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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客运安全亟需多方发力


  近来浙江、河南、甘肃等地相继发生长途客运车辆翻车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月25日,浙江省宁波市一辆长途客运汽车,在行至杭甬高速公路绍兴段时,因超速行驶、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失控翻出路基,造成5人死亡、19人受伤;3月2日,河南省一辆大型客车,在行至永登高速公路许昌路段时,因爆胎导致车辆失控翻入路沟,造成4人死亡、54人受伤;3月3日,江苏省宿迁市驾驶员李某,驾驶上海某汽车租赁公司的一辆大型客车,在行至甘肃省甘南州境内一下坡路段时,因雪后路面湿滑、车速较快导致侧翻,造成10人死亡、21人受伤。
  这3起恶性事故,均发生在春运过后的十天之内,都酿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其教训惨痛,代价沉重,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营运客车载人多,一旦发生事故就不是"小打小闹",而极易酿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因此客运安全一直被交通安全管理部门"高看一眼",在管理措施上也从来都是力度不减。但为何由客运车辆引致的恶性事故还是接连发生呢?究其原因,其一主要是客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差和存在麻痹思想。他们在行车中,往往对超速、超员、强超强会、疲劳驾驶、开带"病"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当儿戏,总以为不会那么巧就发生事故,天天坐在"火山口"上却不知其危险,由此引发严重交通事故也就不足不怪了。
  其二,客运企业监管不力难辞其咎。在一些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能完全落实到位,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监督检查、车辆维护等制度流于形式,存在不少重大安全隐患。有的大客车虽安装了GPS监控设备,但企业未执行客运车辆动态监管措施,致使车辆在违法超速时,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而就是这样的疏漏,不知酿成了多少车毁人亡的惨祸。
  其三,路面管控不到位也为引发恶性交通事故埋下了"伏笔"。据笔者观察,每年春运过后,总有一些地方的路面管理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松懈,特别是夜间和雨雪恶劣天气,道路失管失控的现象尤为突出,致使一些存在致命隐患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车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纠查,这些客车就像公路上的不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引爆"的可能,让驾乘人员付出血的代价。
  除此之外,乘客普遍不系安全带,也是应当引起重视的一大隐患。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如果乘客不系安全带,一旦大客车发生翻车事故,就极易将乘客抛离座位,甚至甩出车外,从而大大增加乘客受伤害的几率和程度。因此,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明确要求,长途客车驾驶员和乘客要系好安全带,但在现实中,绝大多数乘客对此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乘车时普遍不系安全带,而多数驾驶员又对此不管不问,没有尽到"发车前、行车中要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之责。令人尴尬的是,"乘客要系安全带"这项规定虽有条文,但没有可操作性的制约措施,在管理中无法强制性执行,致使这一规定长期流于形式,得不到真正的落实,成为直接加重大客车事故后果的重要因素。
  笔者以为,保障客运安全,既需要广大客运企业和驾驶员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也需要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管控到位,同时还需国家有关部门针对乘客不系安全带这一问题,尽快出台可操作性的制约措施,把"长途客车驾驶员和乘客要系好安全带"这一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只有堵塞从业人员、管理部门和有关制度上的诸多漏洞,多方发力,才能真正筑起客运安全的"防护墙",有效避免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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