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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武宏亮 解加宇
  【摘 要】电力设施是电能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是保证经济飞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基本需求和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文章分析了供电企业在当前形势下如何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保证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并从三个方面介绍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关键词】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措施
  电力公司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电力资源是重要的经济基础,电力安全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电力设施的健康状况不仅决定着供用电的秩序,而且直接影响到公共安全,一旦遭受盗窃破坏造成事故,将会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的损失。电力设施保护是维护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是保障电力公司的生产安全和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工作。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净化电网安全运行环境,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力度,形成长效工作管理机制是刻不容缓的,是确保构建和谐健康社会发展,铸造坚强电网的重要举措。
  一、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电力设备多与保护人员少矛盾突出
  "十一五"以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电力建设投入不断加大,滨海电网"十一五"期间电力建设规模约100亿元,相当于新建了一个滨海电网。"十二五"期间,电力投资规模将更加庞大,密织如网的输电线路,星罗棋布的杆塔设施,电力设施不断增加,而运行维护及电力设施保护人员没有增加反而呈下降趋势。
  2.电力行政执法主体存在缺位现象
  随着电力体制的改革,供电部门行政执法权限交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经信部门由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技术力量等原因,虽然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但各级政府、公安、企业职责不清,甚至认为仍是供电部门的内部事务,没有建立正常的工作机制,长效开展活动,实际操作中对破坏和盗窃电力设施犯罪打击不够,收效甚微。
  3.群众维权意识增强,但电力设施保护意识淡薄
  电力设施意识淡薄,导致电力设施保护区得不到有效保护。一方面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砍青扫障需协调多个部门批准,协调难度大,甚至多个部门协调批准后,有些群众将之当成"摇钱树",漫天要价,阻挠砍伐。另一方面一些企业或个人为了自身利益而不顾电力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区违章建房、机械野蛮施工等危及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4.部分法律适用之间有冲突
  如《电力法》与《森林法》、《公路法》、《物权法》等法律之间冲突比较明显,特别是《物权法》频布实施后,由于大多数架空电力线路和地下电缆线路没有取得地上、地下地役权,对清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木和防止电缆线路开挖,增加了很大难度。
  二、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对策
  1.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组织机构
  电力公司应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配合,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充分发挥该组织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协调作用。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日常工作流程,切实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电力公司各变电站、调度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及生产办公场所要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安保人员。电力公司要制定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落实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严防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事故发生。
  2.完善长效协作机制,切实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职责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并明确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要不断完善和巩固"警电"结合的长效协作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依法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3.加强线路巡视工作
  电力公司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应落实巡防岗位责任制。要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提高巡防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要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施工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发现隐患,要及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将安全隐患做到可控、能控、在控。同时根据季节特点,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突出的地方,实施死盯死守,力争抓获现行作案分子,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
  4.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电力公司要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线路保护区内隐患的排查力度,建立完善动态隐患档案,切实做到"一患一档"。同时要依靠政府执法部门,加大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三违"隐患的治理力度,全面提高隐患治理进程和治理率。对各类隐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保证电网安全。
  5.组织强化群防群治工作,加大联防打击力量
  电力公司应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群防群治工作。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群防群治组织。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畴。对部分重要线路或易发案地段,要探索推行有偿护线承包责任制,要充分依靠群众,强化就地护电,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除此之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来加大联防打击力量。(1)向政府争取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行政执法地位。政府作为一级组织,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很难为了一个违章建筑而四处奔波。而企业为了要维护自身的利益,防止事故的发生,就会不遗余力去做各种工作,在这样的前提下,企业如果没有行政执法的权利,工作的力度就不够,就难以消除某些隐患。(2)建立一支电力公安队伍。在目前治安形势还很严峻,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仅仅依靠公安部门来保护电力设施不受侵犯是远远不够的。电力公司应像铁路、林业部门一样:以电力稽查大队为依托,建立一支电力公安队伍,在当地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研究并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和反窃电工作,加大对涉电犯罪的查处打击力度,以更好地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
  6.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舆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电力公司应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对盗窃电能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报道,公布涉电违法犯罪的举报电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遏制违法犯罪行为,使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检举揭发涉电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同时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工作还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分片、分段地深入沿线乡镇、学校、企业,可以通过发放护电手提袋、护电宣传作业本、护电宣传挂历以及张贴护电警示标识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护电宣传。
  三、结语
  总之,在当前形势下电力公司必须牢固树立起"宣传、防范、依法处置"的工作理念,多措并举,强化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的在控、可控力度。同时,充分依靠和发挥政府的行政职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才是我们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根本所在。
  【参考文献】
  [1]黄志全.浅谈目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采取的对策[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3(33):1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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