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国际贸易产业的空前发展,使社会入了"贸易自由"时代。随着商标平行进口行为的渗透,商标权人、经合法授权的经销商、平行进口商三者之间的矛盾逐步显露。"价格战"事件等违法行为,给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关键词:商标平行进口;影响;路径 商标平行进口具有两大显著特点,商标权的地域性与国际贸易的跨国性。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对平行进口的辨识与保护制度尚不完善,但实践中这类案件的发生呈上升趋势且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与交易等一系列问题。由于对商标平行进口行为是否合法存在争议,加之在国际上缺乏统一的判定规制,商标平行进口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对国际贸易颇为重要。 一、商标平行进口的含义 商标平行进口是指在国外商标权人授权国内商标被许可人使用其商标制造或经销其特定商品的情况下,其他未经授权使用其授权使用其商标的国内经销商即非代理商通过外国商标权人或第三人合法的进口外国商标权人或其授权厂商制造或销售的同一品牌的商品并且在其国内市场销售的行为,该行为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与交易、国际货物贸易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二、商标平行进口的影响 (一)有利影响 首先,防止垄断,平抑价格。商标权的所有人通常通过其享有的专有权进行垄断性经营活动,而商标平行进口行为的存在,则可以让国外同一商标的商品流入进口国,有利于促进平行进口商和国内销售商之间的竞争,消除垄断局面,降低商品价格。 其次,增进消费者的权益。由于销售同一商标商品的经营者至少有国内销售商和平行进口商两家以上,他们的相互竞争必然会产生降低售价的情景,这将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自由和公平交易的机会。 最后,促进自由贸易。平行进口行为符合商品自由流动的目的,对统一市场的形成十分有利。 (二)不利影响 首先,国内商标权所有人或者独占被许可人的市场份额被挤占,价格受到冲击。平行进口商往往利用充分的价格优势,使国内同一品牌商品的经营者难以稳定价格市场。 其次,即使同一商标的商品在不同国家的商品质量无明显差别,但商標权所有人或者其独占被许可人在不同国家的营销方式和广告投入可能有很大出入。若平行进口,商标权所有人或者其独占被许可人在该国创造的特殊声誉会轻易地被他人窃取。 最后,在已经签订独占使用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平行进口商的行为会与独占被许可人的独占使用权发生矛盾,平行进口使独占使用权形同虚设。 三、完善我国商标平行进口立法的具体路径 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高速发展的大好时期,国际贸易进出口量直线上升,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在此种大环境下,我们应该如何理性对待平行进口呢? 首先,平行进口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价格差异,包括劳动力等成本的价格差。总体而言,价格高的国家受到影响的程度较大,这也是诸多发达国家否定或者限制平行进口行为的主要原因。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成本低,物价比较低廉,平行进口行为对我国的影响不会太大。所以,我国没有完全否定平行进口行为的必要。 其次,我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但我国科技水平有待提高,商品质量良莠不齐。平行进口行为使得大量国外商品涌入我国市场,有利于我国的销售者学习先进技术,改进我国商品,提高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然而,平行进口行为对本国的合法销售商会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如果我们能采取有效措施,就会达到趋利除弊的效果。根据对国际实践的历史发展进行分析,我认为我国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规避平行进口行为带来的矛盾。 第一,进行实质审查,判断涉及平行进口行为的个案的性质及后果。片面肯定或者片面否定平行进口行为都无法满足中国市场可持续发展需要。在对案件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平行进口的商品能否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并影响该种商品的商业商誉;平行进口的商品是否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价格体系;平行进口的商品是否冲击了生产者及销售者的商业利润。若上述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针对该商品的平行进口行为而言就是不应被允许的。反之,则应当放宽对平行进口行为的限制,实现市场自由。 第二,进行宏观调控,防止平行进口的商品价格过低。商品价格过低必然会带来恶性竞争的不利后果,若合法经销商想利用价格战来维护其合法利益将会扰乱市场秩序。因此,国家可以通过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来对其行为进行适当规制。平行进口作为为中国传授先进技术的经济渠道其作用不容忽视。但我们也不能以付出过大损失为代价。对商标平行进口的选择关乎到中国知识产权事业乃至中国发展的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给以有效配套措施的情况下对商标平行进口行为持肯定态度是明智的选择 四、结语 商标平行进口行为是国际贸易中所产生的必然现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本国经济利益是我们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国际经贸往来的迅速发展,平行进口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一项新的研究课题。我国应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从实体法与程序法两方面共同推进我国对商标平行进口行为的法律规制。同时还要通过增强公民的权利保护意识,增强行业自律,加强国家机关对商标平行进口的监管等诸多途径,解决国际贸易中产生的商标平行进口问题。 参考文献: [1]吴建创.《从力士香皂商标案看"平行进口"》人大国际贸易报2000年8月 [1]王春燕.《贸易中知识产权与物权冲突之解决原则》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1月 [3]王静.《我国对商标平行进口问题应采取的原则——由两起相似案件的不同判决引发的思考》知识产权报2005年5月 [4]谢晓尧.《竞争秩序的道德解读》.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88页 [5]张运书.《商标产品平行进口若干法律质疑与排除》.法学论坛,2009年 [6]胡理鸣.《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2010年11月 [7]牟凡.《浅析商标平行进口及我国的应对策略》.法制与社会,2008年版 [8]陈连志.《国际公约对商标权的限制及其对国内立法的启示》 [9]冯晓青.《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0]尹晓波.《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国际贸易中的商标平行进口》.黑龙江对外经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