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Take me to your heart》,不知你有否听过?刚刚前几天迷上了这首英文版的《吻别》。几年前,张学友的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今天,这首曲调相同的英文歌同样又深深地让我陶醉。 那天,第一次去那家理发店,就碰到了他,帅帅的一号发型师,阿文,他的脸部轮廓非常鲜明,很有立体感,留着一小撮胡子,看起来好帅。发现自己第一次见到他,就有一见如故的感觉。 过了几天,又去那家理发店,还是他,给我整的头发。间歇,我们也聊几句。他轻轻地哼起了《Take me to your heart》,我的内心为之一动。原来他唱歌是那么好听。 一个冷冷的下午,我收到了一条短信,是他发来的,他让我去他那里烫头发,我们在短信里聊了几句,发现自己很喜欢他短信里说话的口气,好亲切,好舒服。 其实,并没有决定要不要烫卷发,但只是因为对他有那么一点儿好感。于是,就在周六的下午,我进了那家理发店,一坐就是四五个小时,他帮我叫了外卖。 其实,他是那家理发店的一号发型师,除了店长,他的技术是最棒的。这几天,他们在搞活动,员工们分了三组,他是第一组的组长,他自己说是领头羊。 但烫了卷发回到家,却受到大家的一致否认。 于是,第二天,冒雨又去了,本想把头发拉直,他说,只要做了颜色一定会好。我心动了。乖乖地做了颜色。觉得自己完全变了一个人,变得就像一个洋娃娃。 只是,又被老公否定。周一,我竟不敢上班,谎称有病,躲在家里。躲在床上,给他发了短信:"阿文,我被你们害死了,他们都说不适合我!帮我拉直染黑吧!"他马上回了:"啊,不会吧?可能我们眼光不同吧。好吧,你来吧。我负责到底!"如果有一个男人说"我负责到底"这样的话,不知你会不会心动?我是心动了。 第三次走进理发店。这已经是连续的第三个下午了。他一见到我,就说:"不是很好吗?真的要弄掉?对你的头发损伤很大的。"我看着镜中的自己,说真的,的确有几分味道,脸色看起来竟然很白很嫩。但我不想再次动摇了。又有几个他的助理过来,也劝我不要拉直。我只是呵呵地笑,铁了心要拉直头发了。有一个助理开玩笑说:"我给你下跪了,这么好看,别拉直吧。"他看了,说:"不要这样,老师会为难的。"他苦笑了一下,说:"好吧,拉直吧。"我望着他的表情,那种笑,是一种杰作要被人毁的无奈的笑,我不忍再看。之后,他的助理帮我拉直头发,他一边忙着他手头的工作,时不时地看看我,苦笑一下。他让助理给我最好的药水,当我的头发在助理手中开始变直时,他甚至惊叹了一句:"天哪!"他一直对我说:"不好意思,但我真的觉得很可惜!"我说:"不,应该是我不好意思。" 喜欢他在店里穿来穿去忙碌的样子,有时,他甚至小跑着。喜欢他剪头发时那干净利落的刀法,剪刀和梳子在他手中,刷刷两下,就把头发弄得那么漂亮。喜欢他充满活力朝气蓬勃的样子,喜欢他任何一个表情任何一个动作。更喜欢他那无奈的笑,友好的笑,帅帅的笑,酷酷的笑。他望着镜中的我头发慢慢拉直,无奈地笑着,用舌头舔过齿间,停留在唇边,那个动作真的好酷。其实原来的我,是喜欢高个子男生的,他的个子并不高,但却让我觉得,他一点都不逊色于高个子。 在那里又整整坐了一个下午,他帮我泡了一杯咖啡,还很细心地问:"糖要多一点还是少一点?"那杯咖啡热气腾腾,加了糖,味道真好。看着他和助理们为我忙碌着,我真觉得不好意思,就说:"你们肚子饿吗?我请客!"可能他以为是我肚子饿了吧,过了一会儿,竟然买来了烧饼,请我吃。在间歇,他去吧台唱歌,是张学友的老歌,很富有磁性的男中音,我竟被深深地迷醉了。我问助理,他是哪儿人,他多大了。原来,他和我的初恋男友是同乡,他只有22岁。这突然使我想起了那个初恋年代,那时,我也只有22岁。 终于把头发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了。他们没有收我一分钱。我把前一天的买的一瓶护理水退给他们,叫他们不用给我钱了。我已经走出了门,他还是叫助理追出来,把钱给了我。 昨天,下了第一场雪,好大的雪,把大地装扮得如此美丽。 这是前天发生的事。两天了,竟不由自主地,一直在想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想一个人了。那是遥远的初恋时代才会有的事啊!张学友的《吻别》那个年代已经过去了,那时也曾痴痴地喜欢一个人。而现在,是《Take me to your heart》的时代了,难道又这样去喜欢一个不该喜欢的人? 或许,应该多去几次那家理发店,去看到他丑的一面,让我知道他对我的好,其实只是出于他的职业道德而已。或许,那样才能打碎我的不该有的美梦。 只是,真的真的好想你,阿文! 我已经不能再爱了,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