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韵学著作。一卷。清江永撰。成书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撰者事迹参见"《古韵标准》"条) 此书是作者于八十九岁高龄写就的,是一部阐述宋元等韵学原理的普及性读物,即为那些"有志审音而不得其门径者"而作。 全书主要内容为十一辨,即一、辨平仄;二、辨四声;三、辨字母;四、辨七音;五、辨清浊;六、辨疑似;七、辨开口合口;八、辨等列;九、辨翻切;十、辨无字之音;十一、辨婴童之声。其中第一、二辨是论声调,第八辨是论韵母,其它八辨都跟三十六字母有关。此书总结了前代音韵学理论,对各种音韵学术语加以解说,其中有许多是作者的创见。江氏此书对音韵学的重大贡献是对"等"的见解。在江永之前,研究音韵学的对"等"这个概念均未做出合理的解释,他说"音韵有四等,一等洪大,二等次大,三四皆细,而四尤细。"认为"等"是指主要元音的开合口而言的。此外,江氏研究了三十六字母与四等相拼合的关系,看出有些声母只跟某些等的韵相拼合,其中有规律可寻,据此江氏指出:"辨等之法,须于字母辨之。"即是利用声母推知韵的等次。这些观点基本上为后人所接受。再有江氏在"辨婴童之声"中,把字母的表述通俗化,用婴童的发音说明字母,如说:"能呼‘妈’,唇音明母出矣;能呼‘爹’,舌音端母出矣;能呼‘哥’,牙音见母出矣;能呼‘姐’,齿音精母出矣。"这种方法虽然不尽科学,但是就其通俗解说来说,还是有可取之处,在当时也算是较为理想的了。 江氏重古音轻今音。明清一些韵书、韵图根据实际语言的发展变化,将三十六字母加以合并,对此江氏表示反对,在《辨字母》中说三十六字母"不可增,不可减,不可移易"。这就过于执古,缺乏历史发展的观点。 此书收入《借月山房汇钞》 (嘉庆本、景嘉庆本)、《泽古斋重钞》、《式古居汇钞》、《西京清麓丛书》、《熊刻四种》、《音韵学丛书》、《丛书集成初编》。另《安徽丛书》收有《音韵辨微一卷附校正一卷校刊记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