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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铸造产能管理推进产业结构优化


  加强铸造产能管理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
  铸造产业一直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的、基础性的、不可替代的产业,也是我县工业经济组成中重要的一节。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且由于铸造工艺技术门槛较低,造成铸造企业产能过剩的问题越发严重。切实抓好铸造产能管理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落实高质量发展、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对加快推进铸造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加快企业创新步伐,努力推动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我县实际,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县铸造企业现状和产能摸排工作情况
  (一)我县铸造企业现状
  我县铸造企业分布较为零散。产业集中度不高,没有形成集聚效应,不利于产业做大做强。铸造企业体量小,技术含量低的情况普遍存在。由于我县工业基础条件薄弱,铸造产业发展也较为粗放,产业的整体层次不高,多以综合厂的铸造车间为主,体量较小,工艺技术含量较低,没有较大竞争力。全县19家铸造企业,规上企业1家,年开票收入约1亿元。当前的设计和制造技术还是模仿的居多,自我研发的较少,尤其在新工艺、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上仍有较大的不足。造型工艺普遍落后,没有形成现代自动化生产流水线。大多数企业,尤其是老企业的生产工艺还是以传统的、没有改良的粘土砂湿型技艺为主,由于砂型强度不高等问题,所以只能制造小型和中型偏小的铸件。
  (二)铸造产能摸排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要求,我局坚决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规定,确保相关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接到上级通知后,我局积极与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进行会商,迅速启动铸造产能梳理摸排工作,全面摸清铸造企业数量和合规产能情况。工信部门安排专门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对接,向企业解答关于省、市文件关于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疑惑和问题,对企业送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报送产能清单真实、准确和全面,统计核算了报送铸造产能的企业19家,企业产能共68.15万吨。这些铸造企业有的生产以汽车、工程机械的铸造件,但大多仍生产自行车配件、地漏等低端铸造产品,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企业间合作水平较低,没有形成抱团效应,存在各自为政,相互砸价的现象。
  总的来说,我县铸造企业呈现分布散、规模小、技术低、没有龙头企业引领、缺乏产业上下游联动的现象。这次对铸造企业的产能摸排工作,充分掌握了我县铸造行业的实际情况,整理出企业在铸造产能上存在的问题,为后续产能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用产能置换推进产业结构优化
  我局在开展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工作过程中,充分意识此次国家对铸造产能到对我县铸造产业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并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充分利用好一手的企业产能资料,积极推进我县铸造产业结构的持续优化。我局将联合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一起,大力推动我县铸造企业的产能置换与转型升级,进一步做大做强铸造产业,提升发展水平。及时制定产业政策,激励铸造产业发展。及时制定支持铸造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政策,科学引导,培植龙头企业,促进产业良性发展。同时拓展铸造产业高端化,集聚发展。大力拓展高附加值的汽车、机床、冶金机械、家用电器用轴承座等产品,提高产品的档次和市场占有率;加大集聚载体建设力度,快速推进小规模、作坊式的铸造企业向专业园区集中,推进我县绿色铸造产业园发展,形成产品上下游配套,通用设施共享,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升竞争力。也提倡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绿色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推进创新体系建立,加速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强化企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遏制企业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着力研发数控机床、重型机械等配套用铸造件,不断优化铸造产业布局。对于一些企业在产能置换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以收集整理解惑,协调各个企业怎么置换产能的问题,为我县铸造企业的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三、加强置换产能中的管理工作
  在置换产能过程中,工信部门切实贯彻省、市文件的要求,坚持做到: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要求。对企业有违规新增产能,顶风作案的行为严惩不贷。将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要求坚决贯彻始终,毫不松懈。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我局将积极联系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加强工作配合,严格按要求、按程序加强项目备案管理,防止企业存在隐瞒事情,弄虚作假的情况出现。三严格遵循国家、省有关铸造产能置换工作的程序和要求。重点加强对现有企业铸造产能的核实梳理工作,做到产能检查常态化。重点落实对退出产能及时督促其关停、拆除和退出工作,防止落后产能、过剩产能"死灰复燃"。重点落实对通过新建置换产能的项目进行现场查验,核验对新生产装置的实际产能、公告置换方案实际情况的工作。对企业有存在不落实已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等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铸造产能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要求,持之以恒的做好铸造产能管理工作,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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