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育部、全国教育联合会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现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情况和问题,请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或全国教育联合会反映。 实施《规范》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现将实施工作中的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中职学校师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江泽民总书记最近在《论教育》中指出,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教育好人,各方面都要当老师。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不仅反映了学校的精神文明和管理水平,也关系到教育质量、学生健康成长、深化教育改革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顺利进行。各地要在深入学习和全面领会江泽民总书记教育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大多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教学和管理岗位上兢兢业业,为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应该得到充分肯定。但同时也要看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素质,包括职业道德,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党和国家的要求和希望相距甚远。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仍面临一些新问题。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加强师德建设不仅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二、落实《标准》工作要求。 1.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学习《标准》,增强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为人师表。 2.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工会、共青团和各级妇女组织在促进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和积极性,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各级教育工会组织应积极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师德建设,提出建议,并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推进师德建设。 3、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标准》的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和本学校实施《标准》的意见,检查《标准》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并重点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师德建设。当前,要抓好青年师德建设,注意结合青年特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灵活变通。 4.各地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不懈努力。每年根据工作总结,对每位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对优秀教师进行表扬和鼓励。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要按照法定程序严肃处理。 第一,坚持正确的方向。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主动发展。 第二,热爱职业教育。忠于职业教育,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全面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第三,关爱学生。爱所有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深入了解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教与学并重。 第四,在业务上好好学习。树立优良学风,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提升实践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探索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第五、善于团结协作。尊重同志,虚心相待,取长补短,互相帮助,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维护集体荣誉,营造文明校风,优化教育环境。 第六、自觉以身作则当老师。注重言传身教,加强人格修养,维护教师形象,坚持以身作则。老实听话,作风正派,自律严格,肯付出。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依法治教。 1、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自觉遵守《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3、遵守会议制度和学习制度,不得无故缺席。 4、政治学习,认真记录,每次学习都要写一段经历。 5.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二,爱和奉献。 1、热爱教育,以学校为家,爱护公物,维护学校利益。 2.坚持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3.认真备课,严格遵守上课常规,认真批改作业,批无错,漏批,有条件尽量面对批,严格遵守教学常规,避免敷衍塞责。 4.不迟到,早退,中途退课,没手机进班。 5、不随意抱怨,说奇怪的话;不传播封建迷信、资产阶级自由化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第三,爱学生。 1、关爱所有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建立和维护平等的师生关系。 2.发现和鼓励学生的积极因素,严格要求学生,耐心教导学生,严于律己,严于坚持,严于律己。 3、坚持教学相长,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允许学生私自停课。 4.认真贯彻德育大纲,落实"三个条例",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积极、健康发展。 第四,严谨学习。 1、树立良好的学风,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教研活动,提高教研水平。 2.每个人每学期学习一个教育系列,并有阅读笔记。 3、认真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4.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突出个人特长,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 5.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认真做好记录,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 五.团结合作。 1、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不损害学校和他人的声誉。 2.年轻教师和老教师应该互相学习,互相关心。主任和班主任要密切配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3.向先进学习,对积极要求进步的老师给予热情支持,不讽刺,不挖苦,不抱怨。 4.在学生面前,不要嬉笑打闹,不要直呼其名,不要说任何有损其他老师名誉的话,以维护每一位老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5、理解和支持各级管理者的工作,严格遵守第一责任人制度,有不同意见,逐级向上反应,不得无理取闹。 六.尊重父母。 1、认真组织家长利用好综合评价手册,主动与家长联系。 2.每学期组织一次家长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得到支持和配合。 3.做好家访,每学期做一次普访记录。 4.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斥责、不责备家长。 5.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家庭教育为主题的小组活动。 七、干净从教。 1、坚持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 2、严格按照收费卡收费,不收学生的礼物。 3、不得利用师生关系向学生家长索取利益。 4.不要为了获取利益而向学生推销商品。 5、不利用职务之便,利用公共财产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2.说话有礼貌,衣着整洁,举止优雅,不使用粗俗的语言。 3.严格依法办事。工作时间不聊天,不打牌,不下棋,不做私事。假期在自己的办公室备课、批改作业或学习商务知识。 4、行为文明,作风正派,不看黄色书刊,不赌博,不喝酒,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传销。 5.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预防疾病;所有房间和团体都要做好防火工作(关窗、关门、关灯)。