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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自述本我自我和超我


  通过研究人类个体的发展,我们获得关于人的精神结构的知识。我们把其中最古老的部分称为本我。本我是遗传的,人生来就有的,它由本能所构成。本能来源于人的肉体组织,在本我中,它以我们还不了解的形式得到最初的心理表现。
  在我们周围外部现实世界的影响下,本我的一部分得到特别的发展,从而产生一个专门组织。它来自本我的表层,有着接受刺激的器官,还具有免遭刺激伤害的活动程序。这一特殊组织由此成为本我和外部世界之间的中介。我们称之为自我。
  自我有这样一些基本特征。由于预先在感觉和肌肉活动之间建立了联系,自我可以控制随意运动。它的任务就是自我保存。就外部事件而言,自我通过意识到刺激,通过记忆储存有关刺激的经验,通过逃避免除过于强烈的刺激,通过适应接受适当的刺激,最后,通过活动学会有效改造外部世界以利于自身,来完成自我保存的任务。就内部事件而言,与本我相联系,自我通过对本能愿望的控制,通过决定是否允许本能愿望获得满足,通过延缓本能愿望的满足、压抑其兴奋直到外部世界具备了有利时机,来完成自我保存的任务。自我的活动由刺激产生的紧张而引发,无论这紧张是自发的还是外来的。紧张的出现通常被感觉为不快乐,而紧张的减弱被感觉为快乐。但感觉为快乐或不快乐,也许不在于紧张的绝对强度,而是其变化的节奏。自我总是力求快乐,尽量避免不快乐。当预期有不快乐增加时,往往会伴随着焦虑。无论来自内部还是外部,不快乐的增加都会被当成危险时刻。这时自我常常放弃与外部世界的联系,退回到睡眠状态,并对其组织作出范围广泛的改变。
  正在长大的人依赖父母度过很长的童年期,父母的影响在这人的自我中产生了特殊的作用,并作为沉淀物而留存下来,我们称它为超我。因此,超我是由自我分化而出的,或者说与自我相对立,从而构成自我必须关注的第三种力量。
  自我的活动在于同时满足本我、超我和现实的要求,也就是在三者之间协调它们的关系。当我们回溯儿童对父母的态度时,就很容易理解自我与超我之间的具体联系。这些继续起作用的父母影响,不仅包括父母的实际人格,还包括由此而代代相传的家庭、民族、国家的传统,包括由此体现的直接社会环境的要求。在个体发展过程中,老师以及其他公众生活中被看作社会理想的典范等等,也会作为父母的后继者和替代者塑造一个人的超我。我们看到,本我和超我有着根本差别,同时也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体现了过去的影响,本我体现了遗传的影响,超我主要体现了继承下来的前人的影响;而自我主要受到个体自身经验的控制,也就是受当前偶然实践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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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精神结构中,混沌一团的本我构成了我们生命的核心内容。它同外部世界没有直接的接触,只有通过中介才能被我们自己所了解。在本我中,人肌体的各种本能起着作用,这些本能是由爱欲和破坏这两种原始力量以各种比例混合在一起的产物,它们与不同的器官或器官系统相联系而分化出来。这些本能唯一的动力是获得满足,这是器官借用外部世界而让自身内部发生某种变化。但是,像本我这样的本能,它直接和任意的满足往往会造成与外部世界的危险冲突,引发重大灾难。本我并不知道要为确保生存而担心,因此也不知道什么是焦虑。或者更准确些说,尽管它可以产生焦虑的感觉要素,却不会利用它们。我们假定存在于本我心理要素之中的那些原初过程,跟存在于我们智力和情感生活之中、由我们的意识所知觉并为我们所熟悉的那些过程是完全不同的。它们不受逻辑的严格控制,因为逻辑可能以不合理为由,来排斥和消除其中一些过程。
  本我与外部世界相隔离,它有自己的感觉世界。它能十分敏感地察觉其内部的某些变化,特别是来自其本能需要的紧张波动。这些变化作为快乐或不快乐的感受而变成意识。本我服从不可抗拒的快乐原则,但并非只有它才如此,其它心理活动也服从这一原则;或许它们可能对这一原则做出一些修改,但不可能取消它。快乐原则是要求减少甚至消除本能需要带来的紧张。
  精神结构的另一部分是自我,这是我们最为了解和最容易认识的,它由本我的表层处发展而来的,本我的表层在接受或排斥刺激的过程中直接跟外部世界相接触。自我的构建功能是把思想活动引入本能的要求和满足本能的行动之间,让它在确定当前方向和估计以前经验之后,预测所计划的行动后果。这样,自我就会作出决定:是力求实现本能需要的满足,还是加以拖延。有时根本不要求自我做什么,因为本能的要求很危险而完全被压抑了。这里我们就有了现实原则,就像本我只是指向快乐一样,自我主要考虑的是安全。自我责无旁贷地承担着自我保存的任务,而这正是本我所忽略的。自我以焦虑感为信号,对威胁自身完整的危险发出警告。由于记忆痕迹特别是语言残余能够变成意识,起着跟知觉相同的作用,就可能引起混乱,造成对现实的误解。通过设立现实检查,自我让自己消除这种可能性。由于睡眠状态的特殊性,这种现实检查在梦中失去作用。在寻求保存自己的过程中,自我不仅会受到来自外部现实危险的威胁,还可能受到内部本我类似的危险威胁。首先,过度强烈的本能会伤害自我,这跟外部世界的过度刺激相类似。实际上,过度强烈的本能并不会毁灭自我,却能够毁灭自我特有的动力组织,使自我重新变成本我的一部分。其次,经验告诉自我,某些本能需要自身并不是无法承受的,但它们的满足会带来现实世界的危险,因此这种本能需要也是危险的。这样,自我是在两个战场作战:它既要防止外部世界毁灭自身的威胁,又要防止内部世界提出过分要求,从而保存自己。它对待两者的方法是相同的,但在对付内部敌人方面处于不利状态。自我在起源上跟内部敌人相一致,后来它们又关系密切,共生共存,因此自我很难躲避内部的危险。虽然内部敌人暂时受到压制,却一直作为威胁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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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可以这样来描述自我:它介于本我和外部世界之间;它接受本我的本能要求,让其获得满足;它从外部世界获得知觉,作为记忆加以使用;它着意于自我保存,抵挡着来自本我和外部世界的过分要求;同时它所有的决定都服从于修改过的快乐原则。实际上,这样描述的自我只是适用于童年初期,大约到五岁。此后有了一个重大变化。部分外部世界不再是对象,而是通过认同作用被纳入自我之中,成为内部世界的一部分。这个新的心理构成部分开始起着以前是由外部世界的人们所起的作用,它观察自我,命令自我,以惩罚来威胁自我,简直就像这个孩子的父母。我们把这个构成部分称为超我。由于超我作为我们的良心而起着评判作用,我们可以意识到它。值得注意的是,超我往往表现得十分严厉,其程度超过了真正的父母。超我要求自我不仅说明自己的活动,还要说明自己的种种想法以及没有实施的种种图谋,它似乎能够觉察一切。
  当自我和超我十分协调地发挥作用时,很难区别两者的表现;而它们关系紧张和疏远时,要区别两者就比较容易。人们受到良心责备时会感到苦恼,这是道德的力量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如果自我成功地抵制了超我的某种诱惑,做了一些反对超我的事情,它就会提高自信和自尊,好像取得了一些成就。这时超我虽然已经变成内部世界的一部分,对自我仍然扮演着外部世界的角色。在以后整个一生中,超我都体现了一个人童年受到的影响,也就是父母的教养所施加的影响,以及他对他们的依赖所产生的影响。由于长期与父母生活在一起,人类的童年期被大大延长了。实际上超我感受的不仅是父母个人的品质,还有他们所属社会等级的品味和标准以及他们所属民族的意向和传统。有些喜欢明确划分的人也许会说,在跟父母分离后,个体面对的外部世界代表了现实力量;他带有遗传倾向的本我代表了有机体的过去;后来,超我逐渐把外部世界和本我连接在一起,更多地是代表了过去的文明,作为流传下来的经验,这是儿童早期生活中必然会重复的经历。这一概括不见得都是对的。文明肯定会在本我中留下一些沉淀物。超我的主要作用是在本我中引起回应;儿童的许多新体验得到加强,这是因为,它们不过是某些早期种族发生时的经验的重现。
  因此,超我处于本我和外部世界当中,它将现在和过去的影响合并于一身。在确立超我的同时,我们就已经有了一种方式,让现在转变为过去。
  ——精神分析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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