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产,共开店铺, 几位商人合伙共事, 果然赚得了可观的盈余。 他们把业歇了,开始分利。 谁见过分财不发生争执? 为钱为货他们吵得一塌糊涂。 忽然屋外有人喊起来了: "着火了!快!救火!救店铺!" 第一个说: "你们先去救火,以后再说。" 第二个吵: "先给我一千钞票,这是至少。" 第三个喊: "给我少算了两千,这很显然。" 第四个嚷。 "我绝不退让,得把理讲!" 他们吵得忘乎所以, 火己燃眉,他们犹在争利。 烈火攫住了他们和财物, 连人带物化成了灰烬瓦砾。 在比这个重大得多的事情上, 往往与此同样,大家共同灭亡。 人们不忘为自己的私利争执, 却不在共同的灾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