉民。我感受到了莫名地鼓舞,然后鲜血涌上脑门,便大吼一声,一跃而起,向某一个流氓扑了过去,结果… 流氓们见这小子还挺凶,怎么办?哥几个。还能咋?干到服! 有一拳打在我的嘴角,然后大把大把鲜血流淌出来,就是在我大吼一声的那一刻。 混乱中,有人尖叫:"警察来了!" "妈蛋!谁报的警?" 流氓们一边放狠话,一边抱头鼠窜。中国的警察们都很少配枪,但他们的威慑力却比美国那些荷枪实弹的警官们强的多。 我头破血流的依靠在超市的货架上,零食类商品七零八落的倾洒在我身边,趁着警察叔叔还没赶到的功夫,我捡起手边散落的一盒酒精巧克力,用力嚼了两块。 伤口还在流血,但还不是很疼,估计再过上一会儿,等热血冷却了,我就有得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