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贯彻学法制度,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 2018 年,我办积极推进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利用专题培训等载体,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年共对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法制讲座12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2次,全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提升。 (二)完善决策机制,决策科学化水平得到推进。 2018 年,我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贯彻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全年举行行政决策听证6次,如: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听证,环卫收费价格调整听证等等。 (三)加强文件管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稳中求进。 2018 年, 我县在坚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基础上,把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作为依法行政的工作重点,精简数量,严格标准,并把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列入法制办审核范围,对涉及群众重大权益、有普遍约束力、反复适用的会议纪要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23件,审核会议纪要27件,报备会议纪要5件。2018年10月,我办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公告继续有效的文件127件,失效的文件127件。 (四)规范合同管理,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2018 年,为了规范行政机关合同行为,我办出台了《行政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合同管理工作实现了"有审查机制、有专门人员,有数据档案",全县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步入法制轨道,取得了明显实效。今年以来,共收集归档合同64个,其中审查合同48个(其中以县人民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19个,以乡镇和部门名义签订的合同29个),已履行完毕的17个,正在履行的47个。今年来共下发解除合同函3个,督促履行函6个。 (五)强化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监督水平稳步提升。 今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起,受理10起,办结9起。制定并贯彻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我县行政复议案例入选《省优秀行政复议案例选编》。今年,县人民政府出庭应诉案件4起,胜诉3起,撤诉1起。同时,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了很好的执行,全年共有6名部门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应诉案件维持率100% 。 (六)裁量权基准运用和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工作扎实推进。 在 今年6月至10月开展的案卷评查、具体行政行为质量检查活动中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目前,我县共有54个执法单位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今年有教育局、环保局、计生局、五里监测站共计4个单位对裁量权基准进行了修订。发布了《隆回县2018年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县林业局、农业局、公路局、运管局等5个部门的6个优秀案例入选指导案例汇编,在行政执法主体、适用法律、执法程序特别是证据采信、权利告知等环节起到了规范执法的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七)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律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在全县选聘了三名优秀律师作为县政府法律顾问,提出了卓有建树的法律意见,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应有作用。各部门也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聘请了法律顾问,今年部门共聘请法律顾问83名。 (八)服务中心工作,政府决策参谋作用得到发挥。 今年来,我办对县人民政府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10余条,大多数得到采纳。在我县建设领域打非治违、文化市场综合治理等联合执法行动,我办在各项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中全程参与,为规范行政执法、创建法治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九)行政复查复核工作敢破坚冰,成效显著。 2013 年,我办信访复查复核注重调解,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接待上访群众96起380余人次,受理复查复核案件9起,办结7起,成功化解2起重大信访历史积案。荣获全市信访复查复核先进单位,全市信访复查复核案卷评比三等奖。 (十)狠抓作风建设,工作纪律和业务技能齐头并进。 2013 年,我办坚持每周调度工作,每周印发《本周工作计划》,全年调度工作50余次。在工作调度中查找工作难点,集体研究,共同学习,推进工作进度的同时提高业务技能。这一举措确保了全办工作一盘棋,高水平的完成了政府法制工作。 2018 年,市对县依法行政考核组对我办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二、2019年工作思路 2014 年,政府法制工作将认真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继续围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确定的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在"深化"上做文章,在"创新"上下功夫,深入贯彻实施《省行政程序规定》、《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政府服务规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构建法治再创法制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开展决策听证,主动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出台《县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建立县行政决策专家库,切实发挥听证制度在行政决策中的应有作用。 (二)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核水平,确保政府及部门抽象行政行为合法。 坚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关。继续加大规范性文件起草人员培训力度,规范政府发文程序的同时,重点促进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落实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的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监督有实效。 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加强与人大内司委、纪检会、检察院联合执法监督力度,积极推行法院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衔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不定期通报制度。 (四)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将行政机关经济合同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完善合同履行统计报备机制,探索法制办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能定位,进一步修改完善《行政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重大合同审查意见书制度、合同履行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 (五)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继续推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月学法1次;及时上报法制信息,认真编辑《政府法制》的编辑工作,加大对法制工作的宣传推介力度;加大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六)认真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注重调解,依法依规,继续构建"上下联动、部门联通、有破有立"的网络式信访复查复核工作格局,通过复查复核,终结一批信访积案,切实发挥复查复核在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中的应有作用。 (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当好县委、县政府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继续深化正副县长法制服务联系制度,为政府领导提供了"一对一"法律服务,结合工作实际提供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见。及时调度工作,在工作调度中查找工作难点,集体研究,共同学习,推进工作进度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全办人员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