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督促下,严格按照省办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探索,认真总结资金监管工作经验,查找资金监管工作的不足,及实地进行整改,全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逐步得到了提升。 关键词:铁岭市;乡镇财政;监管 一、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机构配置合理。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以来,各级财政部门按资金监管工作的要求相应的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资金监管工作机构,全面地推进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但是,随着国家陆续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规定,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项目也发生了增减变化。并且,乡镇领导和财政所人员也在发生着变化,资金监管工作变化和人员调整,使原有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分工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新形式要求,对资金监管工作机构和人员分工及实地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保证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资金监管平台建设。2007年全市实行的以"业务上划、国库代管、集中核算、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内容的"乡财县管乡用"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规范了预算管理、收入管理、账户统设、专项资金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向乡镇延伸,充分发挥了乡镇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作用,推进了惠民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西丰县、清河区乡镇预算编制改革试点工作,提高了预算执行力,强化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为推进全市乡镇预算编制改革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逐步推进农村"三资"纳入乡镇财政管理,划分了乡镇财政和经管的职能,使"村财乡代理"工作由乡镇财政间接管理变为直接管理,规范了村级资金管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平台的建设,加大了惠农政策的落实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力度,监督检查融入到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 (三)实行资金监管工作的考核评价。2013年出台《铁岭市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铁市财发[2013]243号),将考核评价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挂钩,有效地推进了县乡资金监管考核评价工作。各县将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制定了考核评分标准,打分排名,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政风行风建设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使乡镇资金监管工作水平有了一定提升。通过2015年7月开展的全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检查可以看出,资金监管工作有所提升,但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如西丰县工作更加扎实,清河区提升加快,涌现出像金星乡、陶然镇、房木镇、金钩子镇、兴开街道、老城街道、新台子镇、横道河子镇、大明镇、张相镇等一批工作扎实的乡镇,也涌现出了像钓鱼镇、柏榆镇、明德乡、中固镇、庆云镇、阿吉镇、白旗寨乡、调兵山街道、红旗街道、向阳街道等一批进步较快的乡镇。 (四)制度建设得到了加强。各乡镇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基本上做到了监管组织健全、范围内容全面,措施办法具体,目标任务明确,权限责任清晰;根据方案要求制定了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办法及工作流程;完善了预算管理、收入管理、账户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村财乡代理等业务操作规程和业务管理制度;实现了资金监管工作步调统一、规范、完善。 (五)监管台账逐步完善。通过近几年来乡镇财政干部培训,以及各级财政部门的督促检查,乡镇财政人员不仅加强了认识,而且清楚台账的设置和处理,补助性和项目性资金台账设置趋于完善,记录内容基本全面,登记时间及时。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信息通达不全面。信息通达到乡镇财政所的只有相关政策及部分指标文,在主管部门管理的其他补助性资金的基本信息和资金还没有到财政所。因此,要按照"指标到乡、决算到乡"的原则,将各级财政、部门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预算指标管理范围,建立和完善预算指标管理台账。 (二)监管工作底稿不健全。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过程中,由乡镇财政管理的工作底稿比较全,由其他各站办所管理的大部分工作底稿乡镇财政没收集。因此,乡镇财政在监管工作中要积极与各部门沟通,及时收集各项监管材料,并积极向乡镇领导汇报,以利于工作协调;通过"一卡通"工作的开展,彻底理顺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方面工作程序,以利于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监管信息反馈工作滞后。部分乡镇财政没有这方面工作认识,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也存在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因此,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对县、乡财政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中,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反馈信息的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强化资金监管制度建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必须以制度为依据,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资金监管职责,通过乡镇财政职能的合理定位,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等,明确财政所在每个监管环节的监管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财政所在加强资金监管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制度上强化资金监管工作。 (二)确保财政信息传递告知制度更加通畅。县(市)区财政局要做到专人负责,确保将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下发的资金文件、制度办法、监管重点和具体要求等及时下发给乡镇财政,使其掌握开展监管工作所必需的信息;县财政要加强与财政所信息的沟通工作,保持上下信息资料统一口径。 (三)完善抽查巡查考核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3次以上到乡镇抽查资金监管工作,以现场抽查为主,检查财政所各项监管制度是否健全,监管措施是否到位,提供的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数据库资料是否齐全,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管是否有效。 (四)完善乡镇财政监管工作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对乡镇财政所的监管能力建设、提供监管信息、督促相关职能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实施有效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考核,并予以奖惩。建议省市财政部门在资金上向县乡倾斜,支持基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