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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重复抵押如何维权


  有时候我们会碰到房屋重复抵押的情况,那么这时候怎么办?本站小编下面与您聊一聊房屋重复抵押如何维权?希望能帮到大家。
  房屋重复抵押我们首先可以报警处理,及时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是房地产抵押,若前顺位的抵押权人没有同意,该抵押无效,可主张撤销权,撤销后位抵押权,申请抵押无效!
  买房后才发现房屋早已被抵押?注意四点防被坑!
  一、买房要看卖方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且要看原件,最保险的做法是到房管部门去查询是否办理了抵押。对于所买卖房屋产权等是否有瑕疵等的问题,买方应做必要的预先了解,卖方应做事先的告知,因未明确而导致签订合同后履行受阻的,方便认定违约责任,避免出现争端。
  二、以清除房屋上设定的抵押为付款条件的买卖合同,收款对象为抵押权人,而在合同签订后,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前,该房被第三人作为诉讼保全对象,这样就不仅存在合同履行上的障碍,而且很可能丧失对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在主张债权时,只能针对出卖人,而无法向已收款的抵押权人索赔。给出去的是现钱,买卖落空还不能向收钱的人追回。故郑艳律师提醒买受人在买卖抵押房之前,需要先核实房屋除抵押权之外是否存在其他财产所有权纠纷,预先了解实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存在的障碍,一旦签约,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如签约后不能及时办理,则依据《物权法》新规定,申请预告登记,同样能产生不动产变动的公示效果。
  三、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商品房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与买受人所签的售房合同解除或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
  四、实践中,存在为了"避税"而约定多少年之后再过户以节省税费的情形,实际上买方因此承担的风险,可能更大。律师告诫大家,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并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性质。只要登记簿上的产权人未变更,当出卖人进行无权处分,或出卖或抵押时,即成为买受人真正的风险。
  今天本站小编讲述了关于房屋抵押注意事项与维权方法的内容,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想了解具体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请访问本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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