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有人将中国的现状与国际上的金融危机的情景对比,并且惴惴不安起来。对此,我们采访的专家学者们皆断然表示:"不可能。"以下是他们给出的理由是:"我们已经具备了发生系统性风险的条件,但同时,我们也具备化解风险的能力。我国不仅具备环环相扣,循序渐进的监管,而且管得很严。" 以最重要的银行业为例。2016年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逾2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08%。根据2014年的统计,总资产排名全球20强的银行平均的不良贷款率为3.50%,其中,汇丰银行、法国巴黎银行、摩根大通、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巴克莱银行、花旗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法国BPCE银行、桑坦德银行、富国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均远远超过2%的水平,有的甚至达到了8%。事实证明,次贷危机发生的2008年-2009年,美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增幅高达1.57和2.03个百分点,顶峰到5%。2015年末,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为181.2%,中国版的《巴塞尔协议Ⅲ》的规定,我国商业银行的拨备覆盖率不得低于150%,远高于国际标准的100%。 2015年末,我国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在13.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3%。除了《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规定外,央行发布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中更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6%。附属资本,即资本总额月末平均余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月末平均余额之间的比例应大于或等于8%;核心资本月末平均余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月末平均余额的比例应大于或等于4%。而《巴塞尔协议III》规定,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为6%。其中,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为4.5%。 2015年末,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为181.2%。根据央行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及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在五级分类中,按关注2%、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的拨备率计提。《巴塞尔协议III》规定,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占贷款的比例)不低于2.5%,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占不良贷款的比例)不低于150%,原则上按两者孰高的方法确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关于风险的基础标准,我国都拥有高于国际的执行力。唯独2015年11月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制订的《总损失吸收能力原则及条款》,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发布的《2016年第二季度全球银行业展望报告》中分析了我国银行与这个标准的差距,包括资本补充压力巨大,特别是总损失吸收能力资本TLAC债务资本较为匮乏;"高拨备、高资本"要求导致合规负担较重;经营模式难以全面适应TLAC监管导向;国际化步伐会受到一定影响;配套措施不完善限制TLAC要求的落地。 也就是说,我国银行缺的从来不是防控风险的钱,而是对风险的认识风险的能力和控制风险的技术,将钱聚在一起为了抵御风险为闲置起来,某种程度上就是最大的浪费,而要想办法将这些钱做减法,将省下来的钱拿出来用在刀刃上。 中国银行是第一个走入国际,将更加先进的国际管理思维带到内部管理的一个例子,这也是为什么中国银行会第一个被G-SII注意到。中国银行2011年在全球公开招聘,聘请了曾在渣打银行、信孚银行、德意志银行任职高管的詹伟坚任信贷风险总监。以后我们的金融产品将越来越复杂,对系统性风险防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个先进管理技术或者一些拥有这些技术的人才是最宝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