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生活 - 生活常识大全

理财金手指保健食品不是药品


  保健食品的制造成本很低,售价高,利润诱人,不管如何打假,总有商家变着法子卷土重来。保健食品商家还很愿意在广告宣传上花钱,用各种营销方式吸引消费者,比如请名人代言站台,这很容易让老年人上当受骗。保健食品骗局最常用的套路就是制造虚假疗效。其实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消费者身体有问题应该及时就医。
  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曾经组织编写了一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对保健食品欺诈问题做了全面解释。
  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 保健食品的监管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属性为食品。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为 "蓝帽子标志"。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消费者在食品保健食品识假防骗应主要关注以下3点。一是销售场所资质。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特别要注意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也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二是外包装和说明书。仔细查看外包装标签標识产品相关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三是广告和宣传内容。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的,一律不要购买;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 第八条规定了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的情形和内容,比如:含有使用该产品能够获得健康的表述;通过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不使用广告宣传的保健食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描述该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利用和出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者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的;含有 "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 等承诺的;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的;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综合评价内容的;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使用保健食品的。含有这些内容的可认定其为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若购买到不合格的保健食品或假冒伪劣产品的,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若销售商家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可以拨打工商局投诉举报热线12315举报;若被诈骗的金额巨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消费者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网站目录投稿:青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