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人们收入水平的提升,与此同时,对于金融产品质量、多样性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的历史形式下,传统金融监管中的种种问题开始暴露出来。本文分析了传统金融监管工作的弊端,总结当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具体完善方法。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完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制度不断深入。对于消费者来说能够获得更多的金融产品,但是也存在着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问题。 一、传统金融监管中的弊端 在传统金融监管过程中更加侧重于金融市场风险、金融机构风险的防范,往往忽视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为此必须要积极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制度。 金融消费者是金融服务、金融交易的弱势方,针对金融消费者,国家要予以一定的权利保证,避免其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公权力保护能够确保金融消费者享有应有的民事权利,对于金融消费者而言,可以根据法律赋予其的地位来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从这一角度而言,法律是确保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 由于我國金融消费者权利法制还不健全,消费者保护理念还不足,在金融机构中,将重点放置在内部治理、外部监督上,保证金融系统的运行安全性,对于金融监管机构的管理色彩非常浓厚而缺乏对于消费者的保护。这样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消费者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无法通过相关的监管机构进行解决。 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依然存在很多方面的诸多问题,缺乏专项立法,在当前的法律制度中,也很少从专节、专章上来保证,大部分都零散的分布于相关的金融立法中,导致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缺失。我国金融消费者权利内容还不够完善,在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上,范围狭窄,且反欺诈问题、信息披露问题,法律条款中也很少涉及。 《消费者保护法》中并没有针对消费者的信息安全进行保护,不仅缺乏时效性、操作性较差,而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通常情况下会鼓吹金融产品的收益率,由于双方地位的不对等和信息的不对称,会对消费者会产生一定的干扰。 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当前的法律制度 为了解决当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首先要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协助金融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立法理念、立法概念的宣传、解释工作,让更多的消费者对相关问题有正确的认识,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还要对现有的立法原则进行科学的梳理,将其贯彻落实下来,形成共识。 金融法律制度的目标、原则对于金融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这也是社会大众的一项福祉,从法律制度方面来着手,不仅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能从制度方面着手,保障设计理念的公正性、公平性。因此,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需要摒弃滞后的管理理念,革新监管理念,通过设计制定全新的法律理念来促进金融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加强对于消费者根本利益的宏观维护。也可以通过具体直接的手段进行微观操作,促进监管成本和监管声誉的保持平衡。 (二)明确立法模式 除了上述措施之外,还要明确相关的立法模式,近年来,在各类因素的影响下,金融消费者被侵权的问题屡屡发生,基于此,有必要从立法角度来明确消费者的权利与职责。而为了实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效率,必须要加强对于二者之间的协调与配合。通过金融基本法层面的专章保护能够明确消费者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层级,提高对于消费者的保护力度。但是由于金融消费服务非常的复杂,不能够以单纯的一页法律保护进行细化,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改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条例和形式必须要灵活多变。 (三)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明确消费者权利的重要内容,需要为金融消费者赋予一定的知情权,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当前的金融产品经常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对于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不公平的,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充分保障消费者的信息权,必须要注重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规定不同等级的信息获取义务以及信息提供义务,促进对于消费者的保护更加的灵活多样。尤其是需要注意,如果涉及到规章和政策的调整,必须要提前告知,予以必备的说明和解释,保证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信息安全也是重要的消费者权利内容,由于金融经济涉及到信用。经济信息和信用对于金融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应先,对于金融消费者权利的保障,不仅要关注财产、人身安全,还要从信息安全权方面着手。如果出现信息泄露的问题,不仅会导致金融机构的客户大量流失,也会影响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引起财务方面的损失。为此,必须要在信息安全权上面重点着手,充分保证、尊重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权利。 三、结语 通过本文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完善的分析,能够明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重点,并且更好的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制的发展与完善提供相应的解决对策。 参考文献 [1]孙天琦.我国应该建立独立的金融业行为监管(消费者保护)体系[J].上海金融. 2016(04) [2]吕战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国际经验与启示[J]. 经营管理者. 2015(33) [3]王正飞,刘扬. 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的比较及我国的借鉴——以美国、加拿大为例[J]. 法制博览. 2015(15) [4]温树英.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的改革及经验[J]. 美国研究. 2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