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学分制:培训模式的一种,以选学培训课程为核心,个人素质提升为辅助,通过学分制衡量本年度培训学习质和量的培训综合管理制度。 二、总则 1、为建立健全公司培训管理、考核及激励机制,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进行岗位素质提升培训,发挥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员工的学习意识,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学分制是为公司为适应广大员工的培训需求,保证培训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实施效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培训管理制度》共同对员工培训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实施对象 公司全员 四、公司全员年基本学分标准 1、中层管理人员 主任、副主任(经理、副经理): 32分 主任工程师: 32分 主管工程师: 32分 2、生产操作人员 大班长: 40分 班组长: 40分 员 工: 40分 3、职能部门人员: 30分 五、学分制管理细则 1、学分标准: 公司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管理培训、技能培训、专项培训等,视频授课1分/小时,讲授授课1分/小时。 部门级培训:部门内根据需要及计划,自行组织的专业提升培训、现场技能培训等,在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的,1分/次。 班组级培训:班组根据员工需要自行组织的岗位操规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在本部门备案后、由部门主管培训人员监督执行的,0.5分/次。 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培训:由公司组织开展,取得相应合格证或相关考试合格3分/次。 2、加分项目:加分项人力资源部每个季度统计汇总一次 1)在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培训项目中担任讲师,加1分/小时; 2)作为培训管理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或监督部门培训活动,加1分; 3)培训考试合格者,加0.5―1分/次,不合格为0分具体如下: 考试方式 不合格 合格 闭卷 成绩标准 60分以下 60-70分 71-80分 81-90分 91-100分 所得学分 0
0.5 0.7 0.85 1
开卷 成绩标准 70分以下 70-80分 81-90分 91-95分 96-100分 所得学分 0
0.5 0.7 0.85 1
4)参加培训并取得权威机构从业资格(与本职工作相关)或学历证书,加3分。 (新员工培训和岗前上岗培训暂不列入学分制范畴) 3、学分获得途径和方法 1)选择并参加人力资源部举办的培训课程; 2)担任培训讲师进行培训授课或学习分享; 3)积极协助人力资源部培训工作的开展; 4)参加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培训; 5)认真对待培训,完成并通过相关考核; 6)努力提升自己,参加资格认证考试或学历晋升考试并取得证书。 4、学分计算与统计 1)对参加公司级培训的员工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签到或考评结果进行确认登记,培训学分每月进行汇总;参加部门级、班组级培训的员工由部门负责培训主管领导根据签到考核成绩进行确认登记,培训学分每月进行汇总; 2)培训加分每季度人力资源部统计汇总一次; 3)参加相关培训必须记录于员工培训档案手册中。 六、学分制考评及奖惩 1、考评标准: 1)人力资源部阶段性对各单位学分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2)每年年底,将个人所的学分与年基本学分标准进行对照,未达到相应学分的,不能参加年度优秀评比。 3)学分每年清零一次,新一年另行统计。 4)由于各类原因缺席培训,无法完成培训学分的,由员工自行承担;如因特殊情况,一年内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培训,无法达到年学分标准的最高课时数,以实际开展的培训学分计算,员工必须完成其中60%的学分培训。 2、奖惩措施 1)年培训学分以"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表彰,即年度培训学分最高的三人,评选为"XX年度优秀学习模范",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200元,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排名后10名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学分并列的以其年度综合绩效表现进行排名) 2)部门考评:每季度对各单位所获得学分加权平均进行排名;排名最末尾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次通报批评扣除部门绩效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