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从强化消防精细管理课题提出的原由、消防精细管理原则及火灾预防措施等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消防管理;火灾预防;措施 在1998年4月29日通过的<消防法>中规定了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等七个方面的内容,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油田企业消防工作精细管理课题提出的原由 油田是国家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原油是工业生产的动脉血液。同时,原油也是高危易然易爆产品,稍有不慎,就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而油田消防工作正式承担起这一社会责任和维护企业消防安全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光荣使命,责任重大。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油田企业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消防工作网络。保障消防工作与油田企业经济发展相适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消防精细管理工作原则 所谓"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投入,主动采取诸如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宣传教育等措施,防止、控制和减少火灾危害。 (一)"安全第一"的原则。所谓"安全第一",就是其他工作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应当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只有安全才能促进生产。油田企业单位要把抓生产与抓安全统一起来,从而保证消防安全为企业生产和经营发挥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所谓"属地管理为主",是指无论什么企业或单位,其消防安全工作均由其所在地的政府为主管理,并接受所在地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消防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国的消防工作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火灾预防方面,社会各单位和广大公民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在灭火救援方面,任何人发现火灾都要立即报警,火灾发生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四)"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消防工作而言,法定代表人授权某项工作的领导人,要对自己主管内的消防安全负责; 三、油田企业火灾预防工作措施 油田企业各级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企业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一是合理布局,精心设计。企业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油田企业各单位和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二.严格标准,精细管理。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三、落实责任,排查隐患、油田企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是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是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油田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五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到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六是油田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七是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許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八是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