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是一般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何划分刑事责任年龄阶段,认定刑事责任年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以及我国刑法中划分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依据,都是本文主要分析和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依据 一、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规定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我国刑法上的刑事责任年龄被划分为以下三个年龄阶段: 1.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即实施危害行为时已年满16周岁者,具备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主体的年龄条件。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学生非常容易把民法上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18周岁和刑法上的一般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混淆,误认为都是18周岁。另外,也有人认为,民法和刑法应该保持一致,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时已年满18周岁时,才追究刑事责任。在这里,最关键的问题是,持这种观点的人没有认识到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法行为即违法和犯罪的区别,违法行为除了民事违法行为以外还有行政违法行为和经济违法行为。如果说违法行为碰的是"低压线",犯罪行为则碰的是"高压线",即一般来说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要大。所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比承担民事责任的年龄低两周岁符合实际情况。 2.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即实施了任何危害行为时未满14周岁者,不管其所实施的危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大小,也不管造成多么严重的危害后果,都不认为是犯罪,从而明确了只有实施犯罪时已满14周岁者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才有适用刑罚的可能。例如,甲13周岁时强奸了同村的乙,并将其杀害。在此案例中,甲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因为他未满14周岁。在此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虽然我国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是14周岁,即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需要说明的是,把他们的危害行为排除在犯罪之外不等于放任不管。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这八种犯罪时,才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实施了上述八种犯罪以外的其他危害行为,无论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也不认为是犯罪,不受刑罚处罚。如,甲(19周岁)、乙(15周岁)、丙(20周岁)三人共同盗窃了某单位价值5万元的财产,他们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在这里,只有甲和丙构成共同犯罪,乙不构成犯罪,因为盗窃罪不属于《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罪。如果在本案例中的乙实施了抢劫行为,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抢劫罪属于上述这八种犯罪。 刑法规定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的八种犯罪暴力性特别突出,与公民的人身和公共安全密切相关,即社会危害性特别严重。所以,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在14-16周岁这个年龄段实施以上八种犯罪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否则,有放纵犯罪的嫌疑。当然,如果在这个年龄段实施了以上八种之外的犯罪之所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主要是因为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如果不加区别地一律追究其刑事责任,则有点打击面过大。 4.从宽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三款、《刑法》第49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一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三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案件在处理上,遵循两条基本原则:第一,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即在法定刑的范围内选择适用较轻的刑种或者较短的刑期。减轻处罚是指选择适用低于法定的最低刑的刑种或刑期。注意是"应当"而不是"可以"。第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即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另外,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49条第二款的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关于刑事责任年龄认定中应该注意的几个具体问题 如何认定刑事责任年龄,会直接影响到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的情节。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应以《刑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1]的规定为依据。 1.关于周岁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的年龄是指周岁,即实足年龄,而不是根据民间的农历计算出来的虚岁。应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最小的计算单位是"日"而不是"时"。如,2010年5月1日是某人的12岁生日,那么,2010年5月2日才认为该人已满12周岁。 2.认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时间 认定刑事责任年龄,应当从出生之日计算至行为之日而不是结果发生之日。刑事责任年龄指的是实施犯罪时的年龄,而不是破案或收盘时的年龄。如,行为人在实施投放危险物质行为时不满14周岁,但危害结果发生时已满14周岁的,不能追究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刑事责任。既然刑事责任能力必须是自然人实施犯罪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那么,刑事责任年龄也必须是"行为时的"年龄。 3.先后实施的危害行为涉及几个刑事责任年龄段问题的处理 实践中,有人先后实施的危害行为涉及几个刑事责任年龄段,如甲在14周岁时盗窃了他人的3000元人民币,在15周岁时盗窃了他人的20000元人民币,在17周岁时又盗窃了他人的4000元人民币,对此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应当将实施危害行为的时间与刑法所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相对应,即行为人只對法律规定要求负刑事年龄阶段实施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只能对此阶段的危害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在未达到法定年龄前的危害行为不认为是犯罪。不能将其他不应负刑事责任时期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一并计算、追究。具体到甲先后实施到三次盗窃,甲只对自己17周岁时盗窃他人的4000元人民币负刑事责任,而不是对三次盗窃所得27000元负刑事责任。 4.认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主要证据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自然属于案件重要真实情况之一。在司法司法实践中,能够证明年龄的主要有以下证据: (1)书证。书证是指根据其反映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反映内容的方式主要有文字、数字、符号等。书证是认定刑事责任年龄最主要的证据。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籍卡等。 (2)口供。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司法机关就有关案件情况包括其年龄所做的陈述。 (3)证人证言。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況的人,就其所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机关所做的口头或书面陈述。如医疗机构的接生人员、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邻居和户籍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的证人证言,对犯罪嫌疑人年龄的认定比较可靠。 (4)鉴定结论。是指受司法机关聘请或指派具有专门知识或技术的人,利用科学设备,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后形成的结论性书面意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根据自然人生长发育的规律,在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年龄,又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委托进行骨龄鉴定或牙齿的鉴定,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年龄的证据使用。 三、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依据 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制定,既参考了古代法律的有关规定,又借鉴了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同时,又结合了当代中国的经济、政治、道德和风俗习惯。 1.中国古代法律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1)秦朝的刑事责任年龄。《秦简·法律答问》:"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间甲何论?当完城旦。"可以看出,身高六尺为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周礼》贾公彦疏:"七尺谓年二十,六尺谓年十五"[2],十五岁属未成年年龄。从上面两条来看,可以断定,男身高六尺五寸、女身高六尺二寸为成年,年龄约十六、七岁。即秦朝刑事责任年龄约为十六岁至十七岁左右。 (2)汉朝。根据有关史料分析,西汉和东汉时期刑事责任年龄基本分为八岁以下八十以上;七岁以下七十以上。 (3)唐朝。到了唐代,《唐律》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其中《名例律》第30条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3]:(1)七岁以下、九十岁以上。相当于我国刑法中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但是并不完全相同。(2)七岁至十岁(含十岁)、八十岁(含八十岁)至九十岁。类似于我国刑法中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3)十岁至十五岁(含十五岁)、七十岁(含七十岁)至八十岁。这相当于我国刑法中的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4)超过十五岁,不满七十岁"。这个相当于我国刑法中的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当代国外刑事责任年龄制度 现代各国刑法中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有关规定,受各国不同的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并不一致,体现出多样化。 (1)四分法。这种立法方式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绝对无刑事责任、相对负(相对无)刑事责任、减轻刑事责任和完全负刑事责任四个阶段。[4]例如,1929年《西班牙刑法》规定:不满7岁为绝对无刑事责任阶段;已满7岁不满15岁为相对负刑事责任阶段;已满15岁不满18岁为减轻刑事责任阶段;满18岁为完全刑事责任阶段。 (2)三分法。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即绝对无刑事责任、相对无刑事责任以及完全刑事责任三个阶段。根据1968年修订的《意大利刑法》第97、98条规定,不满14岁为绝对无刑事责任阶段;已满14不满18岁为相对无刑事责任阶段;满18岁为完全负刑事责任阶段。 (3)二分法。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有无两个阶段,即绝对无责任年龄和绝对刑事责任年龄。根据韩国刑法第九条规定,十四岁以下的人的,不负刑事责任。 3.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依据 可以说,既借鉴了我国古代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又参考了当代国外部分国家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同时从我国的政治、经济、传统道德和历史文化背景出发,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依据主要有: (1)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已基本成熟,已经具备辨别自己行为性质和控制行为的能力。如,他们已经懂得了"杀人偿命"的道理。因此,刑法要求他们对自己所实施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合情合理。 (2)未满14周岁的人,由于身心发育未成熟,年幼无知,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欠缺必要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因此,如果对他们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就容易扩大刑法的打击面,也显得刑法过于残酷无情。 (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虽有一定的辨别是非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毕竟还是未成年人,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另外,青少年可塑性大,易于接受教育和改造。因此,对他们所犯的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无论从借鉴他国经验还是刑罚传统方面考虑,我国刑法都应当规定刑事责任的最高年龄。事实上,在刑事责任年龄制度中设定承担刑事责任的最高年龄有其合理性和科学性。首先,由于老年人对事物的反应能力下降,比较固执任性,敏感多疑,使老年人对意外应激反应耐受性差,极易促发或诱发精神疾患,进而会发生系列的暴力行为。其次,老年人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毕竟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要弱。当行为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低时,其反映出的主观恶性就小,因而社会危害性就相对较小,应考虑从宽处罚。再次,从刑罚的经济性而言,是对国家资源的一种浪费。将老年犯收押在监,对国家、社会也是一笔昂贵的费用。 参考文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1月23日起施行 [2]《周礼·正义》 [3]高铭宣.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4]高铭暄.《刑法学原理》(第1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 作者简介: 杨正元(1964~),男,汉族,甘肃定西人,副教授,本科,研究方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