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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财务会计控制的思考


  摘要:建设项目是行政事业单位的重大事项,也是当前容易出现腐败的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本文在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财务会计控制现状的基础上,浅析建设项目的主要风险以及加强财务会计控制的措施。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建设项目 财务会计控制
  一、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财务会计控制的现状
  (一)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些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只重视项目资金的争取,不关注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调查研究,设计方案不切实际,不适应实际建设的需要。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项目执行过程中未按正常的程序做出合理的调整或变更,因而出现随意调整建设内容的现象。
  (二)制度不完善,弱化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能。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和财务人员不熟悉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重视项目资金管理,有些资金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甚至改变资金用途。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的职能仅限于会计核算,在建设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都参与不到位,弱化了财务在项目中的管理与监督职能。
  (三)出现工程结算冒算或高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上冒算或高估问题时有发生,主要体现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多计材料价格和数量,设计变更增加部分通过现场签证重新计入,而变更减少部分未作调整,重复计算多计费用等。
  (四)虚报基建报表。为了不影响下年度的财政拨款,同时也便于年终决算报表的顺利通过,部分单位在年终财务决算时往往根据实际支出数与计划投资的差额作一些账务调整,财务报表未如实反映超付的工程款。
  (五)关键环节控制不严。建设项目的关键环节是招投标、材料采购、现场签证审核、隐蔽工程验收、进度款审核、合同索赔、质量控制和会计核算等。由于项目参与人员的制约关系不明确,可能出现工作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采取夸大工程量或多报施工项目的方法弄虚作假;或未按规定程序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进度款、结算款和提高支付比例与额度,损害单位利益牟取私利。
  二、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主要风险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主要风险包括:(1)立项缺乏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决策不当、审批不严、盲目上马,可能导致建设项目难于实现预期目标甚至导致项目失败。(2)违规或超标建设楼、堂、馆、所,可能导致财政资金极大浪费或违规违纪。(3)项目设计方案不合理,设计深度不足,概预算脱离实际,技术方案未能有效落实,可能导致建设项目质量存在隐患、投资失控以及项目建成后运行成本过高等风险。(4)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暗箱操作或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中标价格不实、中标人实际难以胜任等风险。(5)项目变更审核不严格、工程变更频繁,可能导致预算超支、投资失控、工期延误等风险。(6)建设项目价款结算管理不严格,价款结算不及时,项目资金不落实、使用管理混乱,可能导致工程进度延迟或中断、资金损失等风险。(7)竣工验收不规范、最终把关不严,可能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8)虚报项目投资完成额、虚列建设成本或隐匿结余资金,未经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可能导致竣工决算失真等风险。(9)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资产及档案移交、资产未及时结转入账,可能导致存在账外资产等风险。
  三、建设项目的财务会计关键控制环节与控制措施
  (一)立项、设计与概预算控制。
  1.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对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决策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建设项目应当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归档并妥善保管。
  2.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合同,重大建设项目或超过政策采购限额的项目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设计单位。
  3.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概预算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财会、法律等相关人员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二)招标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合法、合规。
  (三)建设项目资金和工程价款支付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务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四)工程变更控制。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调整和突破。如需调整投资概算,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单位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变更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五)项目记录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六)竣工验收控制。建设项目竣工后,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单位应当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
  四、如何加强建设项目财务会计控制
  (一)增强依法建设、依法管理建设项目的意识。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与业务主管人员应当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以及财经法律法规,并进行广泛宣传,使全体项目参与成员都能熟悉和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制度。
  (二)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在进行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时,既要对投资项目未来收益进行比较和评估,同时,为确保资本投资决策的正确性,必须认真分析风险因素,并反映在项目的评估之中。
  重大的建设项目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一个建设项目,特别是产业化项目,在前期论证阶段可以通过查阅资料、网上查询、模型分析判断,掌握和了解国家宏观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财政政策、信贷政策,以及涉及项目的规模、经营管理等微观问题;通过政府成立综合性的工程咨询机构、建立专家评审制度与决策咨询委员会或举行决策听证会,有效地推进科学决策机制的建立和形成,避免违背规定的工作程序随意决策或不遵循市场规律盲目决策而造成损失。
  (三)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有效的资金运行机制和资金控制约束机制。建设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必须遵守以下原则:预算管理原则,即以项目建设为中心,以提高资金效益为出发点,通过编制的预算,保证资金供给,控制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即建设资金管理必须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杜绝贪污、浪费现象;专款专用原则,即不以任何理由挪用资金,并单独核算建设资金;成本效益原则,即会计机构合理编制资金预算,既要保证工程项目有足够的资金而不致影响建设进度,又要尽可能不占用过多的资金,控制项目投资成本,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投资效益。
  (四)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一个完整的建设项目,从计划到建成交付使用,一般经过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几个阶段。财务会计的主要作用是在实现其职能任务的过程中,对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活动施加影响,对资金使用及运行进行核算分析,对各项支出的合规性实行严格控制与审核把关,达到投资控制的目的。
  在项目前期,财务监督是对拟做的建设项目进行财务指标预测、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评价,预计可能产生的项目风险,防止人为提高财务收益而盲目立项,减少"形象""政绩"工程,避免资金浪费或贪腐现象的发生。
  在项目实施阶段,财务人员应积极主动参与招投标工作,了解工程的特点、预算价格、承包方式等,对于结算办法以及财务有关的条款,可以从财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参与签订经济合同;参与工程管理,了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控制工程情况等,将财务监督融入到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及时办理工程价款及其他款项的拨付,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结算支付时严格审核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审批程序是否规范、结算凭证是否合法真实,防止高估冒算或虚假验收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财务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工程技术部门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竣工资产交付使用,以实现项目早日完工、早日投产,尽快发挥项目的使用效益。
  总之,建设项目的实施离不开有效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控制,要达到依法、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科学概算和规范执行,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的损失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目标,将财务管理与会计控制融入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发挥财务管理与会计监督的作用,促进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S].财会[2012]21号.
  [2]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S].财社[2010]306号.
  [3]薛杰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思考[J].商业会计,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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