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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的概念读后感字


  《政治的概念》是一本由(德)施米特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页数:41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政治的概念》精选点评:
  ●体育舞蹈课前读《政治的概念》,我跟体育老师提出存在两个主权者,一个是形式上的一个是实质上的。形式上是执政者在统治,实质上是是签订政治契约的先民的决断其意志降临在执政者身上而统治。就仿佛《诗经》里不断强调的,先王先公的意志降临在祭酒的尸的身上,决断一切是非黑白。
  ●在强世功的课里读过。
  ●对于有关"性恶论"的部分文字存疑。
  ●两遍。 政治的神学续篇读不下去。合法性与正当性一文很实在,不好读。
  ●多少让我震撼的口号和论断啊!
  ●读完了,厘清了不少概念
  ●1. 前半部分几乎就是一位魏玛宪政崩溃时代的焦虑症患者的自白,断言遍地、反复呈现而没有理由和论证;后半部分则精彩起来。 2. 施密特或许自以为是在和自由主义论战,但其实只是在和无政府主义论战:他对"多元主义国家理论"的观感实在过于"魏玛"了。自由主义当然不是"人性本善"和"否定国家"的学说,反而恰是现代国家的挚友。 3. 德国式的对state的神圣化。 4. 和英文本对照,翻译要额外扣一星。
  ●敌我之分,这才是政治的实质
  ●继续意淫政治就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吧。反现代性竟然扯上了毛的"游击队",人大多大胆,理有多大产。
  ●只读了《政治的概念》和《主权学说四论》,还有施特劳斯的《政治的概念评注》。读德国人的书看到的总是恢弘的精神,在施米特这里看到的是民族精神。施氏的理解很失败,其实没什么可读性。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一):断章取义的读后感
  政治的根本作用是划分朋友和敌人。
  就像伦理学的根本作用是划分好和坏,美学的根本作用是划分美和丑,经济学的作用是划分利和害。
  政治之所以可以作为一门独立的研究课题,就在于这个根本作用的划分独立于其他根本划分。换言之,敌人也可以很高尚,很完美。
  敌人这个概念仅在对生存资源和生存空间的抢占方面才有其意义。
  敌人只是敌人,而非仇人,更非罪人。
  所以和你抢女人的人是你的敌人,是你的情敌,而不是你的仇人。
  仔细想想,情敌这个名称还真是贴近角色啊。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二):翻译水准欠——
  非专业人士参与翻译,统稿也不见严谨,语法问题,逻辑混乱,前后意指不通,真不会知道这样的书怎会出版,编辑估计是忙着校对畅销书去了。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三):政治的不概念,或老虎不在家
  政治就是分不清敌友。
  对一只不幸身坠红尘的猴子来说,那个牵着它的人是朋友,而那些看了它翻跟头不给钱的人是敌人;朋友一挥手,它就要跑到敌人面前扯他的衣服,这个时候敌人会打它,这就更加证明了他确实是敌人。
  法学家的视野是狭窄的,尤其是他入世太深的时候。如果他分辨说,猴子的主人才是猴子真正的敌人,我说猴子不是在深刻地理解政治的概念,而是在找不自在。
  或者,法学家说,猴子的主人确实是朋友,虽然这样思考让人感到有些不快,因为不是所有奴隶都能体会到"身为奴隶的快乐";再或者,法学家说,猴子就不该有政治,那么,他肯定没有看过《动物农庄》,或者,自命为罗马人的他并没有关注过罗马治下犹太人的存在,也不会同意吉本的观点:来自东方的宗教,基督教,把诺大罗马帝国变成了一株冬虫夏草,而罗马欧洲的衰落与近代欧洲的兴起,恰好对应着基督教的兴起和衰落。
  政治就是划分敌友,这话还是等着老虎不在家的时候再说吧。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四):为什么施米特的牛在天上飞,原来刘小枫在地上吹
  不过尔尔。在政治实践中,敌友从来不是等价替换的概念,而有本末。则有两种情况:以友为本,敌为非友。以敌为本,友为非敌。施密特不加分辨,但有提到人类不能大同,那自然是以敌为本了。
  这两种情况差别大了。以友为本,无敌亦友。以敌为本,无敌,友就未必了。二战美苏之友,冷战中美之友,皆是如此。施米特亲纳粹就是必然,纳粹这套就是以敌为本的极致。
  施米特居然还引祖龙的话自辨,"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睁大你的狗眼(睁不了了,施米特已经嗝屁了,刘小枫还没有)看看祖龙的上下文,关键是这里的"我们"是谁,包括广大工农,然后再谈敌友。
  以此类推,施米特的"我们"又是谁呢?纳粹的"我们"又是谁呢?资本主义的寡头们,孤家寡人,树立虚无的敌人,犹太人,苏联,现在是中国,然后被圈养寻租的底层就成了虚无的友了,来来回去就这点把戏。
  本书共收入两篇文章,另一篇写游击队。施米特作为一个"法学家",大谈游击队的"非正规性",倒是暴露法学一贯的肤浅和虚伪,秀才三页无驴。关键是,差异这么大的两个主题,为什么要塞在一本里呢?
  我给你们翻译一下。所谓的"非正规性",游击队的本质,就是一国表面上包括全国民众,实际上却有国人、野人之分,隐形的野人的反抗。西西里黑社会、美国黑人、印度贫民窟都是同一性质,只是反抗的层次有高下。这种反抗不能上升到国战,也不能上升到正规的内战,就是"非正规"喽。
  而真国人为了转移野人的焦点,所以要操弄"敌友"。三十六计之三借刀杀人,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这就是这两篇文章内在的联系。我用五百字就能说明的问题,法学家要用一本书,刘小枫又能阐发五本。
  《政治的概念》读后感(五):首要问题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中国过去一切革命斗争成效甚少,其基本原因就是因为不能团结真正的朋友,以攻击真正的敌人。
  一个人向一群饿狗扔去一块骨头,引发了狗咬狗的争斗,群狗之间彼此互为实际的敌人,而那个扔骨头的人则是绝对敌人。
  实际敌人可以转化为朋友,绝对敌人必须消灭——并不必然是肉体消灭。
  认识到这种处境并得到拥戴的,就是领袖,政治家,他必须做出平息纷争和消灭敌人的决断。
  在这里辨析一对类似概念。作为成对概念的"敌我矛盾"、"人民内部矛盾"与"绝对敌人"、"实际敌人"并不构成一一对应关系。当某人在人民内部宣布敌我矛盾时,他实际上已经脱离了人民内部,成为被宣布为敌人的那一批人的绝对敌人。(当然,这种宣布的危害不仅于此)
  理解这一点有助于理解国家的概念。民族主义——以民族立国——兴起之初,实际上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遵循相同习俗(尤其是语言)的人应当克服封建分裂,组成一个国家。nomos=国家。而当代中国国家的建立,完全背离了这一原则,救亡图存的主题完全压倒了国家概念,国家成为"中华民族屹立世界之林"的工具,而不是公民的集合,并因此放松了建设公民社会(遑论国家)的目标。
  革命之初的国家定位,只是当时政治家对紧急情况的决断,因此实行专政(即使是民主专政)。此后一直持续这种状态,直到人们忘记专政的合法性恰恰来自紧急情况结束时专政的解除、来自专政解除时的追认,认为这种状态是正常状态(这是刘小枫指出的)。如果没有解除和追认,合法性就始终是一个效力未定的历史行为,而历史本身无从提供任何合法性依据。
  可以说,在某些国家,始终存在着超国家的政治要素,并建立了庞大的官僚司法体系,统治着非公民的人群,这样的人群已经被成功改造成争抢骨头的群狗。在当前国际关系领域,超国家的要素一般只可能是另一个国家,因此一个国家与超国家的因素只能建立外交关系。在国际法中,正是基于国家概念承认了交战团体(或者,准确地说,是敌对团体)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并认可其他国家与该团体的外交关系。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071218补消息一则: 2006年9月4日﹐中國三 大 入口 網 站 的 網 易(www.163.com)旗下的網易文化(http://culture.163.com) 在網上開始了一項中共統治50多年來最為敏感的調查﹐題目是:「如果有來生,你願不願意再做中國人?」截至九月十五日下午六時的投票結果是﹐在11271名投票者中﹐竟然有高達65.1%稱來生不願意再做中國人﹗選擇來世再做中國人的只約有35%﹗這個初段投票結果即時引發軒然大波﹐投票原定於十月十一日結束﹐但投票連同非常熱烈的網友討論隨即於九月十五日被強行終止﹐而且有關網頁也被刪除。九月十六日﹐網易新聞頻道主編唐岩及評論頻道主編劉湘暉同被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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