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石中英在媒体发文写道,目前大学管理层与学院一级教学科研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大学办学院,而非学院办大学。 学院办大学,就是要使学院真正强起来,成为办学主体。在推进学院办大学的道路上,关键是要落实好下放办学自主权的有关政策。 2014年,《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曾就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出具体意见。主要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高校用好办学自主权监管体系"三个方面对高校办学方向做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和引导。 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推动下,各地高校正在按照要求推进综合体制改革,但时过两年,效果似乎不如预期。正像石中英指出的那样,仍是"大学办学院,而非学院办大学"。 有国家层面的政策推动,为何各地高校综合体制改革的进展仍不尽如人意?总体上看,国家层面热,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大学、学院这三个方面相对较冷是主要原因。 从高校外部来看,长期以来,大学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正确领导的同时,办学活力也受到一定的制约甚至是抑制。推进政府"积极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明确政府高等教育的管理职责和权限,进一步明确高校的办学权利和义务,更好地落实高校的办学主体地位",亟待加大力度。在这个方面,各地政府部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一头要热起来。并且不能是表面上的热,要内在的热,真正的热。要切实转变观念,消除官本位意识,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把该扛的责任扛起来,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尽快拿出具体可行的制度措施,确保把权力放到位,不截留。 从高校内部来看,大学治理结构也面临着亟待调整改进的现实要求。 一头是学校层面要审时度势,从长远考虑,立足当下,推进"去行政化",摒弃"长官"意志,强化民主、平等、协商意识和理念,积极做好改革顶层设计,探索将包括人、财、物等在内的办学自主权科学下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在这方面,学校层面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放权。 另一头是学院层面。在办学自主权受限的情况下,有的基层学院热情渐消,甚至陷于一种可怕的"集体无意识",上面怎么要求我就怎么做,办学的主观能动性几乎无从谈起。但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需要学院知难而上,不能一味被动地等、靠、要,要积极主动作为,结合自身实际,紧盯社会现实和需求,及时调整和优化专业、学科、课程设置,使学生切实学有所获,学有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