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存在的问题绝不是某个人、某个部门所能解决的,只有把各相关因素纳入系统,进行整合,才能真正保证职业培训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解决目前职业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应该综合考虑政府、培训机构、企业等因素,明确它们的职责和权利。 一、政府:发挥应有职能 1、完善职业培训的相关立法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一个国家职业培训工作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这一点已经被许多取得职业培训成功的国家所证明。关键一点就是应以完备的法律法规将政府、社会、企业、学校、个人纳入法治轨道,使他们各司其职、权责分明。 2、创新政府管理体制 目前,中国职业教育和培训实行的是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学历教育和部分职业培训,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颁发、职业资格培训以及部分学历教育。对职业培训的这种分割,不仅不利于职业培训的统筹和规划,造成培训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证出多门",往往令人难辨真伪,导致培训证书缺乏权威性。因此,国家应对各种培训机构实行统一的培训计划、统一的鉴定标准,成绩合格,颁发全国统一、通用的培训资格证书,进一步推动职业培训的良性发展。 3、规范培训市场 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给职业培训带来生机与活力,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程度的混乱。例如,求"证"心切致使证书不教"本领":个别机构培训条件(硬件、师资等)不合格,以次充好等。针对以上问题,政府应制定职业培训市场准入条件,规范收费标准,规范培训行为,建立适当的评估体系,使培训市场真正规范、有序。 二、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 培训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要看培训机构能不能面向市场,提高培训质量。因此,培训机构应苦练"内功",用过硬的培训质量征服消费者。 1、改革思路,面向市场 培训必须建立在社会需要的基础之上。在培训日益市场化的今天,要满足社会需要,就要面向市场。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培训机构就应培养什么样的人才。 (1)开展"定单式"培训。"定单式"培训,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人才需求标准,培训机构按定单要求培养人才的培训模式。对用人单位来说,培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受训者可以马上熟悉工作岗位,既缩短了培训时间,又降低了培训成本。对培训机构而言,既解决了生源问题,又解决了培训后学员的就业问题。对二者来说,可谓是"双赢"之举。 (2)突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在我国,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仅占技工总数的21%。其中,技师、高级技师仅占4%,与发达国家35%~40%的水平相差甚远。目前仅数控机床操作工就短缺60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匮乏,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竞争力提高的一个瓶颈。 2、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教师是保证职业培训质量的关键因素,而培训质量又是职业培训机构的安身立命之本。所以,职业培训机构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保障培训的质量。具体来说,一方面抓专职教师的培养,另一方面抓兼职教师的引进,努力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教师队伍。 三、企业:转变观念 发达国家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日趋普遍化,依靠职业培训发展企业已成为国外许多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国内企业领导者也应将人才培训与企业发展联系在一起,共同推动培训工作。 1、转变企业投资观念 各企业应转变投资观念,充分认识职业培训的重要性,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人力资本投资上,加强对企业员工(包括临时工在内)的岗前、岗中培训。这样,不仅能增加企业的效益,而且能推动职业培训事业的快速发展。 2、转变企业用人和分配观念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企业在招聘人员的过程中唯文凭是用,没有资格证书是可以的,但没有文凭是万万不行的,一味追求人才的"高消费"。同时,单位内部参不参加培训、有无资格证书在工资待遇上的差别也并不明显甚至是没有差别的。这些因素都大大挫伤了职工参加各种培训的积极性。 现代经济要求企业建立与之适应的用人制度。在用人方面,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收入分配方面,把职工学习技能、参与培训同企业的分配制度配套挂钩,技术、技能等多种要素参与收入分配,逐步建立职工凭技能、职业资格获得提升的激励机制。 总之,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培训模式,都离不开政府、培训机构、企业这三大主体作用的发挥。只有充分发挥三者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才能建立有序、和谐的培训市场,才能构建充满活动的劳动力市场。 (作者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职业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