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微量物证是指与案件有關的遗留在犯罪现场上、被害人身上或犯罪嫌疑人从现场上、被害人身上或犯罪嫌疑人从现场上带走的,能够为侦查破案提供方向、线索,能够证实犯罪的的各种细微物质。责任,面对着日益严重的犯罪形势和狡猾的犯罪分子,微量物证的重要价值和社会效益已逐渐显现出来,已经成为揭露和证实犯罪的锐利武器,在揭露犯罪和打击犯罪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将受到更高度的重视和更广泛的使用。 【关键词】微量物证;侦查破案;特点;线索;提取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犯罪的类型、手段也在发展、变化。犯罪日趋复杂化、智能化、专业化,手段更加隐蔽,有的犯罪分子还具有一定的反侦查经验。他们使用各种方法不留和破坏常见的手印、足迹等常规物证。固守于常规检验,显然难于满足有效的打击现在犯罪的需要。由于传统的宏观物证在现场遗留得越来越少,侦查员把破案的方向越来越多转移到了微观物证的发现和提取上来,它为我们侦查破案提供了更多的有价值的线索。 一、微量物证 (一)微量物证的概念和存在依据 微量物证,是指在案件侦查中依法收集到的、与案件有联系,通过专门技术手段对其物理或化学属性的分析和鉴定以及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附着在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工具、人身以及建筑物表面上的,物小量少甚至用肉眼难以发现的无机物和有机物的总称。 (二)微量物证的理论基础和存在方式 1.微量物证的理论基础:物质交换原理,也称洛卡德互换原理,即只要两个客体相互接触,在客体间分子引力,静电引力、粘结作用等的作用下在接触面上会发生物质交换现象。 2.微量物证存在的方式。微量物证的形式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物质的重复出现;另一种是物质的转移。物质的重复出现是指物质在与其它物质接触时相互作用并再现自身特征于其他物体。 二、微量物证的基本特点 可以说,微量物证包括了所有的物质、物品种类。从金属、非金属,有机物、无机物,纯物质、混合物,生物体、非生物体,人造物、自然物等方面都可能涉及,如我们常见的类型主要有:指纹、血液与精液、毛发、纤维、油漆、玻璃、土壤、灰尘、足迹与轮胎或工具痕迹、射击以及爆炸残余物等等。 (一)多发性 微量物证在案件现场出现的几率非常高,与人身有关的微量物证如头皮屑、体液、唾液等在案件现场一般都能发现,如毛发的出现概率可达到50%左右。毛发证据通常出现在暴力犯罪之中,因为暴力接触很容易遗留毛发。毛发可能会在犯罪现场上持续存在同时还能够回答:特定的毛发究竟是动物毛发还是人的毛发:特定的毛发究竟是暴力拔下来的的毛发还是通过其他方式掉下来的毛发;某根毛发是否来自于某个特定人等问题。 (二)隐蔽性 微量物证的特点就是量小入微,即体积和质量都只能用很小的量度来计量。由于微量物证的量小入微,所以很容易造成人们认识上的局限,即人们感知能力上的造成无法准确识别微量物证。这样便使微量物证相对于人们的一般认识能力而具有了隐蔽性。 三、微量物证在侦查中发应用 在当今刑事犯罪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方法日益狡猾,事前精心策划、事后处处伪装、事后极力破坏,在犯罪现场很难提取到明显的痕迹物证。这就为我们公安侦查人员破案提供了难度,使我们在侦查过程找不到有利的线索和证据,找不到破案的方向,加大了破案难度。但由于微量物证具有的体小量微、在现场容易留下但不易被注意的特点,往往使犯罪嫌疑人不能破坏或伪装。随着现场勘察技术和微量物证分析技术的水平提高,使一些微量物证得以提取和保存,为我们在案件侦查中指明了方向和道路。 四、微量物证技术应用的现状与趋势 人们在看到微量物证在侦查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还应该看到,我过微量物证和微量物证检验技术的运用还很不平衡,相当一部分地区受人力、物力、财力、观念等因素的制约,微量物证检验技术水平较低。尤其是在县、区一级公安机关对利用微量物证的破案显得的信心不足。为了强化微量物证在公安侦查破案的作用,首先,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刑事技术人员要强化微量物证意识,充分认识微量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重要作用,在资金投入、人才配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以提高现场微量物证的发现率和提取率。其次,要加大微量物证分析仪器的投入,不断引进新技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分析仪器在不断的改进,在灵敏度、更新。国际上新型的分析仪器和检测技术也被引入到国内,扩大微量物证的检验范围。再次,要建立微量物证的有关数据库和样本库,实现资源共享。长期以来,我国微量物证的的数据库和样本库的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在实际办案中,往往难以对检测数据做出准确分析和解释,更不能得到样品的出现概率。微量物证在侦查案件中难以发挥作用。也影响了微量物证检验人员的鉴定水平、和办案效率。最后,要对现有的检验方法进行细化和规范。微量物证是物证的一种,作为证据要拿到法庭上接受调查,由法官决定是否采纳,这就要求微量物证的检验方法要标准化,有一个统一的检验标准,做到检验方法的规范化,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这样才能证实犯罪、惩罚犯罪。 【参考文献】 [1]赵长青.中国毒品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1-3. [2]崔敏.毒品犯罪发展趋势与对策[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 [3]赵秉志.毒品犯罪[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4]朱京虎.滥用毒品对机体的危害[J].中国药事,2000,14(5):337-338. [5]洪波,马涛.金三角毒品形势的新变化[J].东南亚研究,1999(4):12-17. [6]郑继旺.禁毒与戒毒[M].群众出版社,1997. [7]姜佐宁.毒品的危害与防治[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l998. [8]王振中.对当前中国毒品问题的经济学分析[J].经济研究,2000(6):6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