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我国旅游产业中"跟团游"陆续出现价格倒挂的现象,即所报名旅行团个人单价低于旅行社为乘客出行实际支付的旅行成本,有些省份价格倒挂已成为常态。本文以跟团旅游价格倒挂情况为例阐明旅游行业价格倒挂的情况,总结引起价格倒挂的主要因素,分析价格倒挂对我国旅游业造成的利弊影响,并探索解决该问题的方法,给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旅行团;价格倒挂;旅游行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使人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人们对旅游消费的需求将进一步上升。同时在国家供给侧改革政策的影响下,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显著提升,旅游业对我国GDP的贡献更加显著。2017年,我国旅游行业飞速发展,出入境旅游人数显著增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全年旅游人数50.01亿人次,比2016年整体增加12.8%;出入境旅游总人数2.7亿人次,同比增加3.7%;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5.4万亿元,增长15.1%。初步测算,全年全国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为9.13万亿元,占GDP总量的11.04%。旅游直接就业2825万人,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7990万人,占全国就业总人口的10.28%。但旅游途中时而发生旅行社、导游变相收费相关问题,严重影响游客出行体验,阻碍旅游行业健康发展。本文试从价格角度分析旅游"宰客"成因,解读价格倒挂的产生机制,并提出解决思路。 旅游行业价格倒挂主要有报名费用倒挂、景区门票价格倒挂、导游工资倒挂等主要情况。 一、旅行团报名费用倒挂 即游客向旅行社支付的参团费用小于旅行社在该游客本次行程中实际付出的成本,例如之前媒体爆出的一元游云南事件,该旅行社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方式诱骗老年人参团,途中以各种方式强迫游客不合理消费。造成该情况的成因有以下四点: 1.市场不正当竞争情况频繁发生,由于旅游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从业人员水平良莠不齐。部分旅行社在做不好企业口碑的情况下,大打价格战,导致行业价格混乱,以至于出现价格倒挂的情况。 2.地方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部分旅行社在达不到旅游行业准入条件的情况下仍获得了经营资格,因此旅行社在自身服务条件达不到标准的情况下,将游客外包给第三方,从中收取差价,造成价格倒挂。 3.游客防范意识不强,在明知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情况下,仍然参与行程,给了不正当竞争者以生存的土壤。 4.旅行社缺乏创新意识,大型旅行社由于其业务规模庞大,没有额外的人力资源开发新产品。小旅行社资源少,资金匮乏,管理混乱,营销手段落后,也无力开发新产品。因此就导致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旅行社之间的竞争也就变成了价格的竞争,甚至到了亏本的程度,旅游的商业竞争变成了价格竞争。 二、景区门票价格倒挂 景区门票价格倒挂,即景区以低于经过旅游局及物价局审核的景区挂牌价向旅行社进行销售,然后通过进入景区后的二次收费项目来挽回运营成本,甚至对游客进行强制性收费,严重影响游客旅游体验。笔者通过实际调查,总结出以下几点该问题成因: 1.景区体验性不强,价格高于实际游览价值,没有营造出品牌效应,只能通过打折促销的方式与其他组织合作引诱消费者参与游览。 2.经营管理混乱,为招揽游客采取低价吸引游客的方式,造成了同质不同价的情况,降低了消费者参与体验,对景区造成负面影响。 3.相关部门监督不力,物价部门没有对实际价格进行有效监督,造成价格混乱。 4.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例如张家界景区的玻璃桥,由于其推广效果较好,引起了消费者的热捧,引起了各大景区的争相模仿。根据相关统计,仅2016年一年,全国就有170多个景区推出了玻璃桥及玻璃栈道旅游项目。旅游产品同质化,导致景区被赶上了价格竞争的快车道,景区只能依靠打折促销来提升人气,这也是造成价格倒挂的原因。 三、导游工资价格倒挂 旅游从业人员付出的劳动并未得到应有的报酬,薪资得不到保障。因旅行社收客价格低于实际运营成本,因此将亏损部分转嫁给导游。因此导游不仅拿不到固定工资还需要向旅行社缴纳"人头费",将自己向游客推销旅游产品或服务的利润上交给旅行社。这是造成导游"宰客"、变相收费、强买强卖等现象的根本成因,也是造成旅行体验差的最关键因素。但导游处于旅游产业链的末端,不参与价格制定,因此其"宰客"行为具有一定被动性: 1.旅行社的运营模式存在错误,旅行社低价收客,将本来应该由旅行社承担的损失转由导游负担,给导游"挖坑",迫使其變相欺诈、中途向游客推销不合理收费项目,以谋取利润。 2.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无视旅游法相关规定,变相操纵行程,不合理推销相关产品,没有职业操守。 由此可见,旅游行业的价格倒挂不仅会对乘客的出行体验造成负面影响,同时还对当地旅游产业、旅游从业者收入造成不良影响。长此以往,价格倒挂会对我国的旅游业发展产生重大的冲击。因此要改善旅游行业环境,杜绝价格倒挂现象的发生必须从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角度出发,从根本上铲除这个危害行业发展的"毒瘤"。 首先,从政府角度出发,旅游相关职能部门应健全定价机制,完善旅游法律法规。维护行业稳定,杜绝恶意竞争,加大对旅游行业的监控力度,建立合理有效地监督体制、高效的执法队伍。对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遭受的不公正对待做出及时的反应,加大对旅行社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有关问题的发生。 其次,相关旅游从业企业应该增强创新意识,开发具有生命力以及创新力的旅游产品,提升服务质量,回馈给消费者以实际价值,杜绝价格战,以差异化战略赢得市场份额。 最后消费者应当加强对旅游行业中虚假信息的甄别能力,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能存在贪便宜的心理,落入旅游陷阱,同时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坐以待毙,应向有关部门反映,挽回损失,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1] 何盛明.财经大辞典[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 作者简介: 周 坤(1992-),男,汉族,山东省日照市人,研究方向: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