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经济工委 一、自贸区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成为中国大陆境内继上海自贸试验区之后的第二批自贸试验区。总面积118.04平方公里,包括平潭、厦门、福州3个片区,其中厦门片区43.78平方公里、福州片区31.26平方公里。厦门片区重点发展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和两岸贸易中心。福州片区重点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两岸服务贸易与金融创新合作示范区。厦门、福州自贸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营造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坚持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相结合,立足于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力求充分发挥福建优势,率先推动闽台之间投资贸易自由化和资金人员往来便利化进程。作为国务院确定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服务于 "一带一路",积极拓展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进一步优化福建对外开放格局。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两市自贸区深入贯彻中央自贸试验区战略部署,紧紧国绕"为国家开放试制度、为政府治理立标杆、为区域发展筑高地"的战略使命,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主要做法有: (一)完善法规制度,提供自贸区建设法制保障 2016年4月1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两市积极参与、衔接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并制定配套制度,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对《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福州保税区条例》和《福州市保障台湾同胞投资权益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通过立法引领,确保了改革试点有法可依、制度创新于法有据、项目落地有章可循。厦门市集成推出343项创新举措,在国务院四批89项复制推广的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中,由厦门片区首创并在全国得到推广的22项;商务部评定的12项"最佳实践案例"中,厦门片区2项。福州市已推出体制机制创新举措163项,属全国首创46项,复制推到全国、全省分别有17项、82项。 (二)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对照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制定具体改进措施,狠抓落实、补齐短板,促进从市场准入到企业破产等全企业生命周期营商环境提升,营造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良好法治环境。一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减证便民"、"互联网+政务"、"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等举措,配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办事指南无纸化、审批服务标准化、审查工作规范化;二是推进自贸试验区市场准入和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审批流程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探索电力获取便利化改革,推出用电工程建设"六个零"和实施供电服务"六个一",提升了获取电力便利化水平;四是创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和管理机制,在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集监管、执法、服务为一体的知识产权系统保护体系,建立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保护协调机制,制定知识产权扶持与奖励政策;五是建立了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高效合作协调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发挥行业中介等社会组织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初步建立信息数据平台和政府信息的共享平台,推出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共享、第三方信用评级、信用承诺、信用联合惩戒等全国首创的改革试点,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管理格局。 (三)加强扶持力度,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鼓励自贸试验区发展高端产业、特色产业,促进先进制造业、服务业和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厦门市以重点平台建设为抓手,突出"保税+""金融+""互联网+""双自联动"等特色优势,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航空维修、进口酒、融资租赁、跨境电商等产业,形成了行业、政府、智库"三位一体"招商服务机制。其中,航空维修产业继续"领跑",成为全球重要的一站式航空维修基地;成为全国第三大飞机融资租赁聚集区。福州市在整车进口配套、物联网产业、跨境电商、现代物流等产业持续发力,其中,物联网产业获批为全国第四个国家级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成立全国首家物联网开放实验室和物联网产业促进中心,2018年物联网产业核心产值达285亿元,比增20.7%;跨境电商带动明显,建成福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和5个跨境电商监管中心,2018年实现跨境电商保税进口334万票、比增421%。 (四)重视人才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 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厦门市出台柔性引才、鼓励创新创业、扶持人才中介服务等多项政策措施,为人才提供税收、经费、住房等方面充分保障;率先全省启动航空维修产业职称改革试点,破解人才职称评定难题;落实人员出入境便利化措施,对部分外国人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落地签证等政策,扩大APEC商务旅行卡受理范围;开设人才申报"一站式"服务窗口;以聘任制公务员和政府特聘专才形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了一批具备金融、跨境贸易、航运、文化等专业背景的骨干人才。福州市出台了《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八条措施》等多项人才引进政策,从人才公寓、租房补贴、创业就业扶持补贴、共有产权房人才申报、提供台湾人才同等待遇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措施;挂牌成立在榕台湾居民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办公室,实施榕台技能工种一考双证,开辟台湾地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在自贸区内推进学术型、技术型、管理型、技能型、创新型等人才评价体系改革试点,建立完善以用为本的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建立自贸区人才标准化服务模式,推行"专人、专线、专窗"和"一条龙"服务,协调解决人才落地时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灵活的聘用方式和薪酬支付方式,创新自贸试验区管理人才引进方式,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成功举办"海峡青年节"系列活动,成为两岸青年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三、对我市自贸区工作的建议 借鉴厦门、福州自贸区经验做法,按照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为进一步促进南沙自贸区发展,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自贸区发展机制。落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文件,充分发挥"双区"叠加联动优势,梳理并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坚持问题导向,始终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突破制约瓶颈,积极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二是加强区域协同合作,提升资源配置能力。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契机,深化与港澳创新合作,加快建设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立与世界主要经济体紧密的直接经济联系,构建国际化互联互通网络和创新型产业体系,强化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在对接"一带一路"、促进国际先进产能合作、试验与推出中国主导的国际经贸合作规则、加强国际交往等方面发挥一线门户的核心枢纽作用。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改进营商环境。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建设工程领域审批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重视人才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力度,创造适宜人才创新创业的有利环境。实施南沙片区90项任务清单,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进出口商品全球溯源中心等标志性改革。 四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建设,突出总部经济、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海洋经济发展导向,集聚发展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汽车、修造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积极发展航运物流、创新金融、旅游健康等现代服务业,建设国际航运中心、贸易中心、金融中心和高水平国际化城市。 五是改善民生福祉,促进成果共享。强化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广州南沙新区城市副中心,不断完善城市生活服务功能,促进人民群众同步共享开发建设成果,引进优质教育、医疗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打造宜居宜业的粤港澳优质生活圈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