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稗史之一。一卷。宋人韦承编。成书年代及作者事迹无考。 所谓"瓮中人"即是困于金兵所围的汴京城中之人。此书为编年体,记事起自宋政和元年(1111年)冬,赵良嗣献宋约金灭辽取燕之策;止于宋靖康二年(1127年)四月初一,宋徽、钦二帝北迁。在此书所记内容中,靖康之前的史事极简,只略存缘由梗概;靖康以后则按日系事,记载详细。 《瓮中人语》书中所载内容与《靖康要录》、《靖康纪闻》等同类著作相比较,此书则显然具有简明扼要的特点。它尽可能地略去了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但却能突出影响事态发展的重要史实。如自靖康元年正月十四日康王、张邦昌奉诏出质金军后,作者略去了五六天的记事。在这五六天内,据它史所载,宋廷正忙于筹措金银。而此书作者所关心的是能否满足金军的物质勒索。因为此事关系到宋金能否议和,以及被困于汴京城内的"瓮中人"的命运。因而十四日后为:"二十日止,共津运金三十余万两、银一千二百余万两。"尽管此书所载内容简明,但内容却不贫乏,有如纲目一般,一笔一笔地记载了金军的罪行,并清楚地记述了金军围城始末,确实作到了扼要。凡重要的史实都无遗漏。如靖康元年十二月钦宗入青城投降以后的全部记事为:初五日,虏索马七千余匹出城初六日,虏索兵器出城。初九日,虏索河北、河东守臣家属四十五家及蔡京等家属二十余家出城。十三日,虏索绢一千万匹,军民搬赴南薰门交纳。又索蒲、解两州地,许之。十四日,尚书省、吏、礼、刑部火。二十四日,开宝寺火。二十五日虏索国子监书出城。二十八日,虏索《秘书录》所载古器出城。"因此,《瓮中人语》记事具有简明扼要和提纲挈领的特点,是一部记录靖康事件中汴京陷落史事的较好的史书。 《瓮中人语》一书未见有刊刻本,南宋耐庵所编的《靖康稗史》中收录此书全文。此书流传及版本情况,参见"《靖康稗史》"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